预算绩效监督是人大加强预决算审查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泰州市人大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在全过程预算审查监督中突出绩效监督,将绩效监督贯穿于预决算审查监督各环节,促进形成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初步实现绩效监督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
聚焦“准”,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
泰州市人大推动建立事前预算评审及绩效评估机制,近三年预算编制时与财政部门一起选取10多个专项资金开展事前预算评审和重点绩效评估,并在预算编制中运用评估结果。每年,泰州人大在预决算预先审查时选取3-6个专项资金开展细化审查,并以资金的使用绩效为审查重点,将审查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2020年起所有市级预算单位均设立整体绩效目标,2021年起所有财政预算项目均编报项目绩效目标,2022年起常态化开展目标审核,并选取26家部门单位,研究构建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指标框架,设置了388个指标。
聚焦“严”,加强预算执行监督
泰州人大自觉将稳经济一揽子政策等积极的财政政策落实情况作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的重点内容,进一步强化定期分析和专题调研,有力促进了政策落地生效。根据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要求,每年将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所有专项资金的分配方案、支出计划以及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全部导入预算联网监督系统,按月上传资金拨付使用数据,及早发现专项资金支出中存在的问题,转交财政部门及时研究处理。财政部门进一步放大监督效应,2022年对预算执行进度偏慢的8个专项资金1.33亿元调整统筹使用。2023年通过定期比对支出计划和实际进度,适时收回专项资金14笔、9368万元,涉及专项14个。在编制2024年预算草案时,根据评估结果压减预算申报额度2.83亿元。2023年,泰州人大联合审计部门组织开展对“同级审”报告中反映的7个部门、1个区市共14类26个问题整改进行重点监督,并对审计工作报告涉及的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
聚焦“实”,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
推动财政部门逐步扩大重点评价的范围,提高重点评价的比例。2019-2022年,共组织对66个专项资金、6家预算部门(单位)整体支出、4家预算部门(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近三年评价项目整体优良率为66.2%。作为绩效监督主体,泰州人大聘请专家学者、第三方中介机构和政策受益对象成立专项绩效评价组,对专项资金和政府投资项目开展绩效评价,为开展监督提供可靠依据。督促财政部门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建立起预算安排与绩效评价结果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并将绩效结果转化为预算安排的标准,将绩效优劣作为支出安排的依据。建立专项资金细化分配方案、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评价报告向预算工委备案制度,专题调研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调研报告得到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获得2022年全省人大优秀调研成果评比一等奖。出台《市级预算绩效管理成果应用暂行办法》,建立整改反馈等工作机制。2019-2021年,在被评价的55个专项资金中,后续累计调整或取消预算拨款项目23个、压减金额2.9亿元。
近年来,泰州人大在开展预算审查监督工作中一直突出预算绩效监督,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中探索人大监督,取得良好成效。2023年总结形成的《基于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的人大监督优化路径研究》,获得全省人大优秀调研成果评比一等奖。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叶兵表示,下一步将从强化主体责任、重点监督、结果运用三个方面重点发力,进一步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持续优化人大预算绩效监督,助力泰州经济运行加快好转和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