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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人大:制度监督护航向“绿”而行
2024-08-15 14:07  报送单位:报送镇江  作者:张翔 蒋波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完善生态文明基础体制,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

把制度建设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中之重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宝贵经验。作为人大监督生态保护工作的重要抓手,年度环境报告制度在镇江历经多年实践,已基本实现了市县乡三级人大的全覆盖。2023年,镇江市人大全面总结并提炼多年来开展环境报告的实践经验与工作成果,创新出台《镇江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生态环境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进一步健全制度体系,以更加规范的制度和更具刚性的约束,为美丽镇江建设筑牢生态环境安全屏障。

规范制度稳步走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开展年度环境报告工作是人大依法推动政府积极履行生态保护职责的一项长效监督机制。2017年,镇江市人大启动环境报告工作,并从次年起固定在每年4月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政府环境报告,多年来,从市到市县两级再到市县乡三级全覆盖,范围逐渐扩大,程序日臻流畅,机制趋向健全。

然而,年度环境报告制度的监督效能虽不断彰显,但具体实践中也慢慢显现出一些不足,例如,报告的内容还不够完整全面,监督的规范性和刚性约束力还需进一步提升。

制度在实践中检验,更需在实践后完善发展,才能持续创造新动能、保持好优势。本届以来,镇江市人大积极谋划、创新探索,针对环境报告制度的实施情况开展了系列广泛深度调研。经过充分准备和反复论证,2023年3月,《实施办法》应运而生,环境报告制度进行系统性“更新升级”。不仅报告内容形式得到进一步规范,如修改环境报告为生态环境报告,将生态保护状况和生态破坏行为纳入报告范围;鼓励在报告中绘制相关图表,增加可读性。更在提升报告质量、增强监督刚性等方面实现了突破,如立足于部分乡镇(街道)无法报告相关环保数据的实际情况,提出“更加关注群众身边环境问题”;首次以正式文件形式肯定基层人大通过人代会、主席团会议、街道议政会三种模式开展审议……以人大职能的充分发挥,推动形成更加规范、更加精准、更具质效的制度监督体系。

作为人大长效监督机制,制定《实施办法》也是镇江市人大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的一幕生动实践。文件中提出,利用代表履职平台、联络工作站等渠道,畅通与群众联系,让监督更日常、更贴近民生;明确应当主动公开生态环境报告和审议意见书,接受公众和媒体监督,让监督更广泛、更便捷。

精准实施入佳境

“受市政府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3年生态环境状况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请予审议。”今年4月,镇江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3年生态环境状况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列席会议的市人大代表邵峰感触颇深,“报告中气、水、土,声环境质量,生态系统等状况都有体现,数据很清晰,能直观了解去年生态环境状况,也能看出与往年相比发生了哪些变化,总的来说,报告内容详尽易读!”

在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政府环境报告是开展年度生态环境报告工作的关键环节,但“一次报告”离不开“多重准备”和“多方检验”,按照《实施办法》要求,会场外的功夫同样至关重要。

为了做好今年报告工作,镇江市人大提前研究、重点筹划,开展了扎实有效的调研。结合省市人大上下联动“推动太湖治理工作走深走实”工作,镇江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委主动邀请委员,在分管主任的带领下赴部分市、区进行了实地视察,详细了解生态环境保护现状。同时组织召开了多部门参与的生态环境保护专题调研座谈会,细致掌握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困难和突出问题,为提高审议质量提供坚实保障。

会前准备到位,会后监督更不能缺位。根据《实施办法》规定,听取和审议生态环境报告工作结束后,“镇江人大发布”微信公众号第一时间将政府情况报告和人大审议意见进行了发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且,为了督促审议意见落实到位,组织了多次代表小组专题活动调研生态环境保护状况,如市人大代表润州二组实地踏勘长江大保护工作,察看岸线生态修复情况;句容二组聚焦自然生态修复,调研赤山湖国家湿地公园;扬中一组二组开展生态保护工作座谈,就进一步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实施办法》出台后,各市区、镇(街道)人大也进行了积极探索。丹阳市在会前依托“12345”政务服务热线梳理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句容市成立环资城建专业人大代表小组,协助职能部门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过程中困难和问题;扬中市各镇、街道人大普遍在人代会或议政代表会前组织小切口生态环境专题调研活动;丹徒区镇、街道(园区)聚焦“一镇一特”,每年至少解决一个群众关心的年度环境问题;京口区每年开展一项以上生态环境重大事项专项报告;润州区各街道分上、下年度对环境保护工作和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镇江经开区组织人大代表、议政代表参与重点生态环保矛盾协调,助推解决群众身边环境问题。

彰显实效向绿行

今年,镇江市政府《关于2023年生态环境状况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中显示:

“全市45个地表水,国、省考断面优Ⅲ类比例均为100%,长江镇江段水质保持Ⅱ类,6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

“实施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程581项,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4429辆。实施水污染防治工程38项,完成4179个长江流域入河排污口和638个太湖流域入河(湖)排污口整治。”

“建成生态安全缓冲区2个,修复湿地1000亩,自然湿地保护率达74.9%。”

……

自2018年起,镇江市人大连续7年高质量完成听取和审议年度生态环境报告工作。不间断的七年,沉甸甸的七份环境报告和审议意见,一个个向好数据、一年年变化对比,映照出美丽镇江愈发鲜明的生态底色。

蓝天白云,清水绿岸,山峦叠翠,鸟语嘤嘤,与山水美景、神奇精灵的邂逅具有独特魅力。江豚围捕鳗鱼的罕见大戏,近危物种、屈原笔下的杜衡在南山景区大片现身,极危物种、江苏最大粗梗水蕨群落的惊喜发现,雷公岛上“鸟中大熊猫”震旦雅雀追逐嬉戏,中国特有蝶类中华虎凤蝶翩跹起舞……越来越多珍稀物种的活跃见证了镇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的丰硕成果。

“不管是作为委员参加调研考察,还是个人在日常生活中,我都明显地感觉到,镇江的环境真的是越来越好,可以说年年有新貌!老百姓对生态环境的幸福感和安全感很足!”镇江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周岳新在参加今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调研时,对镇江的自然环境和城市生态给予高度评价。

《实施办法》中提出,“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常态化监督。”近年来,镇江市人大将生态环境保护监督贯穿于全年工作,接连对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长江保护、湿地保护等方面法律法规开展了执法检查;推动“聚焦突出环境问题,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垃圾综合处置能力建设”“加快完善污水管网建设管理”“攻坚克难、精准施策,统筹推进我市太湖流域污染防治”等重要建议高质效办理;推进“镇江市生态环境监测配套能力建设”“谏壁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及一期提标工程”等环境领域民生实事高标准实施,坚持以持续性、全方位的监督,推动保护好生态禀赋优越的独特“家底”。

“《实施办法》的适时出台让运行七年的年度环境报告制度焕发出更大活力。”镇江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委主任姚继承表示,“从目前实践来看,效果很明显,但鉴于实施时间还不够,很多工作都有待细化,我们将继续推动落实,为提升生态环境报告制度的监督质效不断创新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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