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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法论治 | 《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修订版,9月施行!
2024-06-12 20:20  来源:江苏新闻广播

道路运输作为交通运输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今年5月29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以下称条例),将于2024年9月1日起施行。

相较于自2013年4月1日施行至今的道路运输条例,修订后的《条例》有了哪些新的变化和亮点?面对交通运输领域新的发展趋势,条例又提出了哪些针对性的政策导向和具体规定?今天,由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宣传处和江苏新闻广播联合制作的特别节目——谈法论治,邀请了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委员冯雷,和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党组成员何平走进直播间,就新修订的《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相关内容进行了解读。

修订后的条例共7章74条,分为总则、道路运输经营、道路运输相关业务、道路运输安全、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

提升道路运输服务质量是一项关乎百姓福祉的重要民生工程,更是一项需要长期建设的民心工程。节目中冯雷介绍,为了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新修订的《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规定,巡游出租汽车客运运价政策应当及时、合理调整,并向社会公开;确定、调整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计价规则、收入分配规则,应当公开征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人员以及工会组织、行业协会等有关方面的意见。要求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为道路运输以及相关业务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查询违法行为等信息提供便利。

冯雷

近年来,以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客运、网络货运经营、定制客运为代表的新业态蓬勃发展,为了促进这些新业态的健康有序发展,条例也设计了一系列制度。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党组成员何平介绍,一是引导有序发展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客运,统筹推动巡游出租汽车客运与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客运融合发展,并进一步细化规范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服务行为。

二是规范网络平台货运经营,规定网络货运经营者应当承担承运人责任,在许可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对运输、交易全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和动态管理。三是鼓励班车客运经营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班车客运定制服务,根据旅客需求灵活确定发车时间、上下旅客地点,并明确提供班车客运定制网络信息服务的网络平台的具体责任。

何平

何平介绍,一直以来,我省高度重视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本次修订的条例再次突出源头治理。要求危险货物装货人建立健全充装或者装载查验、记录制度,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充装或者装载;细化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管理,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设定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禁限行路段、区域、时间,并通过新闻媒体、地图导航、设置标志牌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布。

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是道路运输市场的从业主体,为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针对社会关注的重点热点,此次修订的条例还提出“建立市场主体歇业制度”。明确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经营困难的,道路运输经营者可以依法自主决定在一定时期内歇业。通过建立道路运输经营者歇业制度,为经营困难的道路运输经营者提供一个缓冲期,降低市场主体经营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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