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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久为功 绿色发展纵深推进
2022-07-28 20:24  来源:人民与权力  作者:顾燕嫣

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经济社会发展的长远大计。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为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勾勒了新蓝图,亦为建设美丽中国提供了根本遵循。

“江”之灵动,“蘇”之富庶,江苏不仅是经济大省,更是“环境美”的示范省。为进一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向纵深发展,今年上半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组先后对江苏开展生态环保督察和执法检查,对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开展了一场全面的“体检”和精准的“把脉”。

落实如何,成效如何,要用数据说话。上半年,全省PM2.5浓度36.9微克/立方米,同比基本持平,6月当月PM2.5浓度20.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5.2%,为有监测记录以来同期最优。国考断面优Ⅲ比例91.9%,同比上升7.1个百分点,达到考核以来同期最好……

这些成绩的取得在于全省上下坚持高站位,切实增强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同频共振、同向发力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高质量发展大局;在于全省上下坚持问题导向、真抓实干,以持之以恒的实践,凝聚起打好生态文明建设主动仗的合力。

为落实好生态环保督察和执法检查整改要求、持续改善我省生态环境质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认真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整改要求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决定(草案)》,持续做好环保督查“后半篇”文章。

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就要持之以恒、久久为功,筑就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新格局。早在2018年9月,省人大常委会就作出《关于聚焦突出环境问题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对推动我省全面完成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目标任务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又陆续制定修订相应的地方性法规,为加强江苏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这次制定的决定草案不设章节,由引言和六条内容组成,围绕守与进,近与远关系直面问题,给出“硬核”回答。

纵观决定草案内容,主要在三个部分下功夫:

注重提高善治能力,守护自然之美。决定草案强调依法履职,全面有效实施生态环保领域各项法律法规。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要求全省各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从而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推动问题整改落地见效,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效能,厚植全省绿色生态的底色。

突出为民价值追求,营造生活之美。草木植成,国之富也。决定草案强化监督问效,形成落实生态环保督察和执法检查整改要求的整体合力。从人大职能角度出发,注重坚持正确有效依法监督,加强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着重强调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绿色金融发展等机制,健全生态环境能力保障体系、监管体系和全民共治体系,通过制度体系的完善和强有力的监督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活的高品质。

厚植绿色发展底色,赋能发展之美。江苏经济体量大、环境容量小,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仍处于爬坡过坎、负重前行的关键阶段。决定草案明确要契合江苏省情实际,坚定不移调结构、转方式、增动能,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等。在“调转增”和“降减扩增”中,努力推进全省在绿色低碳转型中抢得先机、走在前列,协同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恒”能致远,“心”可逐新。生态文明建设,贵在久久为功的“恒心”,只有日积月累练就生态文明建设的“潜功”,才能展现出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的“显功”,也才能谱写绿意盎然新江苏现代化建设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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