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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兜牢基层卫生服务“网底”
2023-01-12 22:39  来源:人民与权力  作者:杨昕晨

加强基层卫生工作,对保障公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提高公众对医疗卫生服务的获得感、幸福感具有重要作用。近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江苏省基层卫生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以强有力的法治举措推进基层卫生工作更可持续、更加均衡、更高水平,护航健康江苏建设、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发展壮大医疗卫生队伍,把工作重点放在农村和社区”。此次通过废旧立新方式制定我省基层卫生地方性法规,为促进我省基层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制度支撑和法治保障,意义重大。

依法兜牢基层卫生服务“网底”,要明晰主体责任,夯实队伍建设。随着我省健康事业进入新发展阶段,打通基层卫生健康“最后一公里”,推动基层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仍然是当前的重点。条例草案聚焦群众健康需求,突出强基层、补弱项、堵漏洞,不断提升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着力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基层卫生服务活动及其保障和监督管理。同时明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规定医务室、门诊部、诊所和一级医院等医疗卫生机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供基本公共卫生、家庭医生签约等服务活动……对优化基层卫生人才队伍、提供更高质量基层医疗服务等方面内容进行了详细规定,这将有力有效助推完善基层服务功能,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发展。

依法兜牢基层卫生服务“网底”,要坚持健康优先,筑牢科学管理体系。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完善人民健康促进政策”。条例草案明确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应当遵循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彰显公益、医防并重的原则,并在机构设置、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其中,在基本医疗方面,要求建立以全科医生为主体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组建家庭医生服务团队,提供符合居民健康状况和医疗需求的服务,并提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失能失智的老年人、残疾人、术后康复期患者或者行动不便的其他人员提供预约上门和家庭病床服务。

依法兜牢基层卫生服务“网底”,要强化政策保障,优先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强基层,始终是卫生健康工作的重中之重。为进一步持续、有力推动基层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条例草案提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发展基层卫生事业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优先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协调解决基层卫生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同时,在财政、医保、价格、绩效分配等方面提出了重点保障措施,包括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完善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渠道补偿补助机制,并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任务、支持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健全适应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和基层卫生服务特点的等级评审制度等方面内容进行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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