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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终把解决民生问题放在首位
2023-01-12 22:41  来源:人民与权力  作者:陈刚

民生实事项目实施发端于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2021年,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在《关于推行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把确定民生实事项目作为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具体实践,把推进民生实事项目实施作为监督工作的有效抓手”,使得人大在兴办民生实事工作中发挥更大作用。

1月12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围绕2022年度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开展工作评议,这正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又一生动体现。

2022年以来,面对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和多重超预期的困难挑战,江苏把民生实事项目作为政府对广大群众作出的庄严承诺、提升民生福祉的重要抓手,明确项目建设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统筹实施、狠抓落实,推动民生实事项目扎实推进、取得成效。

强化保障,加大民生实事项目统筹协调力度。要全方位强化要素保障,确保民生实事项目高效率、无障碍推进。省级层面重在政策制定、顶层设计,市县政府重在组织实施。在资金安排方面,财政对民生实事项目资金予以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保障民生实事项目建设资金落实到位、及时支出到位。在用地保障方面,要合理安排用地指标,优先保障民生实事项目用地需求,为加快项目推进打牢基础。在手续办理方面,要加强统筹调度,开通民生实事项目审批绿色通道,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推动项目建设全流程提速增效,用心用情把人民群众关心的急难愁盼项目往实里做、往更高质量更高水平推进。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进一步加强与所涉及的对口联系部门加强沟通,主动介入、跟踪支持,用好宪法赋予的监督权,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寓支持于监督之中。

闭环督查,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努力展现江苏民生实事项目成效。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发展多次作出重要指示,赋予江苏“在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上争当表率,在服务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上争做示范,在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上走在前列”的光荣使命。要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高质量、高标准推进民生实事项目,乘势而上开启现代化江苏建设新征程。要坚持实地督查和专项督查相结合,将重点项目、进度滞后项目作为重点,动态跟踪工程进展,持续加大推进力度。要实行分类分项监督,提高监督效率,采取明察暗访相结合、听取汇报、座谈交流、查阅资料等方式开展监督,推动实现各级人大联动协同,组建以人大代表为主、专业人士参与、基层群众配合的专业化监督小组,实现“一类一小组、一组一专业、事事有监督”。要坚持一任接着一任干,一年接着一年抓,把为民办实事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轨道。对于进展过慢、结果较差的承办部门,采用工作评议、专题询问、质询等监督方式,不只“问事”,还要“问行”,更要“问责”,促使监督有效到位,推动民生实事项目落地生效。

(作者系宿迁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宿迁市人大社会委副主任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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