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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决定之权 助力打造发展新质生产力重要阵地
2024-09-27 16:58  报送单位:江苏人大网编辑  作者:戴旺

2023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发展新质生产力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为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赋予江苏“成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阵地”重大使命。省委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先后召开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七次全会,分别对加快打造发展新质生产力重要阵地、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走在前做示范作出决定。新时代新征程,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加快打造发展新质生产力重要阵地提供坚实制度保障,是全省各级人大的共同职责。为此,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作出《关于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加强打造发展新质生产力重要阵地制度保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在服务发展新质生产力中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更好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这是把中央重大决策和省委部署要求通过法定程序转变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意志的重要之举。党委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2024年7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健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对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作出全面部署。7月底,省委信长星书记在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对人大围绕发展新质生产力作出相关决议决定提出明确要求。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第一时间研究谋划,围绕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依法作出决议决定,确保党委决策部署在人大领域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落实,充分展现人大服务大局的政治自觉。

这是以人大职能作用助推我省加快打造发展新质生产力重要阵地的创新之举。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充分发挥人大保证全面有效实施宪法法律的重要作用、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人大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决定立足人大制度优势、把握人大职能定位、体现人大决定特点,紧扣发展新质生产力重点难点,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相结合,创造性地提出构建发展新质生产力立法引领机制、健全发展新质生产力监督支持机制、完善发展新质生产力民意汇集机制、提升服务保障发展新质生产力能力本领等具体举措,强化未来产业培育、新兴产业壮大、传统产业升级等法规制度供给,推动省委六次、七次全会精神和八个行动方案落实,充分展现人大服务大局的担当作为。

这是广泛动员全省各级人大和人大代表凝心聚力助推发展的务实之举。发展新质生产力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着力点,需要凝聚起全省人民的强大合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充分发挥人大在密切同人民群众联系中的带头作用。人大代表作为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肩负人民赋予的光荣职责。决定提出,要深化“牢记嘱托、感恩奋进”长效机制,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积极发挥人大民意征集平台作用,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建好用好人大代表经济运行观察点,健全人大协商制度化平台,倾听群众意见和建议,为发展新质生产力凝聚广泛共识和合力,充分展现人大服务大局的显著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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