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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在身边】专门学校该如何“专门”建?这份代表议案得到了这些回应
2024-04-22 18:08  来源:江苏新闻广播

今年初省人代会上,省人大代表、连云港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江苏瀛之志律师事务所主任曹立志提出关于“听取矫治专项工作报告 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议案。4月19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未成年人矫治工作情况汇报会和议案办理会,相关部门就我省专门学校的建立、管理和运行等工作进行了汇报,并针对当下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出建议。

未成年人专门学校主要服务于那些在家庭和学校中难以得到有效管教的轻罪错未成年人,特别是年龄在十至十六岁之间的群体。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在“办好特殊教育、继续教育”后面,加上了“专门教育”。

曹立志代表在议案中提出,截至2022年底,全国有专门学校131所,主要集中在广东、上海、贵州、辽宁、四川等省市,分布不均衡,且办学规模相对偏小,学校软硬件建设相对落后、专业师资不足、部门之间条块分割等,希望采取切实措施,形成进一步发展专门教育、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合力。

汇报会上,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结合工作实际成立专门教育工作指导委员会,目前13个设区市中有10个成立了专指委,有3所专门学校建成并投入使用:“另有6个设区市的专门学校建设已进入施工阶段,预计2024年底前投入使用。”

专门学校建立后,如何管理?据南京市政府相关负责人介绍,南京专门学校对学生进行分区、分级、分类的闭环管理,坚持立足教育、科学转化的方针,构建出“彩虹德育”课程体系,学校初中部每年均有90%左右学生升入高一级学校继续学业,其中30%左右升入本校中专部,毕生后100%能顺利走上相应工作岗位。省公安厅也在积极行动,如联合徐州专门学校制定了招生程序规定、量化考评细则、结业离校后帮教关爱工作意见等,盐城市专门学校则由教育局、公安局各1人担任校长和副校长,选派20名教师、27名民辅警负责教学和管理。

但罪错未成年人帮矫治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如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等,目前专业矫治队伍的力量配备、综合素质等方面都还有欠缺,省法院提出“亟需建立一支专业化队伍、培养一批复合型人才”。团省委还在以徐州专门学校为试点,建立专门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档案,指导学校开展学生心理状况评估,做到“一人一案”提供个性化心理疏导和心理危机干预。“研究起草《专门学校学生家庭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指引》,为全省专门学校提供规范化、标准化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团省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从工作实践看,各部门还普遍认为,专门学校建设缺乏强有力的组织推进责任主体,学生入学、学习、离校等各个环节缺乏全省统一的制度规定,对专门教育和专门矫治教育两类不同教育的定位、落地缺乏系统研究、分类施策。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建议,尽快修订完善《江苏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协调团省委等单位加快围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机制完善、立法规范监管、家庭教养、专门学校建设等重点领域,开展相关工作,“尽快建立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领导机制,明确综合部门或有执法权的单位为牵头单位,并界定各有关单位职责。”

当然,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重点还是在源头。省司法厅表示,还是要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普法教育、社会引导四个层面,着力构建未成年人犯罪的综合预防体系。曹立志代表也表示,应全面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强化法治道德教育养成,他也会积极投身以案释法、模拟法庭等“沉浸式”教育当中:“我所在的律所已经接纳了几百名的小学生、中学生参观、学习,在我们的模拟法庭上担任小法官、小律师,甚至是被告人,让他感受到原来这些行为是有这样的后果。”

(江苏新闻广播/丁凤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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