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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在身边】倾听采纳城市“小主人翁”的金点子 “儿童友好”正成为江苏温暖底色
2024-12-30 17:45

建设儿童友好城市,为儿童健康茁壮成长发展创造适宜的条件、提供优质的服务,事关广大儿童成长发展和美好未来。近年来,江苏各地注重从“一米高度”视角出发,制定实施社会政策、健全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在这一过程中,城市“小主人翁”们积极参与,他们的建议助力城市向儿童友好再近“一米”。

近日,扬州表决通过了当地首部以儿童友好为主题、具有扬州特色、满载“童心童意”的《扬州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促进条例》。在制定过程中,扬州人大创新性地发放了“成长有声”小信封,广泛征集中小学生的意见建议。“增加城市书房中的儿童书籍”“关注校园‘隐形霸凌’”“建设儿童公园”等,孩子们在书信中积极建言献策,为城市建设引入了少年儿童视角。

扬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彭苏宁说:“让儿童参与到与自身利益相关的事务中,有利于更好地保障未成年人的生存、发展、参与、受保护等权利。我们在条例中规定了‘儿童参与’,更要在立法过程中带头践行‘儿童参与’。”

记者注意到,条例充分吸收了中小学生的意见建议,如细化儿童友好空间建设要求;支持成立“儿童议事会”,让儿童广泛参与校园事务、村居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规定完善儿童友好出行系统,加强对上学、放学时段校园周边道路的拥堵监测和交通秩序管理;规定保障学生课间休息和活动时间;规定校园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和相关负责人陪餐制,采取校外订餐方式向儿童提供餐饮的学校应当确保餐饮及其容器的质量和安全,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应当提升儿童营养水平,让儿童在学校吃得安全、卫生、营养等等。

“让儿童参与立法、立儿童需要的法,正是我们这个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扬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孔令俊介绍,按照立法程序,该条例将提交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并于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依法公布。“落实儿童参与,从立法做起,让我们共同期待‘儿童友好’这个‘小支点’,能够在不久的将来撬动扬州这座千年古城的建设管理‘大格局’。”

在常州,今年9月1日施行的《常州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条例》以法治护航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条例分为6章48条,是全国首部以“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条例”命名的地方性法规。儿童参与是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条例》明确,建立儿童参与机制,保障儿童在社会公共事务、社区事务、学校事务、家庭事务中的知情权、表达权与参与权。

常州市金坛区东城街道华苑社区妇联主席沐楠介绍道:“征集阶段,小朋友们从发现问题开始,确定议题、开展调查、圆桌商议,最后形成结论递交社区。他们用童真的眼光审视着小区环境和公共设施的问题。”

南京是我国率先开启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城市之一,去年成功入选国家发改委、国务院妇儿工委第二批建设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名单。围绕空间改造、社会治理等议题,南京定期召开“小小民生观察员”专场座谈会,邀请城市“小主人翁”们参与到与自身利益相关的事务中。截至目前,南京市近万名儿童开展议事活动。

“我建议社区建个免费图书馆,大家都可以免费借书,还能帮爸爸妈妈省钱。”“关于交通出行,我有两个建议。第一,绿化带太高了,儿童过斑马线时视线受影响;第二,标识不够儿童化。”每次的座谈会上,学生们你一言我一语,用特有的视角提出儿童适用建议。

南京市秦淮区人大代表张丽彬表示:“这样的活动非常有意义,对儿童未来的成长也会有很大帮助。他们从小就开始关注身边的事,我作为人大代表,也会把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收集上来,反映给政府部门。”

(来源:江苏新闻广播/刘正则 扬州台 常州台 编辑/李国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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