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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的重托
2013-04-24 17:15  作者:徐道红

  “我宣誓: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牢记为人民服务宗旨,恪尽职守,依法行政,勇于进取,甘于奉献,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以务实的作风、优质的服务、良好的形象,为建设美丽幸福新金湖而努力奋斗。”7月18日上午,在金湖县行政中心会议室内,23名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手捧任命书,面向国徽,庄严宣誓,字字铿锵有力,掷地有声。随着宣誓的结束,台下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这是金湖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向新任命的23个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颁发任命书并宣誓的一个场景。

  为增强依法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公仆意识,自觉接受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增强其履行职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促使其在工作中严格依法行政,廉洁从政,公正司法,为人民掌好权,做人民的好公仆,金湖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首先表决通过了《金湖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行就职宣誓的决定》,决定凡是依法由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常委会通过任命后,适时进行就职宣誓。

  县人大常委会领导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向接受任命的同志颁发了任命书,并提出殷切期望。他说,颁发任命书,意味着人大常委会代表全县人民把权力授予了大家。这既是一种光荣,更是象征着责任的重大。从接受任命书的这一刻起,就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恪尽职守,勤勉工作,做到不辱使命,不负重托,以实际行动向全县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一纸任命书,责任千钧重”。刚刚参加完宣誓的县发改委主任沈华东深有感触地说:“鲜红的任命书凝结着县委、县人大常委会的信任和重托,也包含着全县人民的信赖和期望。我这次接受人大任命,即将走上新的岗位,我会时刻牢记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把为人民服务作为人生的最大追求,真正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做一名人民信赖的好干部,不辜负组织和人民的希望和重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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