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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出实招 评议见实效
2013-04-24 17:26  作者:马 平

泰州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项评议工作

创新出实招 评议见实效

  自7月起,泰州市海陵区、医药高新区和农业开发区将实现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三区城乡低保标准将达到每人每月400元,预计到2015年全市四市两区都将实现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泰州市城乡低保工作这一可喜的变化,是泰州市人大常委会对这一工作实施专项评议取得的成果之一。

  自2008年换届以来,泰州市人大常委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过程中坚持以法律为依据,创造性地对“一府两院”组织开展专项工作评议,推动“一府两院”不断改进工作。2009年9月22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泰州市人大常委会专项工作评议办法》,《办法》确定了评议的原则、范围、程序和方法等,规定可由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组成评议调查组,了解被评议单位专项工作的有关情况,并对被评议单位的专项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对经过两次整改仍不满意的,将实行质询。《办法》的出台,为专项评议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制度基础。

  2010年经广泛征求意见,泰州市人大决定对城乡低保工作进行专项评议。

  9月下旬,由部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组成的两个评议调查组分赴各市(区)、市直有关部门进行评议调研。在听取各市(区)政府关于城乡低保工作情况汇报后,调查组视察了12个乡镇(街道)、14个社区,走访低保户48户、基层干部群众64名,向市和市(区)人大代表、基层干部代表、城乡居民代表、城乡低保户代表发放民意测评表2700份。市人大常委会还专门设立热线电话,向社会公开征集有关城乡低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11月23日至24日,泰州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城乡低保工作专项评议情况的调查报告,并对城乡低保工作满意度进行了民主投票测评,当场公布了测评结果,满意、基本满意票超过常委会应到组成人员三分之二。会后,市人大常委会汇总各方面对城乡低保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形成了综合评议意见,要求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低保工作管理机制,统筹城乡救助体系,早日实现城乡低保一体化。民政、财政等相关部门对人大专项评议十分重视,做到未评先改、边评边改,并根据综合评议意见的要求,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建立了城乡低保标准动态增长机制,明确了实现城乡低保一体化的时间表,得到社会各界普遍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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