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 | 省委 | 省政府 | 省政协
共同团结奋斗 共同繁荣发展
2013-04-24 17:27  作者: 徐家平

连云港市人大关注民族村发展

共同团结奋斗 共同繁荣发展

  灌云县圩丰镇圩丰村居住着656名回族居民,他们占全村总人口的32%。目前,全村人均收入已达到7900元,成为全镇最富裕的村庄。其中,一个商住小区也正在紧锣密鼓地建设中,一期工程1.7万平方米已基本竣工,届时可容纳90户少数民族居民入住;二期工程也将进行,其间水、电等统一供应,生活、娱乐设施一应俱全,苏果、联华等超市也将进驻,群众生活很方便。

  这是在市人大常委会督促下,连云港市做好民族村经济发展及和谐社会建设工作的一个缩影。

  连云港市常住少数民族人口约1.2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0.24%,大部分分布在7个民族村中,其中有的是长期居民,有的是近年来从云贵高原等地婚嫁进入。虽然少数民族占人口比例很小,而市人大常委会认为,少数民族群众也是全市建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他们的参与,脱贫致富奔小康工作就是不完整、不完善的,要按照“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要求,一着不让地抓好民族村经济发展和和谐社会建设。由于民族村地处偏远,居民文化程度相对较低,经济基础比较差、自我发展能力弱,市人大常委会向市政府提出重点帮扶7个民族村要求。

  市政府对人大常委会的意见高度重视,在2008年开始的全省脱贫攻坚工程中,将5个民族村列为省定经济薄弱村,进行重点帮扶。经过4年的努力,民族村经济有了长足发展,5个民族村均达到省定“八有”标准。东海县山左口乡左庄村先后被授予为“省级生态村”、市文明村、市康居示范村称号,李埝乡恰恰村被评为市级村庄环境整治示范村。最近,在确定新一轮经济薄弱村时,继续将四队镇二队村、付岔村、圩丰镇圩丰村纳入扶贫开发范围,并在低收入人口指标上较一般村上浮5%,使更多的少数民族户享受到新一轮扶贫开发帮扶政策。计划经过3-4年的努力,3个民族村全部达到以“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为主要内容的“新八有”目标。全市每年投入到民族村的发展基金都在100万元以上,2011年达到131万元。同时,社会各界也纷纷帮助民族村建设少数民族子女学校等,给民族村的发展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连云港市人大常委会还特别注重对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保护。对回族土葬的习俗,要求政府及有关部门给回民村庄特批公共墓地,供回民土葬,并在少数民族村里建设清真寺。同时,注重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安排优秀少数民族同志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推动民族村的发展与稳定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