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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进监督方式 强化监督职能
2014-05-06 09:05  作者:徐 洪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要健全‘一府两院’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制度”。这为基层人大开展多种形式的监督提供了更加明确的依据。泗洪县人大常委会始终把人大监督的重点和支持促进“一府两院”工作结合起来,寓支持于监督之中,不断增强监督实效。

  组织代表询问,强化监督效果。换届以来,连续三年在人代会期间召开代表询问会,县政府、两院领导零距离、面对面地接受县人大代表的询问,重点突出“问什么”和“怎么问”。“问什么”主要体现在“三个围绕”,即围绕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部署进行询问,围绕“一府两院”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询问,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和迫切需要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询问,并通过县内媒体向社会公布“一府两院”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代表围绕询问主题广泛征求选民的意见和建议,了解掌握基层群众的所想、所盼、所求。“怎么问”主要采取“一问一答”的方式,全体代表作为询问主体,“一府两院”负责人作为被询问主体,邀请部分群众及政府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全程参与。互问互答结束后,与会代表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一府两院”负责人进行评价。会后根据代表的提问召开相关部门领导班子会议,进一步细化解决方案,明确办理期限和办理要求,并征求代表意见。同时,县人大常委会也对办理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对办理不及时、不到位的采用书面提醒的方式,促进相关负责人履行承诺。通过“一问一答”,不仅加深代表对“一府两院”工作的了解,提高了代表参政议政的积极性,而且进一步强化“一府两院”负责人的履职责任,使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运用评议手段做实监督工作。县人大常委会不断完善工作评议机制,逐步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做法,重点在评议的广、深、透、实上下功夫。“广”,即评议参与面广。对政府所有组成部门、垂管部门及派驻部门工作进行评议,以省市县人大代表为主体,动员基层干群、服务对象近4万人广泛参与;“深”,即评议调研深。为全面掌握被评议部门的工作开展情况,县人大常委会三位副主任分别带领工作组,分赴全县所有乡镇、重点企业,通过发放民意问卷、明察暗访、个别访谈等方式,多渠道地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透”,即评议大会公开透明。现场直播评议大会的召开情况,原汁原味地反映征集到的群众意见,同时邀请各级人大代表,就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问题向被评议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问,并对评议部门进行满意度测评;“实”,即评议整改实。对评议部门的整改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对整改不力的向社会通报,并运用常委会审议、再评议等手段,保证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抓好跟踪监督,推动问题解决。对年初确定为重点监督的工作,盯住不放,跟踪到底,切实用好执法检查、视察和听取专项工作报告等监督手段,采取“跟踪调研”、“跟踪检查”、“跟踪督办”等形式,交叉组织、合力推进、发挥效力,持续推动问题的解决,并促进有关部门建立长效机制,提高监督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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