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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跟踪问效之“为” 树监督刚性之“威”
2015-09-30 16:30  来源:宣传处
 

    近年来,宿迁市宿豫区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党委的工作中心,把促进“一府两院”工作作为监督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改进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刚性上不断创新,着力提升监督实效,确保人大监督工作“有为、有位、有威”。

    立足实际,以依法履职为基础创新跟踪问效。区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宿豫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实施跟踪问效监督的暂行办法》,规定发生“落实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决议、专项工作审议意见以及办理人大代表议案与建议不力”和“人民群众反映问题比较突出”等问题的“一府两院”组成部门或所属单位,被列为跟踪问效对象,按照“公开督察、公开评议、公开问责”三个阶段分别实施跟踪监督。每个阶段结束后,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将专题听取并审议被跟踪单位的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并对其整改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满意度低于80%的单位必须进入下一阶段。对被“公开问责”的单位,将启动“特定问题调查”或“撤职案”程序,涉及严重违纪违法的,建议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依法依纪处理。

    注重实效,以落实举措为抓手推进跟踪问效。一是强化专题询问实效。针对人民群众反映比较突出的城市管理问题,对区城管分局等9家单位开展专题询问,区新闻媒体全程录像播出,区政府负责同志作表态发言,并现场进行满意度测评,公布测评结果。推动区城管分局和相关单位积极排查疏漏,弥补不足,推动宿豫区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创建验收。二是强化工作评议实效。今年5月份,对因机关效能和政(行)风建设连续两年被末位重管的区商务局进行公开评议,14名人大代表分别就党风廉政建设、机关效能、政务公开等问题向区商务局党组班子现场提问,并进行满意度测评,推动了区商务局机关政(行)风建设。三是强化届中述职实效。从去年底开始,每次常委会都安排“一府两院”部分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报告任职以来的个人履职情况,并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述职情况进行评议,开展满意度测评,增强了“一府两院”干部的责任意识和履职意识。

    多措并举,以不断创新为动力深化跟踪问效。着力推进代表议案建议办理从“重答复”向“重落实”转变,在区人代会上,采用公开测评的方式对议案建议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满意度低于规定要求的,办理单位列入跟踪问效范围。出台了《关于对提请任命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的办法》,凡是需提请常委会任命的人员全部要参加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不合格”者常委会不予提请审议;对“两院”有关司法人员的任免,成立了以区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为组长的“法律职务任职资格审查领导小组”,以《法官法》、《检察官法》相关要求作为审查依据,从严把关、不打“和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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