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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提升我省乡镇人大工作规范化水平
2016-05-05 15:00  来源:新华日报

  —— 全省乡镇人大工作规范化建设会议综述

   

  全省乡镇人大工作规范化建设交流会3月11日至12日在镇江召开。图为会议现场。

  乡镇人大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础环节和重要组成部门,处于五级人大的最基层,担负着行使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任。依法规范乡镇人大工作,对于充分发挥最基层的国家权力机关和人大代表作用,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我省乡镇人大工作在“一个载体、两项制度”建设的良好基础上,各地又进一步创新方式方法,延伸“代表之家”工作,代表联络站、代表接待室等平台建设开展得有声有色;代表接待日、代表向选民述职、“代表直通车”等活动精彩纷呈,各有特色。特别是中央18号文件和省委26号文件下发以来,各地在推进乡镇人大规范履职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新措施,收到明显成效。

  3月11日至12日,省人大常委会在句容召开全省乡镇人大工作规范化建设交流会,贯彻落实去年中央18号文件、省委26号文件精神和新修改的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的规定,总结交流各地规范乡镇人大工作的做法和经验。十三个省辖市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及人事代表工作机构负责同志,部分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负责同志等共90余人会聚镇江,着眼全省乡镇人大工作水平整体提升,共谋创新举措。

  会议认为,加强我省乡镇人大工作规范化建设,要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有关文件精神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制度建设为根本、以程序规范为抓手,努力在“八个规范”上下功夫,一是规范乡镇人大代表的选举,二是规范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召开,三是规范乡镇人大决定权和监督权的行使,四是规范乡镇人大人事选举和评议工作,五是规范乡镇人大主席团和主席、副主席闭会期间的工作,六是规范乡镇人大代表的履职行为,七是规范代表议案处理和建议办理工作,八是规范乡镇人大自身建设,把乡镇人大的各项工作都纳入规范化的轨道。

  会上,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鹏强调指出,推进乡镇人大工作规范化建设,乡镇党委要高度重视和加强领导,乡镇人大自身也要积极主动作为。省市县三级人大要切实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既要分级负责,又要形成合力。一要发挥联系点示范引领作用。去年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明确了每名成员联系一到两个县级人大,各市人大常委会可以参照这个做法,建立乡镇人大工作联系点制度。二要开展县乡人大工作联动。县级人大每年可组织县乡人大联动开展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等活动,这样既有利于县级人大掌握情况,也可以丰富乡镇人大代表的活动内容和形式,进一步提高乡镇人大工作水平。三要加强平台和载体建设。加强工作联系和指导,保证活动定期开展、长期坚持,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富有成效。

  与会同志普遍认为,本次会议意义重大、内容充实、形式新颖、效果显著。一是进一步提高了对乡镇人大工作规范化建设重要意义的认识。加深了对中央和省委文件的理解,增强了推进乡镇人大工作规范化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进一步增强了做好乡镇人大工作规范化建设的信心。通过观看视频资料和现场观摩,从不同侧面了解到近年来我省乡镇人大工作规范化建设取得的成绩,深受启发,备受鼓舞;三是进一步理清了加强乡镇人大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思路。通过交流经验,集中研讨,开阔了眼界和思路,明确了方向和重点,为开创乡镇人大工作的新局面打下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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