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夯实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根基
2016-09-02 09:35  来源:新华日报

  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督查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文件精神落实情况

  

  去年,中央和省委先后出台18号文件和26号文件,对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提出了要求。为了推动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的落实,根据省委统一安排,6月上中旬,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分别带队,赴全省各地开展专项督查,先后召开了9次座谈会,听取有关情况汇报,并深入县乡人大机关和人大代表之家、人大代表工作站,实地了解情况,面对面征求各级人大代表和基层干部群众意见。

  从督查情况来看,各地对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思想重视,行动及时,措施有力,取得了明显成效。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各市、县(市、区)普遍召开党委常委会,专题传达学习,并结合各自实际,研究贯彻落实。各市、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党组通过召开党组会议、工作座谈会、理论研讨会等形式,深入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并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向党委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建议。通过层层传达学习贯彻,全省各级党委和人大进一步提高了对新形势下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重大意义的认识,进一步明确了做好人大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进一步增强了推进人大工作创新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保证中央和省委文件精神落地见效、推动我省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迈上新台阶,提供了重要的思想和政治保证。

  一年来,全省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一是各级党委对县乡人大工作的领导制度更加健全。各市、县(市、区)分别出台了加强基层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文件,各县(市、区)委也普遍出台贯彻落实的配套文件。市、县(市、区)党委普遍完善了加强对人大工作领导的制度安排,有力支持和保障了人大依法履职。二是县乡人大组织建设得到明显加强。县级人大常委会主任和乡镇人大主席专职化步伐加快,县乡两级人大工作机构逐步健全,县乡人大干部配备更加科学合理。三是县乡人大会议制度建设得到普遍重视。全省县(市、区)人大普遍制定或修改了议事规则,进一步加强县(市、区)人代会及其常委会会议制度规范、程序规范,保证人代会和常委会会议质量。乡(镇)人大注重加强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乡(镇)人代会“一年两会制”、主席团“季会制”的会议制度,使人代会、主席团会议召开有章可循。四是人大监督工作方式方法不断创新。全省县乡人大把监督工作作为依法履职的重要任务,深化工作评议,改进专题询问,强化跟踪问效,开展上下联动监督,增强了人大监督的实效。五是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有了实质性进展。许多县(市、区)人大制订或修订具体办法和规定,进一步明确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范围和程序,实现了可量化、可操作。六是代表工作内涵和方式不断丰富拓展。各地把“一个载体、两项制度”建设作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重要抓手,不断创新代表工作机制,密切人大常委会同代表、代表同群众的联系,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成率,加强代表履职管理与考核,增强代表履职意识和服务选民意识。

  在督查中也发现,对照中央和省委文件精神和部署要求,我省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仍有一些县乡人大依法行使职权不够到位,存在职能弱化、虚化现象;部分县乡人大会议制度和议事程序不够规范,有的乡镇人代会审议走形式、会议质量不高;有的地方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渠道还不够畅通,缺乏制度性措施,代表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一些县乡人大机构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部分县级人大“一人委”问题依然存在,不少省级以上开发区还没有设立人大工作机构,开发区工作缺乏有效监督等等。

  这次督查既是一次检查,也是一次调研、一次推动。各地表示,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制度,有效落实人大对重大事项的审议决定权,强化人大对预算决算审查监督职能,加强代表履职管理,加强人大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推动我省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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