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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面基础教育改革发展难点 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期盼
2019-10-25 09:15:00    来源:新华日报    作者:葛坤斌 陈 健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专题询问深化教育改革与发展情况问答摘要

  9月26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在分组审议省政府专项工作报告的基础上举行联组会议,围绕深化教育改革与发展开展专题询问,询问的重点在基础教育领域。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陈震宁出席会议并讲话,副主任许仲梓主持联组会议。

  在联组会议上,王卓君等12名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徐长征等3名省人大代表,在前期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围绕育人导向引领、教育资源供给、学前教育发展、教师队伍建设、教育专项治理、财政投入保障等方面问题分别提问。王江副省长及省教育厅等部门负责同志到会应询,对相关问题一一作答。

  陈震宁在会议结束时指出,江苏的全方位高质量发展离不开高质量教育的基础性支撑。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要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更加自觉地担负起职责使命,强化措施、快补短板、扬优展长,加快建设现代化教育强省。要换位思考,以强烈的为民情怀站稳群众立场,正确到位地理解和把握全社会对现代教育各种要素的现实需求,以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务实作为和显著成效,切实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对教育福祉的获得感。要肯定绩效,充分认识到省委省政府对全省教育改革发展的高度重视、所推出的一系列精准务实的关键举措以及所取得的可见可感的阶段性成效,切实强化办人民满意教育的信心和决心。要聚焦重点,运用系统思维、提出系统方案,采取更加务实高效的举措,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发展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显著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的满意度。

  王卓君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苏州大学教授):

  我省在建立健全立德树人、“五育”并举的落实机制,导向正确、科学有效的教育评价机制,推动基础教育教学方式和育人方式改革上有哪些新进展新举措?

  葛道凯(省教育厅厅长):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培养什么人,是教育的首要问题。教育必须把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根本任务。围绕落实这个根本任务,省委省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切实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位置上,教育战线主要做了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切实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全省已有10个设区市成立教育工作领导小组,89个县(市、区)成立了教育工委。专门建立了省委省政府领导联系学校的制度。二是重点抓好学校德育工作。全面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每所中小学都开发了德育校本课程,创新实施中小学生品格提升工程,建立健全德育工作机制,形成各方共同参与的德育合力。三是构建立体化的育人体系。统筹各个学段、各个学科、各个环节、各种力量、各个阵地,构建了多维度、全方位、立体化的综合育人体系。四是突出强化实践育人的功效。中小学全部开设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建立了330多个校外实践活动场所,每年有460万学生参与实践活动。

  在今年5月召开的全省教育大会上,娄勤俭书记强调立德树人要“全面系统”,做到“春风化雨、润物无声”。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这一要求,进一步强化几项工作:一是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二是深入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坚决制止用升学率、考试成绩评价政府、学校、师生。三是把学生身心健康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加强体质健康工作,高度重视防控近视工作,更加重视学生美育、劳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四是营造立德树人良好氛围,引导社会更加理性看待教育。

  我们将始终守好三个“基本点”:一是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这是出发点。二是坚持教育与生产劳动、社会实践相结合,把立德树人贯彻到教育事业发展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这是基准点。三是坚持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这是落脚点。

  曹福亮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工程院院士、南京林业大学教授):

  我省是如何通过规划引领确保教育优先、体现全国领先的?特别是对照国内外先进水平,我省在基础教育现代化的规划引领上有哪些新亮点?

  葛道凯(省教育厅厅长):

  江苏是全国最早规划并实施教育现代化的省份。从上个世纪90年代提出、试点教育现代化,现代化的建设走过由乡镇试点到区域推进再到全面推进三个阶段,现代化建设的重点经历从改善办学条件为主要任务转向提高办学水平为主要任务两个阶段。超前规划、领先发展,是江苏教育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重要举措。我省教育规划特色亮点主要有三方面:

  一是对江苏教育的发展阶段、基本矛盾和内在规律进行深入的研究和新的概括。比如说新的历史方位是正在从中上水平向更高水平迈进,新阶段核心任务是高质量发展。江苏教育的基本矛盾是人民群众教育需求的多样、个性与教育供给的单一粗放之间的矛盾。规划创造性地提出了江苏教育需要更加注重的四个理念和思路,即更加注重公平共享、更加注重全面多样、更加注重适合契合、更加注重卓越创新。

  二是充分借鉴国际上的成功经验,突出了江苏基础教育的总体走向,规划在指标设置上除了包括一些国际性的通用指标以外,还专门设置了反映江苏特色的指标,比如普惠性幼儿园的覆盖率、资源的均衡率,等等。推进教育现代化要推动五个转变,发展重点从注重规模向更加注重优化结构转变,还包括发展方式、发展要求、发展趋向、发展评价等等。

  三是不仅注重规划的编制,更注重规划内容的落实。这个规划中提出了一系列的工程,通过重点工程的引领,任务的引领确保战略任务和重点工作能够得以实施。

  汤明海(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发展改革部门作为发展规划编制的职能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把教育优先作为重要领域加以谋划,“九五”规划提出了“科教兴省战略”,“十三五”规划提出了“科教与人才强省战略”,确保更高层次保障教育根本的基础地位。同时,自“十一五”以来,一直将教育规划列为省级重点专项规划,作为五年规划的配套规划,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推动全省教育改革发展。

  在规划中着力强化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强化目标引导,从“九五”规划到“十二五”规划均将不同阶段教育的入学率作为重要指标,“十三五”规划把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设置为约束性指标。二是强化任务部署,历次的五年规划都把教育领域独立成节,进行教育发展的任务部署,“十三五”规划围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作了系统部署,首次设立了“教育现代化建设重点工程”专栏。三是强化举措落实,除了在规划中提出教育发展的举措外,我们还编制了基本公共服务的清单以及基本公共服务功能配置标准,在清单中覆盖了全省教育领域7个清单项目,向全省人民公布,不断提高教育领域的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在功能配置标准中分3个层级6个空间配置单元,在城市以街道、社区、居民小区,在农村以乡镇、行政村、自然村为空间配置单元,都设置了基本公共教育的具体功能配置,包括配置标准和配置主体,比如说每1万左右常住人口设置1个幼儿园,每1万-2万常住人口设置1个完全小学,等等,通过功能标准的配置来推动基础教育事业的发展。

  陈琪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南京医科大学教授):

  现在,全省中小学区域、城乡、校际之间差异过大,“城镇挤、农村空”“择校热”“大班额”的问题比较突出,普通高中优质资源不足。请问,我省在推进基础教育供给侧改革、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方面有哪些新政策、新措施?

  顾月华(省教育厅副厅长):

  解决“有学上”和“上好学”两大任务,我们当前从三方面入手:

  一是解决资源短缺的问题。根据教育预警预测的数据,我省新增的教育资源缺口超过77万,加上化解现存的大班额,未来3年要提供185万个学位,新增12万名教师。需要相关部门与我们共同努力,重点解决规划、用地、拆迁、资金等瓶颈制约问题,推动各级政府每年新建改扩建义务教育学校350所,普通高中50所,幼儿园300所。

  二是破解公平和质量的问题。在义务教育阶段加大标准化学校的监测,推动集团化办学,推动义务教育阶段的校长、教师进行交流轮岗,办好老百姓家门口的学校。关注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和贫困学生受教育的问题,不让一个孩子因贫失学。实施薄弱环节与质量提升行动计划,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全面提升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水平。

  三是推动教育的内涵发展。通过新高考、新方案、新教材改革进一步的落地,让每一个孩子得到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让每一个老师在改革中真心实意地推动素质教育,激发广大中小学教师活力,增强教书育人的使命感、责任感。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改革发展的要求,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培养适应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正确价值观念、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积极探索基于情境、问题导向的互动式、启发式、探究式、体验式等课堂教学。深化学习方式变革,探索基于学科的课程综合化教学,开展研究型、项目化、合作式学习。更大力度推进基础教育内涵建设,进一步提升基础教育育人质量。

  陈惠娟(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常委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我省如何从源头抓起,建立健全与基础教育现代化相匹配的规划布局调整实施和用地保障机制,以及教育、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无缝衔接、会商会办、特事特办、好事快办的协同创新机制?

  刘聪(省自然资源厅厅长):

  我们一直高度关注教育事业发展和教育资源需求保障工作。根据基础教育资源预警报告,全省基础教育学校总缺口还比较大。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城市之间的不平衡性;二是城市内部,新老城区之间的差异化。为做好教育用地保障,我们做了几方面的工作:一是统筹规划。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中,注重需求对接,配合教育主管部门编制教育设施布局规划,满足学位需求。二是单列计划。明确要求在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中,按照“应保尽保”的要求,对教育用地给予重点保障。2018年到今年上半年全省供应教育用地35450亩。三是提高标准。去年我们对教育用地标准进行了提升,新增幼儿园室外场地、绿地面积等指标,生均面积由13平方米提高到22.6平方米,体现了江苏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四是完善政策。完善学前教育、民办教育等方面用地政策,并纳入到近两年省委省政府出台的有关文件中。

  我们将进一步创新政策举措,保障教育需求。一是分类解决缺口。对于新城区和农村地区,通过优化教育设施规划布局,加大土地供给保障。在老城区,重点促进存量挖潜,在城市更新、低效用地再开发等工作中,推进异地复建和改扩建学校。二是优化审批服务。在不动产登记中,将教育用地列入绿色通道,优先受理、限时办结。三是建立规划调整机制。根据人口变化情况,做好需求预测分析,衔接教育布局规划。发挥部门联动作用,落实会办机制,各部门各司其职,共同推进学校规划、建设和管理到位。

  周相民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泗阳县百春锦蔬菜专业合作社理事长):

  我省在加快改善苏北农房过程中,有没有同步考虑苏北农村幼儿园等基础教育学校建设?有哪些令人期待的好消息可以让我带回去告诉乡亲们?

  顾小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农村地区学前教育建设,是苏北农房改善工作中公共服务配套建设的重要内容。

  一、苏北农房改善工作正扎实有序推进。根据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在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苏北地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工作总体开局良好。2018年9月至2019年底苏北各地计划实施项目846个,已开工708个,开工率达83.7%,省定10万户年度改善任务有望顺利完成,让农民住上安全舒适房屋的同时,享受便捷的公共服务,过上与时代同步的现代生活。

  二、结合苏北农房改善努力提升农村地区学前教育配置水平。苏北农房改善工作,不仅仅是简单的盖房子,而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我们充分考虑不同农户对公共服务设施包括学前教育设施的需求,对于进城入镇的,充分利用既有的城镇幼儿园,让农村居民子女与城镇居民子女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对于基础较好的自然村集聚提升的村庄,充分利用撤并学校闲置校舍发展学前教育;对于规划新建型农村社区,我厅正牵头制定苏北农房改善项目验收标准和绩效评价办法,其中对幼儿园等学前教育设施建设规模和标准提出了明确要求,提出以行政村为单位独立设置或多村共建,以满足苏北地区农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现实需求。

  三、联合省有关部门协同推进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我们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代表们的建议,结合苏北农房改善工作,与相关部门一道,强化农村幼儿园等学前教育学校的立项、选址、规划、设计、建造、维护等方面的协同推进,推动苏北地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完善,为农民群众提供更加充分、普惠的优质教育资源。

  周敏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武进高级中学副校长):

  我省将采取哪些措施打造公办为主、非营利民办为辅的学前教育体系,确保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绝不让上幼儿园成为老百姓的负担?

  顾月华(省教育厅副厅长):

  学前教育是基础教育的短板,省人大非常支持和关爱学前教育发展,早在2012年省人大常委会就出台了《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有力地助推了学前教育资源建设和质量提升。目前我省幼儿入园率达到98%,在公办幼儿园上学的孩子超过了65%,在公办和普惠性幼儿园上学的孩子超过了77%,总体达到了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目标。

  今年的全省教育大会上,娄勤俭书记提出了建立以公办为主、普惠性幼儿园为辅的办学体系,接下来将推动各级政府加大加快幼儿园建设,健全省市统筹、以县为主、县乡共建的管理体制,把它纳入到考核机制,同时加大对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的检查整治,让公办和普惠性幼儿园占比尽早达到省委省政府确定的85%目标。同时加强无证幼儿园的清理整顿,规范幼儿园的收费,对盈利性幼儿园加强资金的监管。更重要的还要加强幼教队伍的建设,按照千分之五的目标来推动培训制度。全面实施幼儿园课程游戏化项目,坚决克服和纠正幼儿园“小学化”倾向。要强化幼儿园安全防控体系的建设,督促幼儿园把保护幼儿的生命和健康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我们的目标和愿景是希望能够让每一个家庭的孩子都有园上、上得起、就近上,不让上幼儿园成为老百姓负担。

  林斌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徐州市新盛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我省采取了哪些有力措施整治应建未建、缓建迟交、建而不交、挪作他用等突出问题,确保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与首期建设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如期完成专项整治目标任务?

  顾小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做好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土地出让、设计建设、验收、移交等环节的监督管理,牵涉面广,需要多个职能部门系统谋划、协同推进。为做好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和建设环节的监督管理,我们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推进治理。按照国务院和教育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的部署要求,配合省教育厅及时转发《关于做好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印发治理工作方案,成立治理工作联合办公室。压实地方主体责任,推动各地建立治理工作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治理工作方案,落实有针对性的治理举措。在治理过程中,配合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阶段性检查的通知》,对存在问题进行进一步梳理,对治理工作进行跟踪督导检查,目前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二是落实居民住宅区配建要求。针对配套幼儿园建设不到位问题,要求幼儿园应当与首期建设项目同步验收,幼儿园竣工验收不合格的,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整改,在整改到位之前,不得办理项目竣工验收;加强商品住宅的交付使用管理,对未能与首期项目同步建成幼儿园的住宅小区,督促建设单位整改,对建设单位加强小区幼儿园配套建设形成倒逼机制,落实配建要求。

  三是落实建设部门监管职责。落实建设部门校园建设环节监管职责,以设计为引领,重点强化项目招标投标、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竣工验收备案等环节的监管工作,切实提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质量和水平,确保学前教育设施按照符合现代发展要求的目标建设。

  刘明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生态环境厅驻无锡市督查专员):

  我省如何完善财政扶持政策,切实提高对转为普惠性民办园的财政补助标准,鼓励和引导更多非普惠性民办园转为普惠性民办园?

  赵光(省财政厅副厅长):

  我省现有幼儿园7222所,在园幼儿256万,学前教育现在确实是教育中的一个短板,全省各级财政部门积极调整优化财政结构,将学前教育纳入公共财政的保障范围,新增教育经费持续向学前教育倾斜。2018年全省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支出达138亿元,增幅17.4%,占全省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比例为6.14%,全省整体上达到了省学前教育条例规定占比不得低于5%的要求。

  在加大财政投入的同时,全省各级财政部门确保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与公办幼儿园在经费保障方面享受同等待遇。一是比照公办幼儿园的标准,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同等安排生均公用经费拨款;二是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同样按照平均每生每年1000元的标准和10%的资助面发放补助;三是在安排学前教育综合奖补资金时,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设予以同等支持。

  截至2018年底,我省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77%,其中公办园覆盖率65.3%,与省委省政府明确“到2020年,全省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5%左右”的目标要求还有一定差距。针对差距,我们将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在坚持政府主导的前提下不断完善多渠道投入机制,着力解决入园难、入园贵等问题,推动我省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大对市县的转移支付力度,夯实保障学前教育发展的财力基础;二是督促各地按照“省市统筹、以县为主、县乡共建”体制,严格落实学前教育经费保障主体责任;三是支持民办园健康发展,配合教育部门研究出台相关政策,鼓励非普惠园转为普惠园;四是配合有关部门合理确定办学成本,适时动态调整收费标准,健全政府投入、社会举办者投入、家庭合理负担的成本分担机制。

  徐长征 (省人大代表、新沂市棋盘中学校长):

  我省将采取哪些有力措施解决教师编制和待遇问题,尤其是在编教师与非在编教师收入差距过大问题?如何通过有效的内部考核激励手段,让老师把精力集中在校内课内,培育和建设一支与基础教育现代化相适应的教师队伍?

  葛道凯(省教育厅厅长):

  娄勤俭书记在全省教育大会上指出,“教师是办好教育的第一资源,强教必先强师。”目前,我省已建立了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百万教师队伍。下一步,我们将做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是激发教师活力。全面宣传优秀教师教书育人的先进事迹,弘扬尊师重教的风尚。严格执行各类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和失范行为处理细则,拒绝有偿补课。减轻教师负担,清理规范与中小学教育教学无关的检查评比。

  二是提高工资待遇。落实中央和省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文件精神,加快配套文件制订,压实县市政府主体责任,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三是促进专业发展。培养造就一批有影响力的教育家型名教师、名校长、名专家,加强省市县教师发展机构和教师发展示范基地校建设,促进教师教学、科研并进。

  四是加强师范教育。鼓励适合的学生读师范。支持高水平大学办师范,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已成立教育学院并招生,苏州大学设立了师范学院,南京大学即将建立陶行知教师教育学院。推进师范院校与中小学合作,转变人才培养模式。

  五是补齐乡村短板。扩大免费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招生规模,深入实施面向乡村教师素质提升的各类工程计划,通过职称评审倾斜等政策,激励和支持乡村教师为乡村教育事业做贡献。

  邱继红 (省人大代表、仪征市实验中学东区校教师):

  我省将采取哪些措施落实省政府提出的力争用3年时间解决好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要求?如何进一步改革完善教师职称评聘制度,解决名额不足,向一线教师倾斜?

  戴元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

  问题有两个方面,分别回答。

  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一直是党政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近年来,我省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不断提高教师工资待遇水平。一是普遍提高中小学教师基本工资标准。从2006年7月开始,全省中小学教师基本工资标准比其他事业单位人员提高10%。2018年7月起,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国家和我省针对义务教育教师单独制定了新的基本工资标准。二是提高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水平。从2009年1月起,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各地在核定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总量时,统筹考虑当地公务员规范津贴补贴水平,按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的原则予以确定,同时,与公务员工资水平同步调整。三是建立义务教育教师与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比较机制。今年2月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的通知》,明确了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所在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的具体比较口径,并要求各地在对公务员普遍发放奖励性补贴时,应及时统筹考虑义务教育教师。

  下一步,我们将聚焦问题发力,不断增强广大义务教育教师的获得感。一是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在省级层面建立健全相应的考核评价体系,由财政部门牵头加强经费统筹,对落实行动快、保障措施实但确有困难的市县,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二是深入调研完善政策,对奖励性补贴等政策加大调研力度,并及时向上级反映。三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确保政策措施真正落地落实。

  根据国家要求,教师申报评审职称,严格实行按岗申报。近年来,我厅聚焦基层关切,创新思路举措,拓展广大中小学教师职称晋升空间。一是在全国率先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正高级教师评审工作。截至目前,全省已有1015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获得正高级职称。多次修订完善教师评价标准,突出业绩能力和实际贡献,在论文科研、学教一致等方面降低申报门槛。二是在全国率先出台乡村教师“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倾斜政策。放宽学历资历、论文业绩要求,加大实际工作业绩、工作年限等评价指标权重,实行单独分组、单独评审、定向聘用,改革成果惠及全省37万名乡村教师。今年,又明确在乡村学校任教满20年的教师申报副高职称、满30年的申报正高职称,可以不受指标限制。三是在全国率先贯通使用中级和初级教师岗位。近年来,我们通过调整岗位结构比例、增加高级岗位、乡村教师可超岗位聘用、推进“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等一系列举措,不断优化中小学教师岗位设置,让更多的基层教师有岗可评聘。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采取务实管用的措施,最大程度化解职称评聘矛盾。一是进一步完善职称评审标准,完成新一轮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修订工作,进一步完善评价机制。二是进一步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深入推进“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有效盘活各地岗位数额存量,提升人事管理效能。三是进一步探索乡村教师“定向设岗、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机制,继续加大对基层政策倾斜力度,采取特设岗位不占岗位结构比例措施,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

  高晓平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副主任委员):

  我省采取哪些过硬措施全面落实校外培训机构等各类专项治理要求,真正做到动真碰硬、不走过场、标本兼治、取信于民,还社会一个清朗的教育生态?

  葛道凯(省教育厅厅长):

  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我们坚持标本兼治,校内校外并举。校外方面:开展了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在全省17291家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中,5405家被依法取缔、5892家转营为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另新增规范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2349家。校内方面:启动了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逐一审核各市招生方案,发布了招生意见和实施指南,全省组织督查4400余次,处理人数102人,免试入学政策做到全覆盖,择校热有所缓解,招生乱收费得到遏止。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一是完善监管制度。已出台推进校外培训机构长效管理的意见,将认真抓好落实。还将制订学校违规办学行为处理办法,严格追责、严肃问责。二是创新工作手段。依托省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实现全省校外培训机构摸排、整改、审批、年检等全过程精细化管理。开发建设统一的阳光招生平台,加强民办学校属地化管理。三是发挥监督作用。发挥教师和家长的监督作用,争取家长支持专项治理,改变“学校减负、家庭增负”的现象。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定期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四是严肃追责问责。无论是校外还是校内,只要发现问题,就一定坚决处理,绝不手软。

  要从根本上解决您所提的问题,不仅要有治理的力度,更要有教育的温度。对此,我们还在中小学开展课后服务,解决学生接送问题。建设江苏名师空中课堂平台,努力让每一位学生都能享受到个性化、优质的教育资源。建设阳光食堂监管平台,对学生的“吃”进行全覆盖全过程监管。针对校园安全问题,也开展了专项治理。

  姜东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南京农业大学教授):

  我省在开展集中专项治理之后,如何全面落实登记、收费、广告宣传、反垄断等方面的职责,形成规范管理、长效监管的工作机制,严格依法查处虚假宣传、坐地涨价等行为,形成教育、市场监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等部门工作联动机制和社会监督举报机制?

  王俊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针对学科类校外培训存在的问题,市场监管部门全力配合教育部门在规范登记注册、开展专项治理、强化日常监管方面开展工作。

  在规范登记注册方面,联合教育厅出台校外培训机构登记注册规范性文件,对属于教育部门审批范围的学科类培训机构和不需要审批的社会培训服务机构做出了明确的界定,严格按照教育部门核发的许可证核定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

  在专项治理方面,强化这三方面的工作:一是积极查处虚假违法广告。将教育培训类的虚假违法广告列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范畴进行了实时监测,到目前共监测培训广告32775条次,处理虚假违法广告37件。二是强化收费行为的监管。参与制定了《江苏省培训收费行为规范》。针对学生反映的一些重点问题,如明码标价不规范,不执行价格承诺,申请退费比较困难等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治理。三是加大联合执法的力度。配合教育部门,对检查过程当中发现没有取得办学许可的校外培训机构,第一时间移交教育主管部门并协助其执法。对于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第一时间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对外公示。

  再一个就是在日常监管方面,通过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展开不定期的抽查工作,今年随机抽到2995家培训机构,目前各级执法人员正在对这些机构进行全面的检查。

  校外培训整治是长期工作,下一步将建立健全广告监管、价格监管、信用监管三个长效监管机制,依法履行市场监管部门职责,切实加强监管。

  吕建 (省人大代表,海安高级中学党委书记、校长):

  去年下半年,全省各地对基础教育阶段学校的学生实施延时放学、弹性离校服务,受到了家长的普遍欢迎。当时省里有关文件提出给延时服务的教师适当增加补助,但到现在一直没有出台经费补助政策。请问,我省解决经费问题的措施何时到位?

  汤明海(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关于课后服务的经费保障问题,省政府去年在《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出,各地可根据课后服务性质,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同时文件明确规定,设定服务性收费项目、代收费项目由省教育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联合报省人民政府审定后执行。

  发展改革部门一方面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课后服务经费保障的政策研究,另一方面积极研究在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方面的政策。我们联合省教育部门做了广泛调研,在基层主管部门和学校开了大量的座谈会,而且在网络上开展了问卷调查,收回了180万份问卷,全面了解学生家长实际需求,在广泛调研和分析的基础上,就课后服务经费保障问题提出了相关的政策建议,省有关部门还在进行研究中,这项工作一直在积极推进。

  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收费关系到千家万户,政策出台必须慎之又慎。相关政策意见一直在研究过程当中。根据部门职能,发展改革部门主要是价格问题,收费问题待省政府出台政策后按照相关职能贯彻落实。

  高金凤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泰州市姜堰区实验小学教育集团校长):

  据了解,江苏教育经费总量居于全国前列,但基础教育经费投入相对不足,不少生均公用经费基准甚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这与江苏经济大省地位不相匹配。请问,我省将采取哪些措施,尽快提高基础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动态调整拨款水平?

  赵光(省财政厅副厅长):

  我省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的最低标准线为300元。这一标准线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但实际上,截至2018年底,全省各设区市、县(市、区)中有44%的地区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达到或超过500元,有33%的地区达到或超过600元。

  我省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为小学不低于700元、初中不低于1000元,高于国家明确的东部地区小学不低于650元、初中不低于850元的标准。截至2018年底,全省47%的地区拨款标准高于省定的标准。

  省定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为苏南地区不低于1000元、苏中地区不低于900元、苏北地区不低于800元。截至2018年底,全省62%的地区拨款标准达到或超过1000元。

  近年来,全省各级财政部门不断加大经费保障力度,支持基础教育发展。但由于人口净流入、地方政府财力增长放缓、教育支出结构不尽合理等原因,个别地区基础教育投入保障还存在不完全到位的现象。如,国务院办公厅今年印发的《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应于2020年达到1000元以上,我省苏北一些地区目前还未达到这一标准。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相关部署要求,合理确定并适时提高基础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做好基础教育经费保障工作。一是研究拟订学前教育、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调整方案,按程序报省政府审定后实施;二是启动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相关调研论证工作,待条件成熟时对省定基准定额进行调整;三是指导各地加大财政教育投入,优化教育支出结构,盘活存量、用好增量,着力补齐基础教育发展中的短板。

  唐健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巡视员):

  调研中不少地方反映,目前,基础教育经费分担机制不够完善,越是基层政府支出压力越大,不少县区财政很困难,希望省财政更多地承担起省级统筹责任。请问,我省将采取哪些措施督促检查各级政府落实财政教育投入责任,确保“三个优先”和“两个只增不减”落实到位,切实为基础教育发展排忧解难?

  赵光(省财政厅副厅长):

  近年来,全省各级财政部门不断加大财政教育投入,教育支出始终是我省公共财政第一大支出,每年全省教育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均保持在18%左右。

  基础教育实行的是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省财政加大对基础教育的投入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完善省对市县财政体制,推动财力下倾,重点加大教育等民生方面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二是通过专项转移支付,支持实施改善办学条件、教师绩效工资、课程项目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等国家及省推动实施的教育领域重点改革和重点项目。

  当前,教育领域省与市县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还需要进一步明确和理顺。同时,由于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等原因,一些地区财力受到比较大的影响,给保障财政教育支出带来一定的压力。

  我们将认真研究分析上述存在的问题,采取有力有效措施确保“三个优先”和“两个只增不减”落实到位,保障教育事业优先发展。一是加快推进教育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科学界定省与市县的权责;二是加大省对市县的转移支付力度,指导督促各地大力压缩“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全力保障教育等重点民生支出;三是将市县政府保障教育支出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作为督导和考核的重要内容,与省对市县相关转移支付和奖补资金分配挂钩;四是全面实施财政教育支出预算绩效管理,推动优化教育经费使用结构,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不断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