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人大网 > 执法检查专题 > 消费者权益保护 > 参阅资料 > 正文
国内首个网购争议处理办法出台
2016-06-29 14:59:00  来源:周口晚报

  浙江省宁波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合当地网商协会10月23日推出国内首个城市出台的网购争议处理办法,明确规定网络购物也享受“三包”,并对“网购欺诈”行为作出严格界定。

  据介绍,宁波市去年共发生互联网消费争议案件814起,较2011年上升30.4%。其中商品质量问题、收到商品与描述不符、快递签收不规范等是目前网购侵权中最主要的三大问题。而当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有超四成的网购消费者不知道如何维权。

  从宁波市消保委了解到,《宁波市网络商品交易消费争议处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规定网络购物也要依据国家相关规定为买家提供退货、更换、修理的“三包”服务,按照“谁经销,谁负责”的原则。

  同时该《办法》还明确界定了属于“网购欺诈”的行为,如“发布或者利用虚假信息,诱导他人购买或接受其服务的经营行为”“不提供网购凭证,导致出现问题后消费者维权难”等。

  《办法》还规定,“网购”消费争议处理办法列入市消保委的信用管理。违反相关规定者,会被计10分到20分。分数累计到一定程度,商家会被列入消保委信用管理黑名单库。

  宁波市消保委秘书长施民伟表示,这些规定明确了网商的责任,消费者遇到网购争议时也就有了参照,从而可以更好地维护网购权益。

  施民伟同时表示,目前该《办法》仍存在一定局限性。一方面其法律地位相对较低,主要产生“倡导”的效果;另一方面它还受地域限制,目前只能对在宁波登记的网商形成约束。他认为,该《办法》目前更多的是要去引导网络交易的规范化,而更为强有力的保障只能寄希望于国家层面相关立法来提供。

  

作者: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