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检査水污染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在实地检查过程中切实做到“七看七查”:
一看水生态环境保护法治体系建设情况,查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法律规定是否严格、法规政策是否配套、工作覆盖是否全面;
二看水污染防治标准、规划制定和监督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查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水环境执法以及河湖长制、总量控制、流域协调和生态补偿机制等举措落实是否到位;
三看突岀水环境问题清单梳理情况,查群众反映强烈的水环境问题是否得到高度重视和有效治理;
四看重点流域(长江、淮河)、重点湖泊(太湖、洪泽湖) 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情况,查水环境保护目标是否完成、水环境质量是否限期达标、国省考断面是否按期消除劣V类;
五看饮用水源保护区规划建设和水质状况,查饮用水安全保障措施是否全面落实;
六看城镇水系整治情况和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查黑臭水体治理目标是否如期完成;
七看工业集聚区、农业面源、船舶港口等重点领域水污染防治情况,查污水处理设施是否完善、运行是否正常,畜禽养殖业粪污利用和处置措施落实是否有效、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设施是否建成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