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实践】扬州:制定《扬州市水资源管理办法》
2016-09-01 10:08:00   来源:扬州日报    作者:   

  扬州市已制定《扬州市水资源管理办法》,将通过立法程序实施最严格水资源保护与管理。

  最严格水资源管理 坚守“三条红线”

  “扬州水资源丰富、水质好是公认的,但水资源再丰富也要限量取用,水质再好也要严格管理,我们需要全社会引起共识,共同参与,对水资源保护尤其是饮用水安全性实施最严格的保护。”市水利局水政水资源处负责人介绍表示。

  “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以水定产、以水定城,建设节水型社会,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该负责人介绍道,扬州市新制定的“河道管理条例”,遵循的基本原则就是要打破瓶颈制约,实施最严格水资源保护与管理,主要任务就是要建立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项制度”;同时,相应的划定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

  水资源专业人士解释,“以水定城”中的“水”至少有三方面含义:一是指城市的水资源禀赋条件,即可利用的水资源总量;二是指具备完整的水生态系统;三是指宜居宜业的水环境质量。“城”也有三方面含义:城市的建设规模、空间布局和发展方式。要在城市规划制定、城市空间布局、城市发展方式等多个方面体现“以水定城”理念。

  地下水开采总量控制 封填地下水井120眼

  2015年,全市用水总量为39.6亿m3,低于40亿m3的年度控制目标;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率为5.2%,达到年度控制目标;年度封井226眼,全市地下水水位上升明显,在全省率先实现零超采区和无地下水漏斗区。

      “水是流动的,不像装在水桶里扣上盖子就能守住那么简单,必须实行地下水水量与水位双控制度。总量控制住了才能保平衡。”水政水资源管理专家表示,去年水资源管理取得明显成效,《办法》进一步明确,今年将调整、优化城市经济结构和产业布局,逐步淘汰落后的,高耗水的工艺、设备和产品,在高耗水行业开展节水行动,大力发展和推广工业用水重复利用技术,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同时还将有序组织地下水开采,全年封填地下水井120眼。

  饮用水源保护区十大“禁止” 钓鱼都不行

  饮水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保护饮用水源,要像珍爱我们的生命一样。

  据相关人士介绍,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禁止建设高尔夫球场、废物回收(加工)场和有毒有害物品仓库、堆栈,或者设置煤场、灰场、垃圾填埋场;甚至,钓鱼、游泳等娱乐活动也是不被允许的。

  《办法》明确了十大禁止:禁止新建、扩建排放含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含汞、镉、铅、砷、硫、铬、氰化物等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禁止新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电镀、印制线路板、印染、染料、炼油、炼焦、农药、石棉、水泥、玻璃、冶炼等建设项目;禁止排放省人民政府公布的有机毒物控制名录中确定的污染物;禁止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其他建设项目,或者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活动;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其他建设项目;禁止在滩地、堤坡种植农作物;禁止从事渔业捕捞;禁止停靠船舶、排筏;禁止从事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禁止向废井、废坑、裂隙、涵洞等排放、倾倒有害、有毒、含病原体的废、污水和其他废弃物。

  摘编自2016年3月22日《扬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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