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和平带队在南京镇江开展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
2016-08-30 17:03:00   来源:环资城建委    作者:强学民   

  8月29日至30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史和平带领执法检查组赴南京、镇江,就《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实地查看了南京市溧水区秦源污水处理建设项目、晶桥镇农村连片整治工程,镇江市古运河综合整治、征润州水源地原水水质安全保障等工程项目的建设情况。

  检查组在两地分别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太湖水污染防治实施情况的汇报。会上,史和平充分肯定了两市在贯彻实施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方面所做的努力。两市市委市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紧紧围绕“两个确保、两个持续”的治太目标,狠抓落实,铁腕治污,太湖水质稳中趋好,生态建设效益明显,太湖流域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史和平指出,要提高认识,增强依法治太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树立“流域一盘棋”的思想,统筹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要严格执法,进一步贯彻落实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依照条例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发展转型升级;要积极贯彻新环保法,强化各级人大的监督职能;加大宣传力度,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体系;要扩大公众参与,注重社会舆论监督。在新一轮治太工作中迈出更加坚实的步伐,为实现太湖水质根本好转和生态持续改善做出新的贡献。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夏鸣、孙如林、董启彬、陈为民,及部分省人大代表参加执法检查活动。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委委员张弛及省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陪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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