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启彬:在不增加太湖污染总量前提下 应允许传统产业升级改造
2016-09-30 11:20:00   来源:江苏人大网    作者:   

  9月28日下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分组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董启彬委员说,从检查情况看,我省各级政府对《条例》贯彻落实是认真的,工作是有成效的。对环境的治理改善应有信心。但各地对修改《条例》第45条的呼声较高。第45条的有关规定,已经不太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地方反映比较集中。建议从实际出发,适时对第45 条进行修订,在污染总量不增加的前提下,应允许纺织等产业升级、技术改造、扩大产能等。对电镀等行业可采取集中到园区发展,重点放在有效控制和解决污染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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