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为民:建议流域各市对照太湖条例进行再检查
2016-09-30 11:23:00   来源:江苏人大网    作者:   

  9月28日下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分组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陈为民委员说,条例在太湖治理中发挥了巨大作用,有很强的前瞻性和针对性,距2020年三类水的国家总目标还有4年时间,只有劲头更足、措施更细、执法更严,才能完成目标任务。建议:流域各市各有关部门对照条例中的禁止和限制性条款进行再检查,确保落实到位;要严格落实条例第4条第三款的要求,太湖流域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应当定期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和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水污染防治工作,太湖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大常委会应当定期监督、检查太湖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条例修改只能越改越严格、越科学、越完善。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