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人大网 > 执法检查专题 > 长江大保护和长江禁捕工作、涉野生动物和关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执法检查 > 各地动态 > 正文
淮安市淮阴区人大:执法检查助推野生动物保护
2020-07-01 10:23:00    来源:淮安市淮阴区人大    作者:孙琍红 陈彬
  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采取上下联动的形式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根据淮安市人大常委会统一安排,为推进全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更为扎实有效开展,6月上中旬,淮阴区人大常委会对《决定》和《保护法》在全区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
  近年来,淮阴区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实施《保护法》。尤其是今年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决定》后,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多措并举积极贯彻实施《决定》和《保护法》。截至目前,除查获王家营街道居民乔某饲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小太阳鹦鹉案、西宋集境内安某郭某使用皮弹弓非法狩猎野生动物案和渔沟镇村民裘某使用气枪非法猎杀野生动物案外,暂未发现其它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违法行为,全区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工作形势总体保持良好。
  虽然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在贯彻实施《决定》和《保护法》方面做了许多工作,也取得了较好成效。但在执法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机构改革职能整合尚未到位,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工作的开展。二是宣传工作还不够深入,广大群众对野生动物保护的相关知识掌握了解还不多。三是保护野生动物的基础保障能力还较为薄弱,综合执法机制尚未有效建立健全。
  保护野生动物资源事关维护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事关有效防范重大公共卫生风险,事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为推动《决定》和《保护法》在全区更好地贯彻实施,执法检查组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一要理顺体制机制,根据“编随事走、人随编走”原则尽快将原区林业站人员编制调整至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便于更好地开展林业工作、行使行政执法、保护好全区野生动物资源。二要加大监管力度,对非法从事经营、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单位和个人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重点打击,构成犯罪的应从严从重从快处理。三要健全保障机制,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逐步形成“部门协作、齐抓共管、综合治理、信息互通”的野生动物保护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和加强人员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监测设施装备水平和增强监管执法能力。四要注重深化宣传,不断扩大《决定》《保护法》宣传的覆盖面,增强广大群众的知晓率,提高广大群众的认知度,逐步让保护爱护野生动物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