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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水污染防治法和条例执法检查座谈会
2019-04-19 11:18:00    来源: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门户网站

  4月12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法和条例执法检查座谈会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伟出席会议,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办主任郝志兰主持会议。部分委员代表、专家学者、市政府相关部门和相关企业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分别汇报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情况。市发改委、市科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园林绿化局、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市高级人民法院等部门和市自来水集团、北京排水集团书面汇报了法律法规实施情况。

  与会委员代表和专家学者针对水污染防治法和条例的贯彻实施提出了意见建议:一是进一步完善规划,加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提高污水处理设施应对雨季和应急情况的能力;二是加强部门联动,协调好雨水污染控制、再生水和污泥处置利用、海绵城市建设等工作;三是强化农业农村污水治理措施,充分考虑农村现状和农民需求,加大财政投资,完善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四是借鉴大气污染防治经验,用好智慧化监测等科技手段,掌握真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制定完善激励奖励措施,推动水污染防治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五是做好水资源战略储备,多渠道保障水资源供给。

  刘伟副主任在总结讲话中强调,针对水污染防治法和条例开展执法检查,是人大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助力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行动,是发挥执法检查法律巡视作用的重要方式。第一,要高度重视,提高站位。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发挥法律制度的刚性约束作用,推动以法治方式解决好水污染问题,确保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倒逼发展理念和发展方式转变,率先探索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创新发展、减量发展新路子,促进北京向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迈出新步伐。第二,要突出北京特色。充分认识到北京处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新阶段,通过执法检查,总结回顾近年来在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和条例过程中的经验和亮点,同时坚持问题导向,对照法律查找和分析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第三,要深入调研,对症下药,切实推动问题解决。通过调研掌握水资源总量、污水排放量、收集率和处理率等基础数据,查找法律法规贯彻实施中的短板,探索因地制宜农村水污染问题解决途径、再生水厂产生污泥的资源化利用、海绵城市理念和建设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