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闻广播:湿地保护条例二审 完善分级保护制度
2016-09-27 18:58    来源:江苏新闻广播    作者:丁凤云

  

  《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提请本次省人大常委会二审,湿地公园实行分区管理,不同区域湿地有不同程度的保护要求。湿地保育区、恢复重建区和宣教展示区等严格禁止商业地产、旅游地产等开发利用,仅合理利用区“可以开展不损害湿地生态系统功能的生态旅游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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