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违规租房给16岁以下 未成年人或将受罚
2017-03-29 16:50    来源:扬子晚报    作者:韩飞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听取了关于《江苏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根据我省实际,在草案修改稿中增加“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在旅馆住宿时,应当有父母、其他监护人或者监护人委托的其他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陪同”的要求。

  如果旅馆业经营者接纳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住宿,拟最高罚五千元。没有经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房屋出租者向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出租房屋的,拟最高罚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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