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汪人大历史上的首例:对政府说“不”
这是一次特殊的会议。2015年12月30日,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政府提请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审议《贾汪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按照“惯例”,政府提请的议案一般都能顺利通过。可这次,一向庄严肃穆的会场并不平静,常委会委员纷纷踊跃发言,讨论异常热烈,提出了较多修改意见。
深入调研,才有发言权。为全面了解贾汪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的编制情况,区人大常委会成立专题调研组,在马家福副主任的带领下,深入青山泉、江庄等6个乡镇(街道),潘安湖等3个景区,东兴能源三期、钛白化工等8家企业及全区14个行政村开展调研。通过听汇报、召开座谈会和实地察看等方式,调查了解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情况,并广泛征集相关职能部门、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和人大代表等多层面的意见建议,重点查找《规划》编制在生态制度建设、生态环境改善、生态文化弘扬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收集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27次会议上,委员们共提出修改意见11条,涉及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产业绿色转型等多个方面。
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经委员们一致同意,会议要求区政府按照大家的意见加以修改,本次常委会不予表决,待修改完善后,再提请审议。区人大常委会对区政府提请的议案说“不”,会上不予表决的情况,在贾汪人大的历史中尚属首例,消息一出,立刻引发了广泛的关注。
通过说“不”,更好促进工作
27次常委会后,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落实区人大常委会提出的修改意见,通过网上征集意见、专家论证和区政府常务工作会议讨论,对《规划》的整体框架、指导思想、行动计划、重点生态工程进行修改和调整,增加了习近平总书记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的相关内容,并对“推进产业升级”按照地方“十三五”国民经济发展规划进行了完善,将“环保优先”改为绿色优先,“创建为民”改为“以民为本”,进一步凸显了生态文明建设的内涵。随后,将修改后的《规划》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再次审议。
2016年5月23日上午,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隆重举行,经过再次审议,25名常委会委员郑重按下表决器,就《规划》进行表决,22票赞成,赞成比例高达88%。委员们表示,修改后的《规划》明确了6项体系、83项具体工程项目,目标更加明确,内容更加充实,对引领我区加快打造环境优美、生态宜居、特色鲜明的新贾汪,能够起到积极的引领和指导作用。委员们建议区政府要立足全区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做好《规划》的定位和衔接工作,坚持宣传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凝聚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积极投身于生态文明建设实践。
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吕宣瑞表示:区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生态文明建设规划》,是对政府工作的监督,更是促进,委员们开出的良方,使《规划》更加完善。下一步区政府将更加重视与委员和代表们的联系,健全工作机制,完善考核监督,加强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和生态意识。为贾汪建成“山水生态城、休闲度假区、徐州后花园、城市副中心”而不断努力。
人大说“不”,必将成为惯例
长期以来,人大对政府的报告和议案往往都是肯定和赞同,鲜有批评,让同级政府的议案顺利通过,成为了“惯例”。然而,这种“惯例”却存在着一定的弊端,削弱了人大监督政府的效力,不利于人民权力的行使,也不利于促进政府行政效率的提升。
人大敢于对同级政府说“不”,本就应该成为惯例。站在法律和人民的立场上说话,政府也是欢迎和愿意虚心接受的。从半年前的质疑到今天的赞成,贾汪区人大常委会充分履行了人大的职责,两次审议《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的经历,是民主的一次有益尝试,对提升人大依法履职能力水平,促进政府提高行政效率起了积极的引领示范作用,也在贾汪民主法制建设的进程中写下了浓重的一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