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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人大:为建设“生态灌南”贡献人大力量
2024-05-09 15:02  作者:胡馨月、邵燕妮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我们要坚持可持续发展,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自然和生态环境。作为最普惠的民生工程,生态环境建设需要总体谋划、久久为功。近年来,灌南县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始终把生态环保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持续用力、善作善成,有力助推良好生态环境成为全县人民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站在高处,制度刚性强约束。根据省、市人大统一部署要求,不断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心下移、触角延伸,健全优化乡镇生态环境报告制度,实现镇级环境状况报告制度全覆盖。根据乡镇生态环境报告制度实施情况和特点,制定《乡镇生态环境报告制度实施细则》,对制度定义、基本原则、报告内容等进行重新界定和明确,并对乡镇生态环境报告制度顶层设计、工作开展提出建议和要求。在乡镇人代会期间,专题安排听取和审议镇人民政府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促进镇级生态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制定《乡镇生态环境报告规范化操作流程图》,从会前、会中、会后三个阶段对各环节监督程序进行流程再造,推动乡镇形成生态环境全链条监督闭环,打通了生态文明监督“最后一公里”。

干在实处,依法监督重实效。常委会连续五年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年度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以及依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情况报告,力促政府锚定重点补短板、挖潜力、强弱项,使生态环境整治工作更加符合县情实际和发展要求。跟踪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并进行满意度测评,督促相关部门注重标本兼治、着眼常态长效,巩固提升生态优势。相继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湿地保护法、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执法检查,严格对照法律条文,紧扣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实地调研、深入座谈、提出建议,用法治力量守护生态环保安全。听取和审议《灌南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编制情况工作报告,按照近期、中期、远期愿景规划,分阶段、分领域、分层次统筹安排,定期开展规划执行情况检查,切实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筑牢生态根基,进一步擦亮美丽灌南建设的生态底色。

想在深处,凝聚合力促提升。目前,灌南县已创成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实现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全覆盖,获评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 19个。为坚决守住生态环境底线,灌南县人大结合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每月逢“5”联系接待代表活动收集到的意见建议,以《代表建言》形式,撰写《关于做好全县农村秸秆禁烧工作的建议》专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并予以批示办理,助力筑牢禁烧“防火墙”。结合“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学习实践活动,共组织全县四级人大代表深入开展“碧水蓝天•绿色行”主题实践活动240余人次,在“代表集中走访月”活动中收集热点难点问题60余件。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通过“一表五单”(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活动情况一览表,代表反映问题或建议登记单、交办移送单、办理答复单、办理答复情况征询意见反馈单、办理答复情况督办单)方式,提交县政府相关部门办理,实现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精准“把脉问诊”。定期邀请县级人大代表参加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调研视察、执法检查、重点建议督办等活动,共采纳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50余条。由县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牵头,对县人代会期间,代表提出的生态环保领域的议案建议进行跟踪督办,用人大力量推进生态环保建设,让“绿色”成为灌南发展最鲜明的底色。

谋在新处,共治共享增福祉。充分发挥人大环资城建专业组代表力量,邀请相关专家、社会各界代表以及基层干部群众参加关于城市发展、湿地保护等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规划征询、评估、修编、论证等工作。在年初的县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上,结合开展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工作,县人大常委会共推动涉及生态环保领域的5件事项纳入到县政府年度民生实事项目范畴,不断开拓人大参与生态环保监督的新途径。健全代表联系群众工作机制,通过今年新建立的“微社区”人大代表联系点,组织全县四级人大代表开展联系接待、座谈交流、专题调研等系列活动12次,共收集基层群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建议60余条,使相关决策更好地体现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以世界环境日、世界地球日、世界森林日等重大节日为契机,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联合县生态环境、水利、农业农村等相关单位和部门,开展环保法律法规广场宣传活动,扩大公众参与度,努力使建设美丽灌南成为全县群众的自觉行动,逐步建立起政府和群众共议共建、共治共享的绿色发展新格局。(胡馨月 邵燕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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