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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与权力:风雨兼程一甲子 凝心聚力续辉煌

庆祝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座谈会发言摘编
  

  9月10日,省委在南京召开庆祝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座谈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回顾我省人大走过的光辉历程,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好地组织动员全省人民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谱写好中国梦江苏篇章而不懈奋斗。本期“特别关注”栏目特摘编座谈会部分交流发言,以飨读者。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许前飞——

  60年来的实践充分证明,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抉择与正确选择。当前,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时代背景下,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更加重要的现实意义。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必须在省委领导下,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更加坚定地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和我省构建法治建设先导区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人民法院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要求我们必须坚持人民主权原则,切实践行司法为民根本宗旨

  人民法院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根据人民的委托行使司法权,必须体现人民意志,倾听人民声音,接受人民监督,维护人民利益。全省各级法院要始终坚持为人民依法掌好用好审判权,践行司法为民根本宗旨,通过履行司法职责为人民服务。

  我们要及时回应和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更好担负起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责任与使命。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永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妥善审理和执行涉民生案件,依法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要推进司法公开、深化司法民主,进一步打造阳光司法,完善民意沟通表达机制,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要巩固和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创新和完善司法便民措施,努力把改进司法作风的成效真正落到实处。

  二、人民法院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要求我们必须依法履行司法审判职责,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人民法院向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必须坚定地执行宪法和法律,坚守法律底线,确保司法公正,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全省各级法院要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框架内,加强同行政机关、检察机关的协调配合,依照宪法和法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确保法律法规得到正确有效实施,推动形成良好的法治环境。

  我们要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司法审判职责,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努力让人民群众从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主义法制原则,信仰法治、坚守法治,铁面无私、秉公办案。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诉讼中一体对待各种所有制经济主体产权和利益,尊重各类市场经济主体独立的法律地位和人格,依法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要深化司法改革,坚持正确方向,把握政策取向,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要通过制定和完善司法政策、依法妥善审理案件、发挥司法裁判导向作用,依法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要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职业化的法院队伍,为更好完成审判执行工作任务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三、人民法院受人民代表大会监督,要求我们必须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不断提升司法审判水平

  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并不等于不受任何监督。相反,只有把司法活动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才能促进司法公正、确保司法廉洁、提升司法公信。全省各级法院要进一步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主动性、实效性,确保审判权得到正确行使。

  我们要深入贯彻执行监督法,认真落实监督意见,完善接受监督制度,拓展接受监督途径。要认真负责地向人大报告工作,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等监督工作,抓好相关审议意见的贯彻落实。要进一步提升与人大代表联络的工作水平,创新和改进联络工作理念方式,通过互联网信箱、微博微信、手机报等平台,拓展联络的覆盖面,保持经常性联络;完善联络工作机制制度,健全代表结对联络制度,规范代表关注案件办理制度,完善代表建议办理机制,改进旁听评议庭审制度。要健全特邀人大代表担任审判监督员等工作机制,及时通报法院工作情况,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要实事求是地向人大及其常委会反映法院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争取重视、关心和支持,努力借助人大代表的广泛影响力,推动形成全社会理解、关心和支持法院工作的良好氛围。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安——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鲜明的特征,有着巨大的优越性和强大生命力。在检察工作实践中,我们深切地感受到,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高度重视对司法活动的监督,有效破解了司法实践中特别是维护司法公正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法治江苏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也极大地促进了全省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一、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支持是检察事业科学发展的强大动力

  检察制度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基础,人大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既是我国宪法的明确规定,也是人大依法履行监督职能作用、践行人民性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体现。一是多年来全省各级人大高度重视监督、支持检察工作。每年"两会"期间,各级人大认真听取和审议检察院工作报告,与会代表不仅对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更对检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中肯的建议和批评。2011年以来,全省各级人大共听取检察院工作报告555次,交办代表议案、建议172件。如针对今年省人大代表提出的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建议,省检察院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积极推动省政府召开全省"两法"衔接工作推进会,研究出台具体实施办法,加快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二是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都把加强对检察工作的监督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经常听取检察机关的专题汇报,不定期地组织评议检察工作,提出改进工作的要求,努力为检察机关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和执法条件。近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先后围绕预防职务犯罪、加强刑事审判法律监督、强化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强化民事诉讼法律监督等工作开展深入调研,专题听取和审议省检察院情况汇报,专门出台决议。2011年以来,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共专题审议检察工作370余次,出台有关加强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决定98项,组织开展专题调研450余次,推动解决了一批影响和制约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三是各级人大代表更加关心支持检察工作。2011年以来,共有5953名省、市、县三级人大代表视察检察工作854次,参与听庭评议644次,提出建议、意见和批评6042件。目前,全省共有266名各级人大代表担任人民监督员,2011年以来共监督案件410件。

  二、检察机关必须在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的新起点上更加自觉主动地接受人大监督

  在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形势下,检察机关接受人大监督赋予了更高要求和更深内涵,全省检察机关将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的高度出发,更加自觉主动地接受人大监督,真正担负起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一是从“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高度出发,更加自觉主动地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认真做好每年“两会”期间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全面报告工作,继续坚持定期提请同级人大常委会专题审议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专项工作,全面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二是以钉钉子精神,更加有力地抓好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检察工作决议、审议意见的落实。在每年人大会议和人大常委会审议检察工作后,各级检察院党组要根据决议和审议意见,结合检察工作实际,专题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举措,有针对地加强和改进工作。对审议过程中代表提出的具体审议意见,逐条对照检查,逐项进行整改。定期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决议、审议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接受评议和监督。三是以更加畅通的渠道,积极做好人大代表联络工作。要常态化开展代表联络工作,广泛听取各级人大代表特别是基层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根据人民的意愿扎实开展。尤其要健全申诉控告检举机制,加强检察监督,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必追究。定期举办检察开放月、代表委员联络月活动,不断完善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交办事项的办理机制和办理程序。四是以实事求是态度,依靠人大的监督和支持有效开展专项工作。及时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检察机关参与、推进法治江苏建设工作情况,以及执法司法中的突出问题,争取人大的监督、支持和帮助,确保检察体制改革保持正确方向,真正取得改革实效。

  南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陈绍泽——

  南京市历届人大及其常委会60年来的探索与实践,在南京民主政治发展历程中留下了一个个坚实的足迹。我们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地方人大工作有几点认识和体会。

  一、始终不渝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60年的历史昭示我们,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旗帜鲜明、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60年来,中共南京市委不断加强和改善对人大工作的领导,自1986年以来,市委先后多次召开全市人大工作会议,出台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今年初,市委制定了《关于增强人大监督刚性和监督实效的意见》,对全市人大监督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对“一府两院”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提出明确要求,有力地增强了人大监督工作的实效。站在新的起点上开创地方人大工作新局面,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地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依法履职的全过程,使人大各项工作更好地体现党的主张、人民意志。

  二、忠实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不断提高依法履职的实效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发展好作出了一系列新的部署,为人大工作指明了发展方向。我们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不断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使地方性法规更好地引领和推动我市经济建设社会事业健康发展。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增强人大监督刚性和监督实效的意见》,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和民生重点,加大监督力度,提高监督实效。要积极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保证党委的各项重大决策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落实到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中。要把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任免干部统一起来,强化被任命人员的法治意识、公仆意识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更好地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需要。

  三、尊重人大代表主体地位,积极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行使职权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人大的权力在代表。我市人民代表大会成立以来,人大代表认真履行职责。为促进代表在闭会期间更好地履行职责,新一届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关于增强市人大代表闭会期间履职实效的若干意见》。去年以来,有430位市人大代表在街镇、社区和村组建立了基层联系点;全市23个市人大代表小组对应法检两院和21个政府部门,开展为期两年的定点定向视察和检查活动;启用代表履职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对代表履职的智能登记和量化分析;探索建立代表履职的评价机制,组织代表向原选举单位述职。办好青奥会是今年我市头等大事,市人大常委会组织95位市人大代表,持代表证开展明察暗访256人次,提出意见和建议131条,得到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市委主要领导要求青奥组委认真整改,为青奥精彩圆满作出了人大代表应有的贡献。

  四、积极探索,努力推动地方人大工作实践创新

  近几年来,我市人大在认真总结历届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不断探索新举措、拓展履职新途径,努力取得新成效。在地方立法中,创新立法项目储备形式,构建立法项目库、五年规划、年度计划相结合的立法项目管理梯次结构;创新民主立法工作制度,构建人大主导、公众参与和发挥代表作用相结合的立法模式;创新法规实施监督模式,构建执法检查、立法后评估、法规实施情况报告“三位一体”的地方性法规实施监督机制。在监督工作中,加强人大对政府财政全口径预决算的审查和监督,规范审查监督程序,实现预算审查内容全覆盖;加大审议意见书的督办力度,所有审议意见书的落实情况都向主任会议汇报,重点议题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向常委会会议报告并进行满意度表决。在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中,我们创新运用信息化联系人民群众方式,搭建了集人大网站、微博、微信于一体的信息化平台,广泛听取民意,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每月邀请全国、省、市、区四级人大代表参加“金陵民声-热点网谈”栏目,与网友开展在线讨论和意见征集。

  省人大代表、南京中医药大学副校长曾莉——

  鲲鹏展翅,国正华年。60年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巩固和完善,彰显了强大的生命力和巨大的优越性。作为省人大代表,我深知人大代表的作用关系到人民代表大会整体功能的发挥,关系到人民当家作主的实现,关系到国家权力机关的形象和威望;更明白“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不是口号,而是承诺、是誓言、是职责。当一名让人民满意的代表,是我的追求。我的体会是:

  ——代表人民履职,义不容辞。人大代表肩负着代表人民管理国家事务的重任,应当把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作为根本出发点。我在代表工作中,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代表为民的理念,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需求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努力做到通过自己的履职活动,更好地反映人民心声、维护群众利益。

  ——认真学习思考,强基固本。要当好人大代表,必须懂得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各方面知识,成为博学多才、精明强干的人才。所以本职工作再忙、哪怕时间有冲突,我也一定想方设法合理安排。一是向“书本”学习。认真钻研有关人大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做到当明白人、做明白事。二是向“行家”学习。认真参加省、市人大举办的代表培训班,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参加横向交流,系统了解履行代表职责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三是向其他代表学习。“三人行必有我师”。在参加培训班学习的过程中,我注意与其他代表多请教多交流,尤其是一些老代表的言传身教使我受益匪浅。四是向“实践”学习。实践出真知,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通过多方位的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

  ——关注大政方针,建言献策。作为一名省人大代表,履行职责要取得好的成效,不仅要关注本行业、本单位的发展,还要想大局、谋大事,注意围绕全省改革发展大局,紧扣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议题。在当前,尤其要全面把握中央和省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为江苏新一轮改革积极建言献策。平时要做有心人,善于积累,善于发现,善于思考。既要考虑必要性,还要注重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如中医古籍保护专项,就是在中央高度重视传统文化的大背景下,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及时提出的建议,使江苏中医药古籍保护工作成为全国的翘楚。

  ——加强调查研究,实事求是。重视调查研究,是我们党的传家宝,也是人大代表的基本功。人大代表履职面对的往往是一些复杂的热点难点问题,如果不在调查基础上进行深入的研究,就不可能或者很难抓住本质、把握规律,拿出良方、献上良策。每年学校和党派都有重点课题招标,涉及的都是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我结合课题研究开展广泛调研,这些都为提好代表建议打下了基础。

  人大代表承载着人民期盼,肩负着责任担当。我决心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三严三实”的过硬作风,加强学习,勇于实践,多做问需于民的实地考察,多为问计于民的深入调研,多提有真知灼见的意见建议,更好地发挥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在改革开放新的伟大征程中,在全面推进"两个率先"、谱写好中国梦江苏篇章的伟大事业中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睢宁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军——

  近年来,县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全县发展大局,积极创新人大监督方法,拓展代表履职平台,将党委政府工作的重点与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紧密结合,创造性地开展了“百名代表问项目”活动,至今已组织人大代表12批500人次,围绕310个工业、城建和民生项目进行了问政,形成了"县委抓项目、政府干项目、人大问项目"的生动局面,有效提升了人大监督的效能和社会影响力,有力促进了经济加快发展和民生福祉改善。

  所谓“百名代表问项目”,就是组织人大代表,分期分批问政全县"三重一大"项目,找准存在问题困难,提出改进意见建议,帮助项目加快推进,实现为人民问政、为发展聚力。在工作中我们注意抓好以下几个环节:一是选好代表,力求专业化。在代表选择上,坚持广泛性与专业化并重,尽可能选择来自基层的人大代表,同时又根据项目的类型,选择熟悉相关行业和业务的代表参加问政,并在事前加强代表培训,提升代表履职能力。二是深入调研,确保科学性。根据问政内容,成立项目调研组,组织人大代表走访各自选区,通过召开座谈会、明查暗访、调阅资料、问卷调查等形式,了解相关情况,征集项目相关方和基层群众的意见,提前找准问题症结。三年来,累计向群众发放征集意见卡15万张,收到群众建议5200多条。在此基础上拟定问政方案并经主任会议讨论通过,确保问政科学周密。三是强化互动,突出针对性。在做好充分准备的基础上,举行人大代表问询会,政府相关负责同志及部门一把手参加。围绕重大工程建设,先听取有关部门负责人汇报,然后由与会代表提出问题,部门负责人现场作答,最后政府分管领导还要表态发言。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代表们提出问题开门见山、直击要害,部门“一把手”经常被问得脸红冒汗。在“你晒我评”、“我问你答”中,实现了良性互动。同时通过全程录像在电视台播放,把项目的进度、责任与成效晒在全县人民面前。四是跟踪检查,注重实效性。为巩固问政成果,在问政活动结束后,县人大常委会对照各部门作出的承诺对问题整改情况及时组织跟踪检查,并提出巡查建议和意见;同时,对项目责任部门组织跟踪评议,评议结果在媒体上公开,并作为县委对干部考核和机关效能考核的重要依据。通过“问”“巡”结合、“问”“评”结合,放大了问政效果,促进了部门工作。

  “百名代表问项目”能够取得显著成效,得益于县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紧紧围绕县委决策部署思考谋划工作,找准了人大工作服务改革发展大局的切入点和结合点,使人大工作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在主动作为中体现了人大地位和作用。凝聚代表力量、发挥代表作用,是做好人大工作的独特优势所在。通过“百名代表问项目”,既弥补了人代会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实效性的不足,又强化了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刚性。我们始终把群众的关切作为问政的重点,把群众的意愿作为问政的依据,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实践证明,只有积极推动理论与实践创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才能充分体现出来,才能与时俱进,不断完善和发展。

  靖江市西来镇人大主席陶惠萍——

  近年来,在靖江市西来镇党委的领导下,在上级人大的关心指导下,我们西来镇人大立足镇域实际,依法履行职责,围绕推进基层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选举、民主监督作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和尝试。

  一是拓宽民意表达渠道,推进基层民主决策。汇聚民意民智,是人大履行职责的重要基础,也是党委科学民主决策、政府依法行政的重要依据。我们组织人大代表带着调研课题,深入到选区和群众之中,广泛收集民意,及时向党委反映,保证党委的决策更加科学周密,建立在广泛的民意基础之上。比如,前几年,小城镇和农村居住环境问题成为人民群众关心的一个热点,我们就此问题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向镇党委提出《加大硬件投入力度,提高群众安居环境和生活质量》的调研报告。镇党委高度重视,及时作出了创建国家级生态镇的决策,推动了小城镇和新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群众满意度很高。2007年,三江小天鹅股份公司面临改制,事关我镇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镇人大主席团决定临时增开镇人代会,对镇政府提交的改革方案进行审查,把决策权交给了人大代表。

  二是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推进基层民主管理。近年来,我们注重发挥基层人大代表与选民联系密切的特点和优势,扎实组织一系列活动,放手让人大代表参与民主管理实践。一个时期,由于历史和现实原因我镇群众上访较多,我们组织部分代表开展走访调查,分析原因,研究对策,联名向镇党委、政府提出了创新矛盾纠纷调处机制的建议。在听取代表意见的基础上,镇党委、政府及时出台了《关于构建“三级”调解网络的实施意见》,建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矛盾纠纷调解网络;同时针对基层干部面对矛盾纠纷相互推诿、调解不力,研究出台了“以案定补”的激励机制,使矛盾纠纷发现在早、化解在小,多年积案得到逐一化解,基本实现了“家庭矛盾不出门”、“邻里矛盾不出组”、“社会矛盾不出村”的目标。我们还积极探索代表民主管理的实现途径,利用镇人大工作站设立人大代表信访接待点,组织代表坐站定点接待群众来访,通过接访,参与化解了环境污染、违章建设、秸秆禁烧、邻里纠纷等一系列矛盾和问题,得到了老百姓的广泛认同。

  三是强化代表身份意识,推进基层民主选举。基层民主选举是实现民主政治的重要环节。多年来,我们严格按照《选举法》的规定,严格规范人大代表选举工作,依法保障选民参与选举的民主权利,同时优化代表结构,让一批身处一线、德才兼备、一心为公、群众公认度高的人,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选举成为人大代表,成为人民群众的代言人。同时,尊重和维护人大代表的选举权,开好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组织镇人大代表在认真讨论、充分酝酿的基础上,选举出能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的政权机构领导班子。

  四是丰富代表履职形式,推进基层民主监督。我们通过“代表述职”、“代表之家”、“代表工作站”、“回选区访选民”、“主席接待日”等多种形式,不断探索基层人大监督的新形式,推动了法律在基层的有效实施,促进基层政府依法行政。近年来,我们组织人大代表对镇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开展述职评议,促进了领导干部不断改进作风,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利益。我们积极推动人大代表作为所在村的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全程参与村级"三资"管理以及村级重大事项"六步决策法"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使我镇的村级"三资"管理成为民主管理创新的典型。我们还每年组织2-3次对政府为民办实事和代表建议落实情况的视察活动,有效增进了党群、干群关系,提升了政府为民、亲民形象。加强选民对代表的监督,在各代表小组中集中开展“三承诺、三公开、三评议”活动,组织代表开展向选民述职活动,提升代表的责任意识。 (夏伟摘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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