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1976年10月,江青反革命集团被粉碎,历时10年的“文化大革命’宣告结束。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得以恢复,并行使法律赋予的职权。鉴于1968年成立的省革命委员会作为一届人民代表大会计算,因此,1977年12月召开的省人民代表大会为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到1983年4月任期届满,共召开4次会议。
(一)第一次会议
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77年12月24日至28日在南京召开,会议代表1515人,实到代表1458人。
这次会议是在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召开的,其主要议程是:审议政府工作报告,选举新的省革命委员会组成人员,选举省出席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二)第二次会议
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79年12月24日至30日在南京召开,会议代表1513人,实到代表1390人。
这次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审查批准国民经济计划和财政预决算,审议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选举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省长、副省长,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各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的院长.省人民检察院及其各检察分院的检察长。
(三)第三次会议
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1981年3月31日至4月7日在南京召开,会议代表1515人,实到代表1280人。
这次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审查批准国民经济计划和财政预决算,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
(四)第四次会议
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1982年3月31日至4月7日在南京召开,会议代表1498人,实到代表1309人。
这次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审查批准国民经济计划和财政预决算,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