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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履职“三件宝”

——一个基层人大代表的履职体会
  

  我是泰州市姜堰市(区)第十三届、十四届人大代表。在多年履行代表职务的过程中,肩扛社会责任,自觉履行职责,逐步探索积累了代表履职的“三件宝”,较好地发挥了一名基层人大代表的应有作用。

  一是处处留意,主动履职。2011年秋,办公室一位同事在闲谈时说他有个亲戚在镇幼儿园做老师,因为待遇等问题,最近正在串联其他幼儿园的老师到区政府去上访。教师上访,势必影响正常教学秩序、造成较大的社会影响。作为一名来自教育系统的人大代表,理应有所作为。于是,我利用休息时间,遍访全区34所幼儿园,深入幼儿教师中,详细了解她们的诉求,认真倾听她们的心声。同时,主动联系教育部门,走访幼教办负责人,了解全区幼儿教育的现状。在较为翔实掌握基本情况后,认真撰写《关于切实解决幼儿教师待遇问题的几点建议》的代表建议,为问题的圆满解决打下了基础。

  作为一名称职的人大代表,必须时刻牢记代表使命,承担社会责任。要站在替人民掌权、代人民立言的高度,充分认识代表职务的光荣,满怀热情地履行法定的职权。无论事关改革发展大局,还是百姓民生琐事,都要时时关注,养成高度的代表责任感和履职的主动性、自觉性。近年来,我先后就农村办学点的合理调整、农村卫生室医技人员技能提升、计划生育指导站药品管理、校园周边餐饮摊点安全管理等进行深入调查,提出合理化建议,产生了较好的反响。

  二是较强的学习、调研能力。要形成有分量、有影响的建议,帮助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就必须拿出一份有质量的代表建议案。在撰写《关于高度重视并切实解决幼儿教师待遇问题的建议》前,走访了解教师诉求,针对了解到的问题,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我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仔细查阅了有关文件,准确把握学前教育的有关政策法规,力求提出的建议的合法性。积极收集了解周边地区在解决类似问题的做法和经验,力求提出的建议的合理性。同时就具体诉求,分别到教育部门、编制部门、人社部门和财政部门等进行走访,力求提出的建议的可行性。在此基础上,根据人大代表建议案的要求撰写建议,提交当年年底的人代会。因为反映的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建议靠实,被大会列为重点办理建议。

  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建议意见,是执行代表职务、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重要形式。学习是代表履职的前提,对所关心、关注的问题,只有认真学习相关领域知识,掌握必要的理论,才能真正了解问题的实质,不少代表之所以任职期间一言不发、一案不提,关键是缺乏学习,没有知识储备,少了提出建议的底气;调研是基础,代表履职一定要勤于调研、深入调研,才能摸清情况,搞清真相,把握提出建议的话语权;思考是关键,代表建议质量的高度,主要取决于思考的深度,不少代表建议反映的问题不可谓不重要,往往不能引起足够的重视,就是因为思考不深,理由不透,建议不准,质量不高。

  三是钉钉子精神。建议提交后,我一直关注有关部门办理情况,并对建议的落实进行跟踪。2012年初,人大有关部门通知我参加由人大牵头的建议办理情况座谈会。会上,教育局、编制办、财政局、人社局及有关乡镇详细了解了我提出这项建议的初衷、目的及思考,我通过详实的数据、客观的事实将自己了解的全区幼儿教育现状、幼儿教师队伍的突出矛盾及如果不加以重视、任其发展可能造成的后果等一一作了解释,与会的部门及乡镇负责人对听到的情况深为震撼。人大常委会将这项建议列为重点办理建议,明确一名副主任牵头督办。其后,我密切关注、全程参与了这项建议的办理,一方面进一步深入了解了有关建议条款办理落实的可行性,同时也对政府部门想方设法、创造条件办理代表建议的负责态度有了较深认识。经过相关部门的协调努力,政府对幼儿教育重视程度明显提高,对解决幼儿教师的实际问题也采取了实实在在的举措,促进了幼儿教育的健康发展。

  人大代表履行职责、提出建议,其目的是为了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民生问题的解决。因此,建议案不能一提了之,应有高度责任心、用钉钉子精神跟踪建议办理情况,及时了解办理进程,主动与承办部门沟通协调,力促建议的落实、问题的解决,真正体现人大代表的履职价值。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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