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造江苏“靓丽颜值”贡献人大力量
2019-10-11 09:52:00   刊播媒体:《人民与权力》杂志    作者:汪洪峰   

  9月21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聚焦突出环境问题,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这是本届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重大事项决定权作出的第一项实体性决议,也是引领江苏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的又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省人大常委会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肩负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的光荣使命,此次就生态环境保护作出有关决议,充分体现了省人大常委会履行法定职责的责任担当。《决议》着重阐述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环境高质量走在前列的的方向指引和根本遵循。进一步强调了省委在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提出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任务,号召全省各国家机关要深学笃行党中央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重大决策、全国人大常委会决议和省委有关部署,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奠定坚实基础。

  聚焦突出问题,完成污染防治攻坚目标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厉民之事,毫末必去”。生态是最大的民生关切,近年来,尽管我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总体好转,但与党中央要求、人民群众期盼和高质量发展目标相比仍有较大差距,总体上还没有迈过环境高污染、高风险的阶段。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提出,要下大力气补齐拉长生态环境这个高质量发展的突出短板。《决议》立足江苏实际,直面问题不回避,客观分析了当前的生态环境形势,将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作为推动我省生态环境保护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抓手,提出要开列2018—2020年本地区必须解决的突出环境问题清单,在2018年年底前提请同级人大常委会审议,并向社会公示。同时强调要把整治突出环境问题同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实施三大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开展263专项行动等工作有机衔接、协同推进。这是省人大常委会首次提出“突出环境问题清单制”这个概念,也是《决议》的最大亮点,表明了省人大常委会对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坚定信心和决心。将我省的突出环境问题清单化,必将让整治方案具体化,进而挂图作战、各个击破、逐一销号,最终形成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的完整链条,使我省突出环境问题基本解决,突出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突出环境矛盾得到有效化解,确保2020年污染防治攻坚的目标能够如期实现。

  构建规范机制,切实增强人大监督实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是环境保护法规定的一项重要制度,也是人大有效行使监督权的重要手段,江苏已连续四年开展该项工作,对改善地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为了使常态化的监督更加有效,《决议》结合当前我省生态环境现状,对政府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的内容进行细化充实,提出要把上年度突出环境问题整治情况、当年突出环境问题阶段性整治目标和措施,作为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的重要内容,要对本地区年度突出环境问题整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根据审议意见对突出环境问题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决议》还提出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乡镇政府可参照这一做法,推进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此举有利于激发基层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主动性,从而使得监督环节更加完整、监督形式更加丰富,进一步凝聚人大监督合力、增强监督实效。

  坚持法治思维,构建共建共治责任体系

  全省各级国家机关应强化使命担当,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在法治的轨道上推动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决议》对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了具体要求,重点强调要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地方立法的优先领域,以立法引领和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创新。同时积极推进自主性、先行性、创制性立法,鼓励各市先于国家和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地方立法工作,从而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以法律的武器治理污染,用法治的力量保护生态环境。《决议》还强调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扎实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方面的执法检查,发挥执法检查作为“法律巡视”的利剑作用,推动环保法律法规的全面有效实施。除此之外,为避免“单兵作战”现象的发生,《决议》明确了“一府一委两院”在推动环保法律法规实施方面所承担的责任,为全省各国家机关协同推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制定刚性约束和不可触碰的高压线。《决议》还突出了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通过构建生态环境共建共治责任体系,着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的人民战争,让美丽江苏建设真正化为全省人民的自觉行动,推动形成崇尚生态文明、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

  “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江苏历来是令人向往的富饶、美丽、宜居之地,良好的生态环境也赋予了江苏独特的韵味。本次《决议》立足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的目标,充分发挥了人大重大事项决定职能,为推动江苏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注入了人大力量,在新的形势下为我省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我们有理由相信,全省上下迎难而上,奋力攻坚,蓝天白云、清水绿岸的的美丽画卷必将在江苏大地铺展开来。 

编辑:拾冠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