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誓,以宪法的名义勇毅笃行
2019-10-11 14:19:00   刊播媒体:《人民与权力》杂志    作者:任梦琪   

  “誓”,一种古老的象征性仪式,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有着立约承诺的内涵。3月28日,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省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修正案》,由省人大常委会新任命的五十多名国家工作人员于当日根据新修订的宪法宣誓办法进行了公开宣誓。伴着高亢的旋律,全场齐唱国歌,宣誓就职人员分成4批作出庄严承诺,铮铮誓言、催人奋进,字字千钧、铿锵有力。在现场监督的省人大常委会委员们一致认为,这次法规修订和随即开展的宪法宣誓活动对宪法宣誓制度适应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奋斗目标,对进一步在全社会增强宪法意识、树立宪法权威、弘扬宪法精神,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树立宪法意识、恪守宪法原则、履行宪法使命,是对国家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宪法的实施不仅包括根据宪法制定法律、进行宪法解释等,还包括宪法宣誓,这也是宪法实施有别于其他法律实施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宪法宣誓制度是党的依宪执政理念的具体体现,能够有效推动宪法实施,彰显党推进依宪执政、依法治国的坚定决心。举行宪法宣誓也是一个国家政治文明发展的体现,是对宪法的信仰和遵从,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要求和约束。委员们在审议《江苏省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修正案(草案)》时认为,宪法宣誓是重要的政治表达,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统一的精髓,本次修改是根据国家立法的新变化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新情况,贯彻落实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而进行的完善,十分及时、很有必要。

  宪法宣誓是推进宪法从文本走向现实的一场庄严的仪式。宪法宣誓是向人民的宣誓,宪法宣誓所体现的尊重宪法、忠于宪法,就是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强化宪法权威、保障宪法实施,就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履行宪法使命、践行宣誓诺言,就是接受人民监督,强调权力来自人民、权力为了人民。通过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进行宪法宣誓这种仪式化的程序,提醒宣誓人时刻铭记: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只有时刻明晰权力被置于法律的框架和约束,才能将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基本理念融入骨髓。

  向宪法宣誓,又不仅仅是一场庄严的仪式。“宪法者,国家之构成法,亦即人民权利之保证书也。”国家的基本价值观,民众的尊严和自由,都写在宪法里,让宪法成为信仰,让信仰成为力量,我辈责无旁贷。实行宪法宣誓制度,是树立宪法信仰的重要方式,拥有宪法信仰,走向法治才能不“缺钙”,“人民之保证书”才不会被高悬于云端。让忠于宪法成为根本制约,让敬畏宪法成为塑造行为和观念的力量,让宪法权威真正成为一切特权的终极红线,这是法治社会应有的宪法文化和宪法力量。

  宪法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公开进行宪法宣誓是增强全社会公民宪法意识的最好平台。2014年,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建立宪法宣誓制度;201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通过实行这一制度的决定;2018年两会通过宪法修正案,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将这一制度确定下来。这一发展历程,仿佛一场生动而深刻的全民普法教育,民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愈加浓厚。“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权由法定,权责一致”等理念深入人心,让每个公民享有更广泛的监督权,使全社会成员都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当全社会把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当成一种习惯、一种思维、一种意识、一种信仰,法治中国,必将在实现中国梦的华美乐章中奏响最强音。 

编辑:拾冠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