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古城我的家 谁在保护她
——扬州市人大常委会跟踪监督古城保护工作回眸
漫步扬州城,可以观赏到古典园林美妙绝伦、运河水岸风光如画,可以领略到传统民居古朴典雅、新建建筑古色古香,可以体验到大道通衢形如棋盘、小街窄巷状如蛛网,可以发现高等院校成片连线、工业园区欣欣向荣……这独特的古城风貌和城市形象,让扬州人引以为自豪,也使每一个来扬州的外地人感受到“唐宋元明清,从古看到清”的古城风韵。而这,正得益于扬州市人大常委会30年来持之以恒地关注和积极推进扬州古城保护工作。
科学谋划 为古城保护把诊问脉
1982年,随着扬州被国务院列为全国第一批历史文化名城,这座古城的保护与发展便进入了一个新时期。多年来,市人大紧紧围绕市委这一工作重点,主动提、主动议,开展了多项调查研究工作,形成了多篇有质量的报告送呈市委主要领导。
1989年1月,市人大调研组在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6次会议召开前,就城市规划实施和管理情况进行了调研并形成了报告。报告指出了当前城市建设在组织领导、功能定位、体制机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给出了建议。市政府相关负责人在听取委员们建议和意见后,积极采取措施。在原市规划办公室的基础上成立了市规划局,落实了加强领导、充实力量、理顺体制等措施,有序推进城市建设,城市功能分区得到较好体现。东部、南部的工业区欣欣向荣,西部的科教区初具规模,北部的瘦西湖风景区渐趋靓丽,老城区保护工作起步良好。
2000年5月,当时数十家房地产开发商竞相挤在老城区搞开发,古城风貌面临破坏。针对这一严峻形势,市人大组成专题调研组到苏州、杭州、丽江等地调研名城保护和发展旅游的工作后形成调研报告,建议要高度重视扬州历史文化名城的珍贵价值,克服“老城区不拆,街道不拓宽,会影响交通”,“历史街区危房多,基础设施差,会影响老百姓改善生活”等片面认识,坚决防止和纠正老城区“大拆大建”的现象,加大对古城的整体性保护力度。市委书记就调研报告作出批示,要求政府及有关部门结合实际专题研究,制定落实方案。同年10月,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发展旅游业的情况汇报,作出加快旅游业发展的决议,强调要在2001年内编制好老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此项规划出台前,除经市规划委员会批准的个别危房改造外,老城区内拆建工程全部暂时停止。在扬州市委的大力支持下,市人大多次组织委员、代表视察、调研古城保护工作,老城区内随意拆建的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
聚焦决议 为古城保护保驾护航
在此后30的推进过程中,扬州市连续七届人大常委根据扬州发展实际和各阶段工作重点的变化,先后举行了22次常委会会议,共作出《关于老城区三个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决议》、《关于新城西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决议》、《关于扬州市生态市建设规划的决议》、《关于迎接扬州建城2500周年,全面提升城市品质的决议》、《关于切实加强“七河八岛”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决议》等决议、决定13个。一份份有根有据、可考可量的决议应势而生,不断为扬州古城保护工作添砖加码,使得这项工作的得以制度化、规范化。
值得一提的是,在2010年1月,市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3次大会全票通过《关于迎接扬州建城2500周年,全面提升城市品质的议案》。这项决议在古城保护史上,可谓是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此后每一年的人代会,市政府都会向全体人大代表专题汇报扬州古城保护推进情况。在市人大的推动下,市政府投入了几十亿元,修缮了大批遗产点本体,综合整治了一批老小区,城市面貌和品质得到了大大提升。如今,在这座看不见高楼大厦的城市中,却更多地体验到了城在园中的特色。
动真碰硬 确保古城保护蓝图变现
一届接着一届的监督,一年连续一年的检查,体现了扬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古城保护的坚定决心。市人大对古城保护工作进行跟踪监督的最大亮点在于“敢于较真、敢于碰硬”。为切实维护决议、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市人大从保护名城的大局出发,对个别严重违反规划规定的违法建筑,坚决依法查处,毫不手软。
2006年起,扬州市人大常委会将古城保护同大运河申遗工作有机结合。从2007年至2014年,市人大将古城保护、文化保护和申遗工作列入常委会工作议题或主任会议议题,成立了调研小组,组织了多种形式的会议、视察、调研等活动。在市人大的推动下,第一时间内叫停了如高邮运河故道上的建设工程、东园宾馆工程等一批可能对运河遗产产生破坏性的项目。2014年6月,扬州瘦西湖等10个遗产点、6段河道成功入选《世界遗产名录》。收获世界文化遗产这一金字招牌,这其中凝聚了历届扬州市人大常委会的心血和汗水。
扬州人大30年持续推进古城保护工作的实践,从一个侧面折射了地方人大发挥国家权力机关职能作用的历史进程。它说明,人大是民主选举产生的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的利益,对人民负责,是人大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坚持从全局和长远考虑,抓住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大事,积极充分行使人大职权,就能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