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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明年实施我国首部全民阅读活动地方性法规 中小学生阅读课受法律保护不得“挤占”

王赟:中国人大新闻奖三等奖
  

  明年11日起,《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全民阅读的决定》(简称《决定》)将正式实施,每年423日被设定为“江苏全民阅读日”,这是全国首部促进全民阅读活动的省级地方性法规。今天,省人大常委会召开贯彻实施座谈会,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文化室主任朱兵透露,全民阅读立法也已列入国务院立法计划,江苏的一些措施对全国制订立法条例具有很好的参考和借鉴作用。 

  【阅读时间】 

  中小学生阅读课不得被“挤占” 

  关于促进全民阅读的决定中要求,学校应当把培养学生阅读能力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加强阅读教学,减轻课业负担,保障学生课外阅读时间等,省教育厅表态,下一步将“督促幼儿园和中小学按照教学计划,开足开齐课标规定的阅读课”。 

  省教育厅副厅长朱卫国表示,阅读课程并不是再去开一门课,而是在现有的课程里面,以语文为例,这是阅读的主要学科,有写字有阅读有写作等,以后在语文教学过程中将加大阅读分量,引导学生来培养兴趣和阅读能力。“课外阅读活动主要是要保证课程标准规定的时间,一定要让学生真正去阅读,而不能挤占这个时间去布置作业,去做试卷。”  

  【实体书店】 

  鼓励延长营业时间 明年出台扶持政策 

  《决定》中提出“鼓励和支持实体书店延长营业时间,开展公益性阅读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实体书店24小时营业”,但在采访中,不少偏爱纸质书的人依然选择网购图书的方式,实体书店到底该怎么办? 

  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文化室主任朱兵坦言自己也经常网上买书,折扣比较多。他认为实体书店问题的出现,是互联网出现以后,压缩了实体书店的存在。“但这样一种实体的存在,对整个文化建设是非常重要的环节,从两方面来说,一个是政府如何扶持实体书店,另一个实体书店在互联网的环境下,在新营销模式的环境下,要提高自己的生存能力,怎么使你的实体书店与读者建立起良好的互动关系,而不仅仅只是一个卖物品的地方,这需要下一些功夫。” 

  省新闻出版(版权)局局长、省全民阅读办主任周琪在座谈会上也表示,2015年是江苏依法促进全民阅读的元年,将加快实现与县级图书馆的图书通借通还和数字资源共享共用。“出台加强阅报栏、书报亭标准化建设意见和实体书店扶持政策,鼓励实体书店开展公益性阅读服务。”   

  【借阅图书】 

  通借通还,以后会更方便 

  今后,市民去图书馆看书、借书将更加方便。《决定》提出,逐步推进实施国际通行做法“总分馆制”,县级公共图书馆图书与本行政区域内各类图书馆、基层公共阅读服务场所之间通借通还,公共图书馆数字资源与本行政区域内各类阅读设备终端互联互通。市民借书以后,可以在任何一个点办理还书,通借通还,大大方便市民阅读。 

  朱兵表示,这对国家层面上正在蕴量的另一部法律《公共图书馆法》具有借鉴意义。这部法律将对公共图书馆的设立、提供的服务、如何做到资源共享等做出规定。 

  此外,江苏鼓励和引导高等学校图书馆和其他单位、个人的阅读服务场所创造条件向公众免费开放。具体如何鼓励呢?朱卫国介绍,目前南京大学城已经实现了不同高校间的通借通还,比如,办理一张通用借书证,师生可以去别的高校的图书馆借还书。“下一步我们将积极谋划、研究、组织,一些社科类的图书可以向公众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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