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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江苏省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好新闻评选办法
2012-04-09 10:59:00
  一、参评作品的评选范围和基本要求
  为了与第22届中国人大新闻奖评选工作相衔接,下列媒体2011年4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刊播登载的新闻作品可参评。
  (一)设区的市以上公开发行的报刊刊载的新闻作品,广播、电视台刊播的新闻作品。
  (二)全国、省及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主办的杂志(需有国内统一刊号或准印证号)刊载的新闻作品。
  作品题材应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有关,应符合我国的宪法和法律,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有利于人民群众正确了解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进程、增强法制观念,对于推进实现“两个率先”奋斗目标,具有启迪和鼓舞作用。作品应内容真实,主题鲜明,题材新颖,文字简练,讲求写作方法和技巧。
  二、评选项目的具体要求
  江苏省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好新闻设四类,共21个评选项目。
  (一)报刊、广播、电视三类作品参评项目,共16个子项。
  1. 报刊作品类参评项目(4个子项):消息(字数限制在1000字以内);评论(包括社论、评论员文章、署名时评、述评、短评等,字数限制在2000字以内);通讯(包括新闻特写、新闻综述、新闻调查等,字数限制在3000字以内);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系列报道是指围绕某一主题或已经发生的某一新闻所做的多角度、多侧面、多层次、多方式报道;连续报道是指围绕正在发生的重大新闻进行的“追踪式”报道。不包括系列评论、专栏)。
  2. 广播作品类参评项目(6个子项):消息(时间限制在4分钟以内);评论(包括以评论为主的述评性节目,时间限制在15分钟以内);专题(时间限制在30分钟以内);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定义同报刊作品类);现场直播(指与新闻事件的发生和发展同步播出,集现场报道、背景介绍与事态分析等于一体的新闻节目。要求必须以自采新闻现场声像为直播主体,采用音像资料不得超过播出节目长度的1/3。访谈(指主持人与嘉宾就公众关注的新闻事件和热点话题进行讨论的谈话节目,插播资料不超过整个节目时长的1/2)。
  3. 电视作品类参评项目(项目及要求与广播作品类相同)。
  个别特别优秀作品经评委会同意,可适当放宽篇幅、时长等限制。
  (二)人大报刊类参评项目(5个子项):消息、言论、通讯、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不包括系列评论、专栏)。字数限制:消息不超过1000字,言论不超过2000字,通讯不超过4000字。超过规定字数的作品不予参评。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字数不作规定。
  三、推荐办法
  (一)各设区的市人大推荐报刊、广播、电视类作品4-5件,人大报刊类作品2-3件;省有关新闻单位推荐2-3件。各单位推荐的作品中至少有1件消息类作品。
  (二)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同志以及人大好新闻评委,可直接推荐作品。
  (三)上届评选中获得一等奖的单位,在规定数目以外可增加推荐作品一件。
  请各推荐单位按照分配数额报送参评作品。如超额报送将按该单位报送的顺序撤下排序在后的超额作品。
  (四)对各项参评作品作者、编辑人数和署名的规定:
  1. 作者人数:均以刊播时的姓名、人数、排序为准,送评时不得变更;
  2. 责编人数:一般不超过3人;
  3. 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的作者及责编3人以上均署集体创作;
  4. 参评作品中用笔名署名的,要如实填写真实姓名,评奖后一律不得更改作者姓名及人数。
  四、关于奖励
  2011年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好新闻评选共设奖项50件,其中一等奖5件(含人大报刊类2件),二等奖10件(含人大报刊类4件),三等奖35件(含人大报刊类10件)。
  评选结果由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通知推荐单位,并向获奖者颁发证书和奖金,同时在江苏人大网站和《人民与权力》杂志上公布。从报送的作品中选取部分作品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推荐,参加第22届中国人大新闻奖的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