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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江苏省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好新闻评选办法
2013-12-26 10:33:00

关于评选2013年度江苏省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好新闻的通知

各市人大常委会,省各有关新闻单位: 

  为了鼓励广大新闻工作者创作出更多更好的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优秀新闻作品,我厅决定对2013年度江苏省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好新闻进行评选。现将评选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实施。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312月24 

2013年度江苏省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好新闻评选办法

  一、评选范围

  1.中央和地方有国内统一刊号的报纸、杂志刊载的新闻作品。

  2.经国家正式批准的广播电台、电视台刊播的新闻作品。

  3.全国、省及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主办的报纸、杂志刊载的新闻作品。

  参评作品的发表时间为2013年4月至2014年3月。

  二、参评作品基本要求

  1.反映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依法开展人大工作的题材。

  2.符合宪法和法律,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体现正确的舆论导向。

  3.内容真实,具有较强的新闻性。

  4.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群众,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

  5.形式新颖活泼,制作精良,有较强的表现力和感染力。

  6.产生较大社会影响,有较高的转载量、收视率等。

  三、评选类别

  江苏省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好新闻奖设5大类。

  (一)报刊类(4种体裁):

  消息 字数限制在1000字以内;

  评论 包括社论、评论员文章、署名时评、述评、短评等,字数限制在2000字以内;

  通讯 包括新闻特写、新闻综述、新闻调查等,字数限制在4000字以内;

  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 系列报道是指围绕某一主题或文件所做的多角度、多侧面、多层次、多方式报道;连续报道是指围绕正在发生的重大新闻所做的“追踪式”报道。不包括系列评论、专栏。

  (二)广播类(6种体裁):

  消息 时间限制在4分钟以内;

  评论 包括以评论为主的述评性节目,时间限制在15分钟以内;

  专题 时间限制在30分钟以内;

  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 要求与报刊类相同;

  现场直播 指与新闻事件的发生和发展同步播出,集现场报道、背景介绍与事态分析等于一体的新闻节目。要求必须以自采新闻现场声像为直播主体,采用音像资料不得超过播出节目长度的1/3;

  访谈 指主持人与嘉宾就公众关注的新闻事件和热点话题进行讨论的谈话节目,插播资料不超过整个节目时长的1/2。

  (三)电视类(要求与广播类相同)。

  (四)摄影类(2种形式):要求原创、首发、现场抓拍、表现力强、图像清晰,文字说明准确、简洁。转载、合成、多次曝光和用电脑技术人工修改制作的作品不在报送之列。

  单幅作品 指运用单幅照片表现一个主题的作品;

  组照作品 指运用一种或多种表现手法,由多幅照片表现一个主题的作品。

  (五)人大报刊类(要求与报刊类相同)。

  四、推荐办法

  (一)各市人大分别推荐报刊作品2-3件,广播、电视类作品2-3件,摄影作品1-2件,此外推荐人大报刊类作品2-3件;省有关新闻单位分别推荐2-3件。各单位推荐的作品中至少有1件消息类作品。

  (二)上届评选中获得一等奖的单位,在规定数目以外可增加推荐作品1件。

  请各推荐单位按照分配名额报送参评作品,如超额报送将按该单位报送的顺序撤下排序在后的超额作品。

  五、作品报送要求

  所有参评作品须通过网络报送参评作品的电子版,同时通过邮寄报送原件和相关表格。请各推荐单位明确专人负责,并将联系方式报省人大办公厅宣传处(联系电话:025-83275759,联系人:袁宁,邮编:210008),及时获取网上报送审核的用户名和密码。报送时间:2014年3月1日至31日,逾期视为自动弃权。

  (一)报送电子版(不含音、视频作品)

  请登录江苏人大网(http://www.jsrd.gov.cn),点击右侧“好新闻评选”,进入“江苏省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好新闻评选”专题页面,点击该页面左上角进入参评作品报送系统,根据网站提供的填报须知,按报送的参评作品类别分别报送作品和推荐表。参评作品的电子版须与原件一致,不得为参评进行重新修改、编辑、制作,不得变更作品刊播时的作者姓名、人数及排序。所有文字材料的电子版,均用Word格式保存。

  (二)报送原件和表格

  所有作品均报送1份原件,广播作品须刻录成数据光盘,电视作品须刻录成DVD光盘,每张光盘只刻录1件作品,并标明推荐单位、作品标题、评选项目。同时报送表格共5张,请在网上提交参评作品后将表格导出,随同作品原件一起邮寄。

  各单位报送的推荐作品目录须由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推荐表的填写必须清楚、规范、完整,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六、评选办法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组织成立评审委员会,对参评作品进行综合评审,根据评审委员会集体意见形成评审结果。评审委员会由省人大办公厅、省委宣传部、省人大有关委室、省主要新闻单位有关负责人以及部分新闻工作者组成。

  七、表彰奖励

  本次评选共设奖项50件。其中,一等奖6件(含人大报刊类2件),二等奖12件(含人大报刊类4件),三等奖32件(含人大报刊类10件)。

  省人大办公厅将于2014年5月在全省人大宣传工作会议上对获奖者进行表彰,评选结果同时在江苏人大网站和《人民与权力》杂志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