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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度江苏人大新闻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6-04-18 12:36:00    来源:宣传处

  各市人大常委会、省有关新闻单位、中央驻苏媒体: 

  为鼓励广大新闻工作者创作出更多更好的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优秀新闻作品,根据《江苏人大新闻奖评选办法》(苏人办发〔2015〕5号),决定开展2015年度江苏人大新闻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参评作品须为发表于2015年4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之间,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我省各级人大工作的新闻作品。 

  二、推荐要求。各单位应按《江苏人大新闻奖评选办法》有关规定进行推荐。为鼓励和推动运用新媒体宣传人大工作,请各单位加大对网络作品(含微信、微博、客户端作品)推荐力度。省主要媒体推荐参评作品时,可额外增加1-2篇网络作品。 

  三、推荐方式。请登录江苏人大网(www.jsrd.gov.cn)“江苏人大新闻奖评选”专题页面,进入参评作品报送系统,按作品类别分别填报推荐作品相关信息(含文字作品原文、摄影作品原图及文字说明、音视频作品文字版,不含音视频文件)。同时,邮寄参评作品原件1份(含报刊作品原件、广播电视作品光盘、推荐作品目录表和推荐表),推荐作品目录表须由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推荐表填写应清楚、规范、完整。 

  四、截止时间。报送时间为2016年4月10日至5月10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实施,明确专人负责,并将具体负责人员报我厅宣传处,联系人:陈健,电话:025-83275766。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