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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瞧40年:凝聚侨心侨力同圆共享中国梦
2019-12-19 16:05:00    来源:人民与权力杂志    作者:夏锴煜

  华侨华人是中国发展的独特资源,他们在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各个历史时期都做出了重要贡献。改革开放40年来,他们对于促进中国社会经济发展,扩大对外交流、维护祖国统一,都做出了积极贡献。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回望侨情发展,回顾政策变化,展望侨务法治,更能为我们不断前行提供动力源泉。

  与新中国发展同频共振:70年侨务政策的发展变化

  海外华侨华人始终对祖国及家乡的经济、民生、教育等各方面发展持续关心济助,尽显桑梓情深。新中国建立之初,百废待兴,不少华侨华人回归故土积极参与祖国建设,新中国的侨务政策也在探索中起步。1954年宪法明确规定“保护华侨的正当权益和利益,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利和利益”,设立国务院华侨事务委员会,确立了“一视同仁、适当照顾”的侨务工作八字方针,同时制定了一系列利用华侨资源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政策,鼓励归侨侨眷与国外亲友保持联系,鼓励华侨回国投资兴办实业,扩大和加强华侨爱国统一战线。

  改革开放之后,侨务政策坚持实事求是、不断改革创新,推动着侨务工作蓬勃发展。1978年到2018年间,中国政府分别召开八次全国性侨务工作会议,及时总结调整侨务政策。大致经历了四个发展阶段:1978年至80年代中期,侨务工作重点是恢复正确的侨务政策,拨乱反正。在打破我国与世界隔绝状态、实施对外开放的战略中,华侨华人率先响应,发挥了重要的带头作用和桥梁作用。80年代中期至90年代末期,为经济建设和科教兴国服务,侨务工作中心转移到推动华侨华人与中国的经济、科技合作上,侨务法规和政策体系开始逐渐形成。进入21世纪,侨务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方针、基本原则和涉侨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侨务工作更加突出为中国走向世界服务,形成包括“一视同仁、不得歧视、根据特点、适当照顾”在内的五项重要原则。

  党的十八大以来,侨务工作进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新时代。侨务工作改革创新的重点放在加强基础性、长效性组织系统、平台载体和网络机制建设上,形成了以侨团组织体系、华文教育体系、文化传播体系、侨务外宣体系、引智引资体系、为侨服务体系、法规规划体系为支撑的国家侨务事业和侨务资源可持续发展新格局,搭建起侨务战线改革发展的“四梁八柱”。

  纵观新中国70年来侨务政策的发展变化,可以看到,侨务政策始终和中国的发展大局紧密相连,围绕着不同阶段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侨务工作的重心在不同时期亦有所侧重,呈现出阶段性的特征。侨务工作始终围绕着党和国家战略部署确定自身的工作重点,始终坚持与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与时代发展的脉搏同频共振。

  汇侨力:江苏改革开放40年的参与者推动者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拉开中国改革开放的巨幕,徐徐打开了中国改革开放的大门。改革开放初期,欧美资本尚在犹疑,海外华商闻风而动,抢占先机,华侨华人以极大的热忱投身其中,成为中国改革开放伟大事业不可或缺的参与者、推动者。据统计,改革开放以来,侨资企业占我国外资企业的约70%,投入资金占我国实际利用外资总额约60%以上。广大海外侨胞、港澳同胞为国内社会公益事业捐赠累计已超过1000亿元,涉及教育、医疗、扶贫、基础设施建设等方方面面。

  华侨华人也是江苏改革开放的参与者、推动者、见证者。1981年在无锡市创办的江海木业有限公司,是江苏省第一家外商投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由马来西亚归侨、香港实业家庄启程创办的维德集团投资兴建,由国家工商总局颁发10001号营业执照。在随后的二十年,取得了令中外双方投资者满意的经济回报,多年跻身“全国规模500家外商投资企业”行列,成为江苏省对外开放中一面鲜艳的旗帜。

  一花喜报春,百花来争妍。伴随着对外开放的春风,伴随着改革铿锵有力的步伐,江苏的改革开放与经济发展,为侨商投资发展提供了无限的机遇和广阔的舞台。40多年来,华侨华人一直是江苏改革开放事业的参与者和见证者,在引进海外资金、先进技术和国际人才的同时,也带来了现代化的管理方法和经营理念,推动了我省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了我省外向型经济发展和经济国际化进程,为江苏经济社会快速、持续、健康发展不断注入新的活力。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华侨华人在江苏投资企业有37000多家,占据全省外资企业半壁江山,侨商投资已占江苏引进外资的60%以上。侨资企业中许多企业家及员工在投资兴业、创造财富的同时,热心回馈社会,为江苏公益事业发展也作出了积极贡献。

  聚侨才:新时代创新创业的新资源新动力

  新中国成立后,海外侨胞纷纷回国参加社会主义建设。以钱学森、华罗庚等为代表的一大批海外学子放弃西方优厚的生活,回到中国,成为新中国各个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海外华侨华人也为江苏改革开放、创新发展源源不断提供着新资源和新动力。近年来,全省各地更加注重“引智”与“引资”结合,出台优惠政策、采取多种举措大力招揽人才,海外华侨华人中的大批高层次人才纷纷来江苏谋求发展。到2018年底,江苏共引进国家“千人计划”特聘专家940人,其中创业类273人;省“双创计划”资助引进人才4443名,创办企业家,其中家创业企业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这些引进人才中,80%具有海外留学或工作背景,拥有国内外著名大学或者科研机构的博士学位,他们在多个领域带动了一系列创新创业活动。

  侨界人才的区域集聚度高。侨界人才及其创新创业经济实体主要集中在苏南地区和苏中苏北中心城市,南京、苏州、无锡、常州及所辖县市、开发(园)区比较集中,苏中苏北各省辖市的经济开发区、创业园和科技园相对集中。创新创业类的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区域集聚度更高,苏南五市汇聚了全省90%以上的“千人计划”特聘专家。

  创业创新领域与江苏产业发展高度吻合。华侨华人创新创业主要集中于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集成电路、软件开发、生物医药和环保等高新技术、新兴产业等领域,与国家和我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方向高度吻合。在新能源、物联网、石墨烯、纳米科技、节能环保、信息技术等一些重要产业和行业,产生了一批技术达到或者领先于国际前沿水平、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新技术和产品,实现了跨越发展。

  创新创业的科技含量高、风险高、回报高。华侨华人专业人士具有较强的科研、开发能力,但创新创业往往需要一定时间的研发、试制的“孵化”期。有关资料显示,这类创业孵化成功的企业大约在10%左右,但“孵化”成功的企业往往能带动一个地区、一个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形成“引进一个人才、发展一个产业、培育一个经济增长点”的链式效应。

  融通中外能更好地适应国内发展环境、参与国际竞争。融通中外,是新一代华侨华人区别于欧美外商的先天优势。语言与文化等方面的优势,使得他们能更快更好地适应国内发展环境,及时把握国内市场发展变化、抓住发展机遇,确定自身的优势与竞争力。他们熟悉国际惯例和市场规则,带回了国际前沿科技知识、尖端技术和现代管理理念、创新思想文化,推动我省在科技研发、高端制造的一些重要领域能更好地参与国际竞争。

  华侨华人来苏创新创业呈现良好发展态势。江苏的快速发展为华侨华人带来了很多机遇,新一轮的改革开放将会带出更多的活力和空间。早期在苏创业并已获巨大成功的华侨华人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随着我国“科教兴国”、“人才强国”和“一带一路”等战略的深入实施,随着江苏开放创新发展的不断推进,随着各地引揽人才力度的加大,预计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海外高层次人才、特别是华侨华人来苏投资、创新创业的浪潮将一浪高过一浪。

  侨务法治建设:40年的不断探索实践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侨务立法工作有了新的进展。现行宪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籍法、选举法、“三资”企业法、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公益事业捐赠法、出境入境管理法等法律,对保护华侨和归侨侨眷权利和利益作出了相应规定,婚姻法、收养法、护照法还就涉侨婚姻、收养、护照领取等问题作了规定。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研究制定华侨权益保护法被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也启动了相关立法调研论证工作。在全国人大的支持和推动下,江苏、广东等省于2014年前后开展了华侨权益保护地方立法的先行先试。2015年7月,南京市华侨权益保护条例出台,10月广东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正式施行,实现了省市两级华侨权益保护地方立法的新突破。近年,福建、湖北、上海、浙江四省市人大常委会也相继通过了本地华侨权益保护条例,北京、安徽、江西、山东等十多个省市的相关立法正在积极推进中。

  江苏涉侨地方立法的探索与实践。多年来,江苏始终坚持认真贯彻实施国家涉侨法律法规,高度重视侨商权益保障制度化、法制化,在华侨权益保护法治建设方面积极探索实践,迈出了坚实步伐。省人大常委会1992年12月通过了《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2000年2月通过了《江苏省华侨捐赠条例》。省有关部门和设区市也制定了一系列为侨服务和保护华侨权益的政策法规。省政府先后出台了《江苏省关于鼓励华侨和香港澳门同胞投资的若干规定》和《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制度暂行办法》。一些设区市也制定了《华侨归侨侨眷权益保护办法》。上述法规和政策措施规定了华侨在政治、财产、社保、创业就业及子女教育等方面应享有的权益,明确了政府及涉侨部门的职责,为侨务工作提供了有效的法规遵循和政策保障。

  在广泛深入调研、充分听取意见、积极沟通协商、借鉴外省相关立法经验、分析论证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省人大常委会于2016年1月审议通过《江苏省保护和促进华侨投资条例》。全文共34条,聚焦侨商和华侨普遍关切的问题,坚持保护与促进并重、权利与义务并重、服务与管理并重,突出对华侨投资者人身权、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的法律保护,明确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职责,细化投资方式、投资待遇、投资导向、扶持政策,以及身份证明、社会保障、生活便利、权益保障和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内容,充分体现了江苏地方立法特色,受到广大华侨投资者的普遍好评。呼应国家发展战略,在地方立法中比较早地规定,引导和支持侨商开展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利用国际资源,参与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条例与《江苏省保护和促进台湾同胞条例》、《江苏省保护香港同胞投资条例》相互衔接,构成我省保护和促进外商投资的小体系。

  积极推动涉侨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实施。江苏各级人大采取多各方式加强各涉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与检查,确保侨务法规条例贯彻实施,确保华侨及其投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条例贯彻实施座谈会,详细解读条例的背景和内容,明确提出宣传实施的重点和要求,国家和省、市30余家新闻单位对条例作了宣传报道。各地也通过贯彻实施座谈会、学习会、解读会、侨界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条例、推动贯彻实施。省人大常委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条例执法检查,省市人大两级联动,坚持问题导向,创新检查方式,针对条例宣传广度深度不够、权益保障协调机制不完善、鼓励投资条款缺乏具体促进办法、依法保护合法权益力度不够、政府服务和法治环境有待改进等问题,提出了以提高条例知晓度、完善为侨服务机制为着力点,夯实条例实施的基础;以落实国民待遇、优化法治环境为关键,推动条例全面深入实施;以深度发掘侨才侨智为抓手,提升新时代侨务工作水平等三个方面、六项具体建议,还对省政府落实审议意见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

  以侨传“声”宣传江苏的人大制度和民主法治。各级人大对华侨华人在苏创新创业开展调研,推动条例的各项优惠政策和服务保障措施切实落实到位,吸引、集聚更多的侨才侨智服务江苏的开放创新发展。省人大常委会及相关委员会负责同志主动走出去,到马来西亚、菲律宾、印度、南非等多个国家访问交流,了解海外侨情以及江苏企业在海外生存发展状况,与当地议会及有关华人社团、华侨华人进行联系交流,增进他们对江苏的认识和感知,以侨传“声”宣传江苏的人大制度和民主法治,以侨为“桥”推动与“一带一路”沿线地区的经贸合作和科技文化各领域交流。

  新时代新侨情:凝聚侨心侨力同圆共享中国梦

  海外侨情的新情况新特点新变化。华侨华人数量不断增加。华侨华人数量从建国初的1000多万发展到6000多万,成为世界上最大的海外移民群体,其中华侨约占10%。1978年以来移居海外的华侨华人以及海外华裔新生代的数量增长迅速,有2000多万人;各类出国留学人员总数达到400多万人。华商和专业人士实力逐步增强。目前华商经济总量超过5万亿美元,华侨华人专业人士约有400万人,主要集中在发达国家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高科技公司及世界500强企业,在世界经济科技等领域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华侨华人与国内联系更趋密切。越来越多的华侨华人回国投资创业、合作交流、工作生活,在技术攻关、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加快了我国产业结构调整、创新发展和扩大开放。华侨华人弘扬中华文化更加积极。华侨华人生活在世界各地,是中华文化的重要承载者和传播者,他们自发兴建“唐人街”、“中国城”,兴办华文教育,举办中华民族传统节庆活动,组织开展文化交流活动,讲好中国故事、传播中国声音,弘扬中华优秀文化。华侨华人对维护祖国统一坚定不移,对祖国统一有着强烈期盼,通过开展各种形式反“独”促统活动,积极行动、主动发声,形成了强大的爱国统一战线。

  新时代侨务法治的新要求、新实践。新时代新形势下的侨务法治建设,就是要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和侨务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着眼国家改革开放和民族复兴大局,准确把握世情、国情、省情和侨情变化对侨务工作的新影响,以凝聚侨心侨力、同圆共享中国梦为主题,与时俱进完善侨务法律法规体系,不断提升侨务法治建设水平,最大限度保护侨胞权益,最大限度激励侨胞守住中华民族这个根,最大限度吸引侨胞回国投资、创新创业,更好地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智慧与力量。

  目前,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已经将修订《江苏省保护和促进华侨投资条例》列为五年立法规划调研项目。建议围绕以下方面展开调研:一是与中央大政方针新要求相对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侨务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央关于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江苏省委的决策部署,确保地方立法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二是与上位法及相关法新规定相配套。做好对民法总则及民法典各分篇、外商投资法、科技进步法、出境入境管理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中涉侨规定的吸收与细化;三是与国家深化改革新措施相衔接。对接国家正在积极推进的外商投资负面清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市场监管制度改革等措施。四是与江苏高质量发展新需求相适应。充分认识江苏改革开放和高质量发展的时代性、体系性、全局性问题,总结我省在华侨权益保护、促进创新创业方面的有效举措和成功经验,充分发挥地方立法的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功能,体现时代要求、地方特色。

  积极服务国家发展战略,不断开拓侨务工作新局面。坚持胸怀全局、坚持为侨服务、坚持改革创新,切实把握凝聚侨心侨力同圆共享中国梦的新时代侨务工作主题和“根、魂、梦”的新时代侨务工作主线,充分发挥侨务资源的优势和作用,促进海外侨胞更加积极主动地服务于江苏的高质量发展和“强富美高”建设。人才引进方面,当好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的贴心人,适当拓展领域、放宽门槛、简化手续,加大招才引智力度、贴近需求做好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围绕创新创业需求,聚焦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推动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公平竞争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建设,并在技术研发、金融支持、税收减免、子女入学、车辆房屋购置、出入境便利等方面给予适当照顾。引导合作方面,鼓励华侨华人发挥优长创新创业,主动融入和积极参与“一带一路”、长三角区域高质量一体化发展、长江经济带建设等发展战略。对外交流方面,引导海外侨胞利用自身优势积极开展文化交流,为促进中外文化、科技、教育、人文等方面的合作交流铺路搭桥。

  海外侨胞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资源和独特机遇,是我国改革开放事业最积极最热情的参与者和贡献者。党的十九大报告郑重提出,广泛团结联系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共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指出,团结统一的中华民族是海内外中华儿女共同的根,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是海内外中华儿女共同的魂。共同的根让我们情深意长,共同的魂让我们心心相印,共同的梦让我们同心同德。江苏8050万人民与海外6000万华侨华人团结奋进,肩并肩、心连心,一定能够共同谱写江苏高质量发展的时代新篇章。

编辑:拾冠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