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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人大常委会:用工作评议谱写人大监督大文章
2019-12-25 17:37:00    来源:张家港市人大常委会
  自2009年以来,张家港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工作评议已整整十年。十年间,经历了工作评议从无到有、评议举措从少到多、评议质量从优到精的发展历程。十年历程既反映了工作评议“新”“实”“好”的发展态势,也体现了张家港市人大常委会对这项法定工作的探索和坚持。
  一是从无到有,工作评议“新”的内容在增加。张家港市人大坚持思索、探索和求索精神,得益于改革开放的年代,得力于催人奋进的“张家港精神”。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从组织乡镇人大开展民主评议“七所八站”工作开始,逐步发挥乡镇人大对市政府派出机构的民主监督作用,到该市九届人大常委会开展民主评议公、检、法、司机关工作和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并进行述职评议试点等,民主评议活动为以后人大开展工作评议奠定了一定的理论和实践根基。进入21世纪,张家港市人大常委会借鉴其他地方有益做法,于2009年制定了工作评议试行办法,规定了工作评议相关原则、内容、阶段和程序等,首次填补了制度上的空白。2012年修正为工作评议暂行办法,完善了工作评议的内容,增加了“二次审议”阶段,提高了满意率评价标准等,2017年正式修正为工作评议办法,进一步优化了顶层设计。从革故鼎新到制度完善,工作评议这样一种民主监督的形式在实践中不断被塑造成形,同时也激发了人大制度的生机和活力,推动着人大制度与时俱进、健全发展。
  二是从少到多,工作评议“实”的举措在加大。伴随着人大工作评议制度的建立与完善,评议工作机制也在日益精进。2009年,张家港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制定了工作评议实施方案,并对5个政府部门开展了工作评议。2010年,组织了上百名人大代表和镇(区)机关干部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参与问卷测评,之后,还将苏州、张家港及各镇部分人大代表编入工作评议组,进一步扩大了工作评议的参与面。2012年,评议组对被评议部门提出了13个重点问题和15条建议,并运用“二次审议”和满意度测评督促相关部门整改落实。截至2019年,张家港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制定了10份工作评议实施方案,普遍经过宣传发动、调查走访、会议评议、通报整改、二次审议等阶段,对38个政府组成部门开展了工作评议,拓宽了人大监督渠道,强化了监督力度。实践证明,地方人大工作评议通过把法律监督与工作监督、程序性监督与实质性监督、人大监督与群众监督有机结合起来,运用法律赋予的调查权、审议权等法定方式,对被监督部门的工作进行评议,无疑具有促进工作、提高效率的作用。
  三是从优到精,工作评议“好”的成效在放大。张家港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在工作中主动服务,在服务中加强监督,在监督中体现支持。通过开展工作评议,一方面对被评议部门的工作进行全面了解和掌握,既总结成绩,又查找不足。如在评议工信局时,提出要突出高质量发展要求,为“港城经济升级版”建设作出更大贡献;要进一步强化参谋服务意识,提升服务企业水平,推动政策落地落实,助推产业转型升级等建议。据统计,十年来,张家港市人大常委会共提出评议意见140余条,进一步促进了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创先争优、比拼绩效、打造品牌,确保宪法和法律法规以及人大决议、决策得到贯彻实施,确保党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得到有效落实。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推动监督机关与被监督机关实现良性互动,推动人大工作实现良法善治,对加强国家政权建设、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极为有利。如2019年的工作评议实施方案强调要围绕港城发展“五个升级版”,做到结合党委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结合人大督查督办全市重点工作(重点项目)的任务,以督促被评议部门更好地服务中心、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推动重点工作和依法行政再上新台阶。
  开展工作评议,是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监督职能的有效形式,是服务发展大局、支持政府及其部门依法行政的有效途径。十年来,张家港市人大常委会在制定完善工作评议体制机制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和结果导向,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延伸拓展监督渠道,通过精心组织,确保工作评议有力推进;通过深入调研,全面了解部门工作实情;通过满意测评,精准把脉问诊开方;通过跟踪督办,务求工作评议实效,既促进了政府部门持续改进工作作风,也树立了人大工作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