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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人大常委会:打通司法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
2019-12-25 17:39:00    来源:宿迁市人大常委会
  “千名代表听百案”活动是宿迁市人大常委会拓宽代表履职渠道,深化司法监督的有效手段和常态化工作举措,对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促进司法公正公开起到了积极的助推作用。
  一、开展背景
  人大代表旁听庭审,作为人大监督的一种新的尝试,对发挥人大监督职能、督促司法机关依法办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起到了很好的监督促进作用。随着法治中国的深入推动,社会对司法公正的要求越来越高,迫切要求包括人大在内的监督主体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经过充分调研和探索研究,宿迁市人大常委会将过去开展的司法监督活动进行规范和延伸,制定《关于组织“千名代表听百案”活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并于2010年4月经四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正式拉开了“千名代表听百案”活动的序幕。
  二、制度架构
  《实施意见》规定,“千名代表听百案”活动在市、县(区)人大常委会统一领导下,采取三级联动的方式,每年组织本辖区内千名全国、省、市、县(区)、乡(镇)五级人大代表旁听人民法院百案庭审。人大代表旁听案件审理并在庭审结束后,以集体讨论的形式,对庭审活动中庭审程序、庭审能力、审判作风、公诉能力等情况进行评价,提出意见和建议,填写《旁听庭审评议表》,由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汇总后向“两院”反馈;旁听代表对法官、检察官的评议意见、建议,将作为人大常委会建立法官、检察官履职文书档案的主要内容之一;旁听代表对辩护人或代理人的评议意见,将转交司法局,作为律师、法律工作者年检注册的依据之一,从而推动法官、检察官、律师和法律工作者,进一步增强法治观念和职业操守,讲求办案效率,提高庭审质量。
  1. 在制度设计上注重持续深化。市人大常委会每年都将“千名代表听百案”活动列为年度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内容,提交会议审议,并明确为当年度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进行深入推进。2015年4月24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审议通过《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司法工作规定》,将代表旁听评议庭审活动内容纳入监督司法工作内容,标志着“千名代表听百案”活动步入了法制化、规范化、程序化轨道。2017年4月21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主任批准下发由内司工委提交的《关于深入开展“千名代表听百案”活动的工作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市五届人大“千名代表听百案”活动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
  2. 在案件安排上注重精准选题。在制定旁听计划时,着力拓展案件类型,每年安排的旁听案件涉及刑事案件、商事案件、行政案件、生态保护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和医疗纠纷案件等多种类型。注重案件的代表性和典型性,重点选择民众关注度高、有普法价值、有较大影响的新类型案件进行旁听,有效提高旁听的社会价值和司法价值。
  3. 在代表组织上注重能力提升。为切实提高“千名代表听百案”的组织化程度,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通过电话联系、代表工作平台发布等途径,在旁听庭审前一周公布旁听庭审的相关信息,在考虑代表参与广泛性的同时更加注重“以案选人”。每次旁听前,都将案情简介、相关背景事项以书面形式予以印发,使人大代表了解案件审理的进展情况,同时对参加活动的代表进行必要培训,使其掌握必备的法律知识、旁听技巧和评议标准,以确保旁听评议庭审的质量。
  4. 在庭审评议上注重测评反馈。旁听庭审后,组织旁听代表根据庭审期间法官依法裁判情况、检察官依法公诉情况、律师依法辩护情况,现场对每个参加审理的法官、检察官、律师进行测评打分。之后,常委会相关机构认真组织代表评议,将代表意见建议以评议意见形式下发“两院”。案件判决后,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要求“两院”及时反馈判决文书和评议意见的办理情况,以此促进参与审理人员综合素质的提高。
  三、工作成效
  “千名代表听百案”活动是市人大常委会在监督法框架内对开展司法监督形式的有益探索,其关注的重点不是具体的案件,而是通过旁听具体案件的审理了解司法机关的公正与效率,其运行特点不是阶段性、突击性的集中活动,而是具有经常性、持续性的长期工作,能够推进带有全局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的解决,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1. 拓展了司法监督工作机制。宿迁市人大常委会连续9年,并将在今后持续开展“千名代表听百案”活动的这一做法,有效改善了人大对司法机关的日常监督形式和手段比较单一,监督效力相对走弱的情况,及时弥补了日常监督的盲区,完善了人大对司法机关监督的形式,丰富了权力机关的监督内容,形成了人大对司法机关全天候、多层次的监督机制。通过组织代表现场旁听评议庭审过程,实现了人大监督主体、监督形式和监督内容的全面拓展,增强了人大监督司法实效。
  2. 提升了案件庭审能力水平。代表通过参加法庭现场庭审评议活动,对法官的审判水平、检察官的出庭公诉水平、律师和法律工作者的法律服务水平都起到了一种很好的促进作用,增强了司法人员规范庭审的责任感,倒逼参与庭审司法人员和法律服务人员自觉提高审判水平、严格办案程序、提高庭审效率;同时,也增进对司法机关的理解支持,更好地向社会宣传司法工作,实现办案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最大化,从而一定程度上推动庭审公开促进司法公正。
  3. 丰富了代表活动载体内涵。开展“千名代表听百案”活动,发动本辖区内五级人大代表共同旁听和评议市、县(区)、乡(镇)三级庭审,为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履行职务、发挥代表作用提供了一个好的平台,密切代表与司法机关的联系,实现对司法机关的活动面对面监督。同时,直观生动的庭审过程,对于促进人大代表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提高代表的法律素质,增强执政议政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