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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岚:绿色城镇化的江苏城乡建设实践
2016-03-07 22:16:00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十二五”的成绩总结客观,“十三五”的目标清晰明了,2016年的工作务实、有针对性。总理在“十三五”和2016年工作的2部分,都用了相当篇幅来部署绿色发展和新型城镇化推进。作为来自城乡建设领域的代表,我就围绕绿色发展和城镇化的结合点,也就是绿色城镇化的推进,做一个简要发言。 

  江苏是中国人口最密的省,人均资源占有量小,因此,我们转型发展、绿色发展的动力特别强。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强调要把生态文明作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的重要标杆。围绕这一目标任务,我们从三个方面抓落实。 

  一是加强规划引领,优化城乡空间布局。针对经济密集、城镇密集、人口密集的省情特点,我们以“紧凑型城镇、开敞型区域”为省域规划的空间战略,引导城镇群沿江、沿海、沿东陇海紧凑布局,着力保护长江、太湖、洪泽湖、里下河等水乡湿地,着力保护宁镇山脉和宜溧金等低山丘陵,着力保护大运河、故黄河历史文化走廊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希望通过这样一种大疏大密的空间结构,探索一条适合高密度地区的城镇化可持续发展路径。15年,以“协调推进城镇化,区域发展差别化,建设模式集约化,城乡发展一体化”为基本原则的江苏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已获得国务院的批复同意。 

  二是构建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联系山水田林湖等生态基底。指导城市在制定总体规划时,把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各类山水自然资源、历史文化资源、特色景观资源,以“找出来、保下来、亮出来,串起来、活起来”的思路,通过总体城市设计,以城市绿道、滨水蓝道、文化步道串联整合,形成结构性、网络化的绿色开放空间体系,并引导当代文化、体育、休闲设施的进一步聚集发展,使之成为能够让城市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并能体现地域文化特色的绿色空间网络。到15年底,我们13个省辖市全都成功创建了国家园林城市,获得的联合国人居奖和中国人居奖的城市数量也最多。  

  三是抓住城镇化机遇,推进绿色建筑和生态城区建设。国内外的许多研究表明,在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同步推进建筑节能和资源循环利用,它的成本只有城镇发展稳定固化后、再推进绿色改造的大约十分之一左右。因此,我们特别强调抓新建建筑的工作环节,率先全面推了新建建筑的强制性节能,省政府率先印发了推进节约型城乡建设工作的意见,率先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省人大率先以地方立法的形式颁布实施了《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到15年底,江苏省绿色建筑标识项目总量已经达到1.1亿平方,超过全国总量的五分之一。在全面推进单体建筑节能和资源循环利用的同时,江苏积极推动绿色发展的区域集成运用示范,目前全省已有58个省级绿色建筑示范区,集中示范绿色建筑、绿色交通、水资源循环利用、海绵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等低碳生态技术和建设方法,代表委员后很兴奋,说已经显示了绿色生态城区的现实模样。 

  推进绿色城镇化,是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的长期行动,我们目前做的,只是起步阶段的探索。下一步呐,我们认真将按照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城市工作会议和“十三五”规划纲要等的部署,坚持不懈地深入推进。 

  借此机会,我也有个建议提请。总理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16年要开工城市地下综合管廊2000公里以上。应该说,地下综合管廊是解决百姓反映强烈的“马路拉链”问题的根本之策,也是推进新型城镇化、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举措。为推开地下综合管廊,国家已经出台了不少支持政策,我建议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明晰定价机制,激发市场和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地下综合管廊的积极性。建议在《关于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实行有偿使用制度的指导意见》的基础上,相关部委尽快总结试点经验,区分不同类型的管廊,确定造价标准,提出各类管线入廊的费用分担比例指导幅度。这样具体明确的定价机制,有助于PPP模式的快速推开,有利于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网络体系的构建。既可以补短板,快速提高城市地下管网建设管理和安全运营水平;又可以促增长,带动社会有效投资;更有利于惠民生,大大减少因马路反复开挖给百姓带来的不便和干扰。 

  江苏的城镇化进程比全国快,还在开展新型城镇化、城乡发展一体化工作试点,请问江苏在推进市民变农民、进城农民工住房保障等方面,有哪些制度性安排?在新农村建设中如何保护好古镇古村落? 

      您很敏锐地抓住了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推进过程中的两个关键问题。 

  关于住房保障问题,江苏自07年起,比国家全面部署早1年,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到2012年实现了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的“应保尽保”。在认真完成国家下达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棚户区改造任务的同时,江苏又率先提出构建“系统化设计、制度化安排、规范化建设和长效化管理”的住房保障体系。 

  2011年《江苏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就明确将城镇新就业和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2015年按照国家城镇化试点的要求,江苏又进一步明确要求:各地要结合户籍制度改革和居住证制度的实施,将符合条件、有稳定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 

  各城市结合市情,有不少创新的实践。比如南通市规定每年15%的保障性住房用于安置符合申请条件的农民工。淮安市结合国家共有产权住房的试点,将缴纳2年以上社会保险的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纳入共有产权住房保障范围。常州市在实现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应保尽保”的基础上,创新公租房的社会化筹集方式,将住房保障范围逐步拓展到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以及常住农业转移人口。 

    

  关于古镇古村保护,您讲的很重要,江苏历史悠久、文化厚重,人们在谈到江南时,可能脑中就会联想起江苏历史镇村“小桥流水人家”的形象。目前,江苏拥有国家历史文化名城12座,中国历史文化名镇26座,2个数量都是全国第一。这是很不容易的,说明江苏在快速现代化、城镇化进程中注重了历史遗产保护。 

  但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我们传统村落保护的相对不足。因此近年了我们加大了村落保护的力度,主要从5个方面着手: 

  一是推进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的全覆盖,这项工作已经完成; 

  二是坚持分类改善传统村落的人居环境,“十二五”江苏实施了美好城乡建设行动,对全省所有自然村,按照“古村保护型、人文特色型、自然生态型、现代社区型、整治改善型”的分类,因村施策实施环境改善,保护塑造培育了一大批乡愁记忆鲜明的传统村落; 

  三是加大“十三五”传统村落命名和保护力度,到2020年,力争有效保护1000个左右省级传统村落和传统民居建筑组群; 

  四是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将所有省级传统村落优先作为省美丽宜居乡村培育对象,努力实现传统保护和当代发展的统合; 

  五是探索将传统村落保护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江苏省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管理办法》已纳入省政府立法计划,将在年内颁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