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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亚萍:让慈行善举成为社会风尚
2016-03-11 18:04:00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大家上午好! 

  根据会议安排,今天审议《慈善法(草案)》,我结合自己从事慈善事业的实践,谈一点认识、体会和建议。 

  首先,谈谈如何看待《慈善法》。我认为,《慈善法》将为慈行善举保驾护航。它的出台,十分必要,非常及时。 

  本次人代会把审议《慈善法(草案)》列入重要议程,在此之前,慈善法草案已多次向社会各个层面征求过意见。因为我一直身体力行慈善事业,有关部门也征求过我的意见。我做慈善,想法很朴素,就是“做人要懂得知恩图报,做企业要懂得责任担当”。当我还是个摆摊设点卖花布的姑娘时,是这样想的;当我创新转型成为一个集团企业的掌门人时,我还是这样想的。依靠党的好政策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扶持,我们亚萍集团不断成长壮大,不断转型升级,实现了一个又一个跨越跃升。我本人也因为热心慈善、先后公益捐款捐物数亿元,获评“中国十大关爱女性”、“中国十大孝贤”、“江苏省慈善之星”、“江苏省道德模范”,跻身“胡润苏商慈善榜”。我总认为,一个不懂得感恩社会、回报社会的人,就不可能做好一个企业,也不可能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益的人。当初有关方面征求我的意见时,我也不是很理解。行善应该大力提倡,为什么还要立那么多规矩?会不会束缚人们的手脚,影响大家的积极性?这次会上,我认真阅读了《慈善法(草案)》及其说明,发现原来做慈善确实也要讲规矩,要“依法行善”。制定《慈善法》,可以让慈行善举得到法律的保障和尊重,让求助者有章可循,让不法行为受到惩处,有利于树立慈善事业在社会上的信誉,从根本上有利于慈善事业的长远发展。《草案》中包含的“鼓励、扶持、规范、发展”的立法理念具有开放性、前瞻性,针对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状况和实践中遇到的问题明确了新定位、新规范、新举措,把慈善活动纳入法治的轨道,有利于培育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的环境要素,激发慈善事业的活力。有人预测,《慈善法》的出台,将可能引领中国社会出现新的“慈善潮”,每年慈善捐赠将达2000亿元到3000亿元,每年可增加上百万就业岗位,这对社会和谐稳定可以说是功德无量。 

  其次,谈谈究竟该怎样做慈善。我的理解是,慈善不是杀富济贫吃大户,也不是炫富摆谱搞施舍。 

  去年520日,正值江苏省儿童福利基会成立30周年,我捐赠100万元设立了“亚萍儿童慈善基金”。去年年底,由江苏省妇女联合会、省儿童福利基金会联合主办的《大爱江苏,春蕾绽放》——江苏省儿童慈善事业宣传展示活动中,“亚萍春蕾班”爱心故事《爱的沉香》成为重头戏。这两次大的慈善活动引发了社会广泛好评,但也有一些非议,有人说陆亚萍逞能出风头,有人说你设一个基金才拿出100万太小气了,这些都没有让我气馁。因为,我做慈善不是给别人看的,孩子们的成长给了我更多的力量。一位失去父亲的孩子在我的关爱下奋发自强,当上了班长,获得了南通市好少年称号。他流着泪说:“我没有忘记亚萍阿姨的爱,我会接过爱的接力棒,成长为对社会有用的人……”在孩子们动情的叙说声中,观众们哭声和掌声响成一片,这是爱的回报交融,更是慈善种子的撒播。习近平总书记说中国梦是每一个人的梦,全面小康一个不能落下。这不仅要靠个人的奋斗,靠党和政府的关怀,也要靠社会的慈行善举。 

  有一种观点认为,慈善是用富人的钱为穷人服务,是杀富济贫。其实,这是对慈善的一种曲解误读。慈行善举,从来就不是与金钱多少划等号的。我们南通有个磨刀老人吴锦泉,生活十分清苦,但他却几十年如一日,用磨一把刀挣1元钱做慈善,去年当选“感动中国”人物;我一直热心慈善,捐赠的钱物数字不算小,但我并不觉得我做的慈善比磨刀老人更多。这些年来,我在经营自己的事业的同时,一直以慈行善举回报着社会。首先,作为企业老板,我认为有责任担当,造福社会也是一种行善。在地方经济最困难的时候,我曾先后收购并盘活4个濒临倒闭的商场,安置下岗职工5000多人,在金融危机中我兑现承诺不降薪不裁员,为党和政府分忧,为困难职工解愁,被政府和员工赞为义举。我还将下属商场办成平民商场、平价商场,让利于困难消费者。其次,作为女性,我常怀爱心善意,及时把温暖送给需要帮助的人。我在自己的企业建立女大学生就业实践基地,被评为全国女大学生优秀导师。我20年如一日,每年给家乡的所有百岁老人拜年,送上新年礼物。逢年过节,我都及时向当地劳动模范、教师、学生、军人、困难职工等群体送上温暖和关爱。第三,作为公民,我以扶危济困的情怀,尽其所能抚慰灾区人民的创伤。汶川地震、玉树地震牵动着我的心,我都在第一时间以集体、个人名义捐款,同时发动全体员工人人献爱心,向贫困地区、灾区及希望工程捐款捐物5000多万元。我认为,行善不在于钱物数量的多少,更重要的是它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弘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一种体现。我感到欣慰的是,在做慈善的过程中,我也收获了人生的最大幸福和快乐 

  第三,谈谈还该为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做点啥。 

  这次《慈善法》的审议,在社会上引发如此大的反响,成为一次向社会宣传慈善事业的契机。我们知道,作为一项文明而崇高的事业,慈善公益向人民展示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与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体现了时代要求和社会进步。虽然我国的慈善事业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总体而言其发展尚处于起步探索阶段,与世界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人们的公益自觉意识还不强。这些年,我也一直在思考并尝试做一些有益改善的工作,而真正有所体悟的,还是与沉香结缘。 

  很多年前,我以“亚萍牌”花布从国外多个国家换回了大量珍贵的千年沉香及沉香木。近年来,我又抓住机遇大力发展沉香文化产业,实现了从“花布大王”向“沉香女王”的转型。在此过程中,我惊奇地发现,沉香文化与慈善文化有惊人的相似之处,在很多方面意蕴相通。沉香的精髓在于,不管风吹雨打静心沉积终成精华;而慈善的真谛在于,不受外物干扰从心出发,日积月累积小善而成大德。这是一种禅悟,一种升华。为此,我专门开设了“亚萍香道文化艺术馆”,收藏了2万多件艺术珍品,还研发了一系列沉香檀香衍生产品,让人在超凡脱俗中涵养崇德向善的文化自觉。现在,我已形成了一个习惯,每天一大早利用自己的微信、微博发布自己人生感悟。这些感言从沉香文化中领悟所得,内涵隽永,不是决战商场的经营宝典,更多的是劝导人们如何积善行德、经营人生,做一个有益于社会、有益于国家、有益于他人的人,收获真正的幸福人生。 

  慈善法的制定实施,必将为我国慈善事业的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社会环境。下一步,我将以沉香文化为依托,继续积极投身到慈善事业中去。江苏南通是近代工业的发源地之一,有着深厚的文化底蕴,现在民营经济蓬勃发展,涌现了许多民营企业家。我将以全国人大代表的身份,联合更多的企业家,整合更多的资源,依法依规做好做大慈善事业,尽自己的努力去帮助那些急需帮助的群体,使“亚萍”不仅成为艰苦创业的品牌,更成为积德行善的楷模,使我们这个社会更加温暖、和谐,更加充满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