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指”失控的渣土车——人大质询的一次有益尝试
2018-07-16 10:10    来源:《人民与权力》    作者: 夏伟、孙国庭

  “四个部门为何管不住渣土车,是有关部门不敢为,还是不作为?!出台的相关管理制度为何仅停留在会议桌上、落实在纸上,是政令不通,还是没有担当?!”辛辣十足的发问来自于418日淮安市淮安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进行质询的现场。 

  “过去我们多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手段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开展监督,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总感觉力度不够,是该给监督‘加码’了。这次质询,瞄准问题重在一个‘质’字,多了批评、问责的味道。现在看来,监督力度明显加强,监督效果显著提升。”质询会三个月后本刊记者赴当地采访,淮安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蒋必海回顾开展质询以来本区渣土(砂石)运输管理工作所发生的变化,颇感欣慰。     

  “运用质询方式进行监督是破冰之举”     

  镜头回到418日上午的质询会现场。会上,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对政府组织督办不力、有关部门工作推进缓慢、客观原因制约、工作人员不作为等问题作了反省和剖析,并就如何整改进行了答复。随后,与会人员观看了曝光专题片《失控的渣土车》。进入现场质询环节,书面联名提出质询案的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吉鸿儒率先发问:“按相关文件规定,渣土办应在建筑工地安排专人值守,并不间断巡查。如果从源头上管理,就可以杜绝渣土车违法违规现象发生。请问城管局为什么没有安排专人值守并进行巡查?下一步将采取哪些措施进行整改?” 

  “存在这种现象,是我们谋划不足、布置不周密、督查不严、队伍教育不够。”区城管局局长坦诚答道,“下一步我们将划片定人、明确责任;加大教育力度,提升队伍素质;加强督查,重点查人员到位和履职情况;实行互动,积极与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协作配合,加大查处打击力度。” 

  “渣土运输车闯红灯、无牌无照运营屡见不鲜,请问公安局,交警平时执法为什么不严格,甚至视而不见?今后将采取哪些措施进行治理?”舒涛委员接着发问。 

  “干警责任心不强、勤务制度设置不完善、管理时紧时松、查处和对民警监督问责不到位,导致渣土车在路上‘任性’行驶。”区公安分局局长回答说,“我们将采取五条措施进行整改:开展纪律作风大整顿,加大问责处罚力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对民警定人定岗进行不间断巡查,加强组织领导。” 

  其他委员继续发问:“为什么渣土车带泥上路?多长时间能让我们看到渣土车不带泥上路?”“为什么不依法取缔无证经营的砂石货场?”区住建局局长、区交通运输局局长应询分别作了回答。 

  “为什么没有……”“为什么不……”“什么时候整改到位?”“多长时间能让我们看到效果?”尖锐、辛辣的字眼和问句不断被抛出,常委会组成人员针对渣土(砂石)运输管理工作的具体问题对有关部门进行了直截了当地责问,两名组成人员还因部门答复不够直接、原因解释多进行了追问。被质询的部门主要负责人面对曝光的问题红了脸、出了汗,对责问诚恳接受,并就下一步做好相关工作作出了具体的承诺。现场对答复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大部分委员对答复表示满意和基本满意,也有少数委员坦言“不满意”。该区区长就如何整改和整改时限作了表态发言。一场激烈的“交锋”在民主紧张的气氛中落下了帷幕。 

  质询制度是宪法和法律规定国家权力机关对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进行监督制约的一种重要手段。这项制度形成以来,作为人大监督最具刚性的手段之一,被视为监督“一府两院”的有力手段和规范公共权力行使的重要措施,但在实践中却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没有真正落到实处,质询权也被称为“蛰伏”的权力。观摩了活动现场的淮安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葛平评价:“淮安区人大运用质询方式进行监督,监督刚性足、力度大,在全市人大系统属首次,是破冰之举。”据了解,长久以来,我省乃至全国范围地方人大中行使质询权的并不多见,淮安区人大的这次尝试堪称“破冰之举”,也为在新形势下人大如何激活这一长期“蛰伏”的权力积累了有益的经验。     

  “如果说质询是杠杆,那么被质询的问题就是支点”     

  “我们在调研中发现,我区大量渣土车带泥上路、遮挡号牌、恶意违章、偷运乱倒,广大群众和人大代表反响强烈!这一城市管理的‘顽疾’如果不动真碰硬、重拳出击,将给交通安全、环境卫生、道路管养和城市形象带来很大的危害,是文明城市创建的一大隐患。所以,今年3月,包括我在内的9名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书面联名提出了渣土运输管理工作质询案。”吉鸿儒委员谈起当时提交质询案的初衷时仍十分激动。这一质询案得到了区人大的迅速反应。经请示区委同意,根据监督法规定,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选择推进渣土(砂石)运输管理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并由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在4月份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二次会议对渣土(砂石)运输管理工作的质询进行答复。 

  “应该说我们在选题上下足了功夫。因为质询不同于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视察等监督方式,以质问为主,兼具了解情况的功能。如果说质询是杠杆,那么被质询的问题就是支点,选好支点才能发挥杠杆的力量。因此,明确对哪项工作进行质询至关重要。”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蒋必海认为,被质询的工作应当是党委关注的、“一府两院”推进效果不明显、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突出的具体工作,常委会决定选择围绕渣土运输管理工作进行质询正是基于这几种因素的考量。 

  “质询的具体问题也很关键!必须找准问题的症结,质询起来才能有底气、有针对性。”蒋主任介绍,“我们用了一个月时间集中人力和精力对渣土运输失控问题通过暗访、走访、座谈、发放调查问卷、梳理网络舆情等方式,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调研,特别是在不同时间段对有关工地、路段和车辆采用了暗访手段,及时用视频或图片的形式予以固定证据,保证了客观性和全面性。质询会上播放的曝光专题片就是在这个基础上制作而成的,非常直观地反映了存在问题,效果很好 

  “根据你刚才的回答,好像采取了很多措施取得了不少成绩。但是我们在视频画面中看到,目前渣土车违法违章现象依然严重,请问怎么解释?”委员们以视频为证,更有针对性地频频发难,直把人“逼到墙根”,不少部门负责人被问得面红耳赤。在本刊的采访中,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回忆起当时的场景,感触很深——“汗都流下来了。每个质询的问题,每幅曝光的画面,让我们惭愧不已,同时也暗下决心,增强了改进工作的动力。” 

  “感觉这次质询比以住的监督方式更具刚性和实效性,所提的问题也正是广大群众和人大代表关心的问题,很务实、很接地气!希望区人大常委会多开展这样的质询活动,多关心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多关注民生问题,更好地促进‘一府两院’的工作。”谈起对这次质询会的感受,参会的代表们感慨颇多。     

  “人大监督的利剑就悬在我们头顶”     

  质询会找出了问题症结、开出了处方,效果究竟怎么样?还得由实践来检验。质询会一结束,该区区长在次日就召集由分管区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工作专题会议,研究系统解决渣土管理问题,围绕压实责任、明确节点、执纪问责和阳光监督等方面,给各相关部门定任务、明要求。此后,该区分管副区长多次会办,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并实行责任倒查,严格追究对应部门领导和具体人员责任。分管副区长还有计划地到各建筑工地和路段卡口现场检查督促,进行现场交办、电话交办,发现问题要求有关部门即知即改。该区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坚持到一线检查督促执法管理。区人大常委会还将对质询情况进行了录像并制作成专题片在该区电视台黄金时段多次播放,进一步扩大了监督影响和范围。 

  说实话过去我们管渣土还有‘管一阵,松一阵’的思想,现在人大监督就像一把利剑似的悬在我们的头顶之上,‘逼’得我们必须在整改上有抓手、落实上有实招、机制上更长效。”政府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称,人大质询给力推动、动了真格,让各部门都积极行动起来。区渣土办出台了渣土运输考核制度,由企业和司机接受考核扣分,不合格者被责令退出我区渣土运输市场。区城管局对建筑工地定人定岗,实行24小时值守,积极协调建设处置专用场地,解决渣土消纳问题。区公安分局出台渣土车管控细则,按照路段进行划分,明确有关部门和交警执法责任。区住建局对城区建设工地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对不符合规定的及时督促整改。区交通运输局组织专项整治,对货场和码头出口处安排检查人员,严防超载超限……经过几个月的大力整治,该区逐步健全了渣土运输管理长效机制,为曾经失“控”的渣土运输车辆套上了“笼头”。 

  参与质询会的吉鸿儒委员对三个月以来发生的变化感到欣喜,他说,“从随访的情况看,人民群众对曾被百姓诟病的渣土运输管理问题,逐渐由‘吐糟’多转变成‘点赞’多,大家普遍认为人大质询有为有位有威,促进了城市管理、维护了民生民利。被质询部门明确了整改方向,强化了责任担当,改进了工作方法。其他部门和乡镇、街道反映质询工作有成效,同时人大的监督也让自身感受到了工作压力,促进了工作标准的提高和工作作风的改进。” 

  由质询而起,人大监督还在持续发力。据了解,今年8月召开的淮安区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将专题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渣土运输管理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并视情作出决定或审议意见。“为了彻底根治渣土运输管理工作存在的顽疾,区人大常委会将加大监督支持力度,对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应询承诺实施跟踪督促!”蒋必海主任的话语掷地有声。 

  质询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要通过询问、质询……等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作为一次尝试,淮安区人大常委会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取得了宝贵而有益的经验,为推进质询权依法有效行使探索了路子、提供了示范。我们有理由坚信,随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不断发展,质询这一监督形式必将在我省乃至我国民主法治进程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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