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生态补偿条例》正式实施
2019-07-09 13:47:00   来源:无锡市人大    作者:   

  6月1日起,备受关注的《无锡市生态补偿条例》正式施行。《条例》的施行,标志着无锡市生态补偿由实施政策性措施全面转入依法推进阶段,将通过制度性约束让为生态文明建设作出贡献的地区得到更多实惠。同时,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生态环境修复、推动区域均衡发展等方面也将起到重要的保障作用。
  2014年起,为回应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关切,无锡市开始探索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推动生态补偿工作迈出了实质性步伐。“这组数字,足以看出无锡市生态补偿工作的力度和决心。”市人大常委会农经工委相关负责人说,去年无锡市共拨付生态补偿资金2.92亿元,2014年以来,全市累计拨付生态补偿资金达10.89亿元。
  《条例》的施行,将为保护永久基本农田提供保障。“《条例》吸收了无锡市几年来的经验做法,将扩面后的永久基本农田、水稻田、市属蔬菜基地、种质资源保护区等九类区域列入生态补偿范围。同时为提高前瞻性,《条例》明确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还可以确定其他补偿区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条例》的实施将进一步调动群众从事粮食产业、种植农作物的积极性,有效控制水稻田种植面积逐年下降的趋势,并有效提升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水平,不断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确保无锡市在“十三五”末135.66万亩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不减、质量提升、布局稳定。
  除永久基本农田,《条例》扩大了生态红线区域内的生态补偿范围。无锡市的生态红线区域中,湿地公园、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湿地、生态公益林、清水通道维护区、重要水源涵养等都被纳入生态补偿范围内。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从无锡市生态补偿具体实践来看,生态补偿工作成效不仅取决于补偿资金的多少,还取决于资金效益发挥的多少。针对补偿资金渠道较为单一的问题,《条例》在明确补偿资金主要由财政转移支付的基础上,进一步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生态补偿活动,以推进生态补偿市场化发展。
  经济薄弱村将成为生态补偿政策的最大受益者。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指出,全市155个经济薄弱村绝大部分位于生态保护区内,生态补偿政策大大增加了这些村集体的经济收入。据了解,《条例》将有力促进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镇村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和村级经济增长。《条例》还要求,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生态补偿与精准脱贫相结合,优先保障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就地从事生态保护工作;明确市人民政府建立市级生态补偿资金统筹制度,为向经济薄弱的重点生态区域倾斜生态补偿资金提供了可行路径。市生态环境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未来在生态保护和生态修复等工作开展过程中形成的工作岗位,将集中提供给低收入农民,通过解决就业来增加他们的收入。
  这是一部既贯彻中央精神,又很接地气的地方性法规。多年前就生态补偿问题提出议案的部分市人大代表,对生态补偿得以立法,给予了高度评价。
编辑:拾冠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