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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对《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江苏省2016年省级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省级预算草案初步方案的初步审查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2017-02-09 10:05:00    来源:江苏人大网

 

  江苏省财政厅

     苏财便〔2017〕30号

  关于2016年省级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省级预算草案初步方案初审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省人大财经委:

  感谢你委对2016年省级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省级预算草案初步方案提出的宝贵意见。我厅对此十分重视并进行了专题研究,现将我厅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快部门预算执行进度

  2017年,省财政将采取以下措施推动省级部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一是源头控制,全程把关。在预算编制环节,要求各部门按照三年滚动预算和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将年度预算编制与支出进度统盘考虑,合理安排2017年支出预算,在年度内难以实施、可安排可不安排的项目不得编入本年预算。在预算执行环节,要求各部门及时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提早编排项目实施计划,加快用款计划提交、资金支付申请、项目款项下达等工作流程。二是规范管理,强化监督。加强结余结转管理。对结转两年以上资金收回统筹使用。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部门应及早提出资金分配使用方案。继续强化考核通报制度。对年度支出进度明显落后的单位,省财政厅将把有关情况通报部门主要领导,并要求做出情况说明,提出改进措施。三是完善部门支出进度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对专项支出指标下达后,无正当理由、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金申请使用的部门,适当调减其该专项下一年度预算安排数。对全年支出进度明显低于平均支出进度的部门,调减其下一年度部门预算安排数。

  二、继续强化财政资金管理

  对专项资金整合、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因素法分配资金试点、项目库建设等问题,拟采取以下措施予以完善:

  (一)推进财政资金优化整合。对科技、教育、农业、节能环保、医疗卫生等重点领域,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5号)规定类别,整合编制2017年预算。对其他领域的资金也进行优化整合,发挥聚零为整的规模效用。推动部门内部资金实质性整合。结合部门的职能特点和发展需要,按照资金支持方向、领域等,对资金用途相同、投向相近的项目进行实质性整合。继续压缩专项资金(含省直发展专项、省对市县转移支付专项)数量,严格控制“大项套小项”,整合后专项资金数量较2016年压减1/4左右,整合后的每个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对应一个管理办法,做到政策目标明确、分配主体统一、分配办法一致、审批程序唯一、资金投向协调。

  (二)优化转移支付制度。一是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对按标准或因素测算分配、可由市县统筹使用的专项资金,根据实际情况列入一般性转移支付,增强市县财政对转移支付资金的统筹安排能力。二是规范专项转移支付管理。抓好《江苏省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严格专项转移支付实施期限,不得重复设立绩效目标相近或资金用途类似的专项转移支付。原则上各部门不得要求市县安排配套资金。三是严格专项转移支付执行管理。专项转移支付原则上采用因素法分配,省级部门一般不再直接审批和分配到具体项目。确需采用项目法分配的,鼓励采用竞争性立项方式分配。督促相关部门加强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全过程管理。

  (三)继续扩大专项资金因素法分配试点。抓好《江苏省省对市县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因素法分配管理暂行办法》的贯彻落实,强化省级主管部门的主体责任。积极开展涉农资金管理改革试点,对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和工作任务明确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确定量化指标及权重体系,采取因素法分配下达。选择农田建设管护等专项资金,探索使用综合因素法分配。严格省级涉企资金分配管理,要求省级相关部门应逐步减少行政性分配,主要采取“切块下达、资金改基金、无偿改有偿”等分配方式。

  (四)提升项目库管理水平。一是建立“实时申报、定期审核、科学评审、滚动管理”的项目申报审核机制,推进项目储备库管理。预算单位在年度中需要申报追加项目经费,所申报项目应从项目储备库中抽取。推动项目储备管理对接年度部门预算和财政中期规划。二是打通财政业务系统关键环节,实现项目库与预算编制系统、执行系统的无缝对接。推动项目库与各业务系统的对接,实现项目库全流程管理。三是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及财政中心工作,加强财政项目库利用。充分发挥项目库大数据平台优势,多维度反映项目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三、增强财政收入增长的可持续性

  (一)合理确定收入预期目标。充分考虑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经济发展动能尚未实质性转换,以及营改增减税、收入划分政策调整等因素,合理确定2017年全省和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

  (二)支持创新驱动培育新税源。认真落实“科技40条”政策措施,支持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完善创新型企业培育机制,安排奖励资金支持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小升高”计划。建立企业研发投入普惠补助政策体系。支持构建创新平台,继续支持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支持省产业技术研究院深化改革、先行先试,加大对国家和省协同创新中心的支持力度。支持打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通道,将下放科技成果收益权、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比例、完善股权激励等政策落实到位。贯彻人才工作创新发展的新要求,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加大引进更多高层次人才的支持力度。

  (三)进一步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支持制造业转型升级,贯彻中国制造2025江苏行动纲要,落实工业企业技改综合奖补政策,支持实施企业制造装备升级和互联网化提升计划,加快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基地。积极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经济支柱产业。大力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培育壮大数字经济、创意经济、分享经济、新金融等新产业。积极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支持小微企业等税收优惠政策,营造有利于实体经济发展的财税金融环境。健全普惠金融政策的正向激励机制,支持组建农业信贷担保公司,引导更多信贷资金进入实体经济。

  四、健全产业投资基金运行机制

  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基本原则,引导社会资本加大投入,积极推进产业基金投资项目落地,有效支持实体经济发展。2017年,产业投资基金将继续加快投资进度,增加对经市场检验、市场主体认可的新产业、新技术、新产品研发的投资。发挥省政府投资基金的引导撬动作用,联合银行等金融机构、上市公司和知名民营企业等,发起设立新经济投资基金,重点布局和投资采用新技术新业态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支持关键技术突破、骨干企业培养、特色园区建设等创新项目,形成以点带(产业)链、以点带面的辐射效应,促进科技与产业、互联网与产业、金融与产业融合发展,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五、进一步强化部门预算完整性

  针对“个别部门未将省委省政府已出台的政策和上级对口部门布置的任务所形成的省级刚性支出编入预算,以便通过年中追加来扩大自己的预算盘子”问题,我们在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时明确提出,各部门在编制年初预算时,必须将本部门当年计划实施的项目完整地编入预算,不得漏编少编。对于年初预算故意漏编少编的部门,在年度执行中严格控制其预算追加,必须要安排的刚性支出,可通过调减该部门其他项目预算予以解决。

  六、进一步完善预算报告与草案

  我们对2017年预算报告和草案进行了进一步完善:在预算报告中增加了省级交通运输支出政策的基本情况;在预算草案中对省级2016年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进行了详细说明。总体来看,2017年省级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基本做到了以下几点:一是指导思想明确。2017年省级预算充分体现了新发展理念要求,紧扣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扣“两聚一高”的目标导向。二是预算编制更加完整。“四本预算”全部编制了全省预算和省级预算,每本预算都完整报告了收支平衡情况;落实预算法要求,将中央提前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编入省级预算;增加报告全省和省级政府债务相关情况。三是预算编制更加科学。首次将省级支出预算区分为省本级支出和对市县转移支付预算,并在预算执行中严格控制省本级支出与对市县转移支付支出调剂使用问题。四是预算编制更加细化。完善了政府预算报表体系,“四本预算”共编制47张表,较上年增加了30%,除对每本预算的收入和支出预算进行细化外,还分地区编制省级税收返还和一般性转移支付预算表,首次分地区、分项目编制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表。五是收支安排更加合理。根据经济形势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适当调减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标,加大对节能环保、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科技创新等领域的投入力度,压减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六是绩效预算理念更加强化。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省直发展和金额较大的单位发展专项资金,编制了相应的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挂钩机制初步建立。

  特此报告。

  江苏省财政厅

  2017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