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2016年3月30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接受曹卫星同志辞去江苏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的请求。2016年5月26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接受王慧芬同志辞去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接受许津荣同志辞去江苏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的请求。2016年7月29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任命邵伟明同志为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接受王奇同志辞去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接受徐鸣同志辞去江苏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的请求。2016年9月30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接受许洪祥同志辞去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接受张新民同志辞去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接受赵永贤同志辞去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2017年1月18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任命彭坤明同志为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免去孙如林同志的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万闻华同志的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职务,接受罗志军同志辞去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接受邢春宁、陈继福、孙如林、万闻华同志辞去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根据有关规定,现报大会备案。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