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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情况的汇报
2019-04-16 18:20:00  来源:江苏人大网

  近年来,全省上下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水污染防治法,深入实施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坚持以法律武器治理污染、用法治力量保护生态环境,依法推动打好碧水保卫战。经过各地各部门共同努力,全省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18年,国考断面优Ⅲ比例68.3%,同比提高7.7个百分点,劣Ⅴ比例1.0%,同比持平,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年度目标。工作中,突出抓好五个方面:
  一是完善标准规划。出台江苏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长江、太湖、淮河三个重点流域以及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落实“1+3+7”攻坚战体系,制订长江保护修复、太湖治理两个攻坚战方案。在国家下达COD、氨氮两项约束性指标基础上,将总磷、总氮纳入总量控制范围,制订国省考断面限期达标方案和强制减排方案。按照水污染防治新要求,修订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六大行业排放标准,总氮、总磷排放限值收严20%~40%;出台生物制药、铅蓄电池两个行业排放标准,对水污染物排放作出强制规定;针对钢铁工业废水中铊污染物、纺织染整工业废水中锑污染物,在全国率先出台地方标准,为精准治污提供有力支撑。
  二是确保水源安全。坚持把保护饮用水源安全放在优先位置,会同省发改委印发饮用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2018-2025年),联合省水利、住建部门推进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和优化调整工作。巩固地级以上饮用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成果,建立每周调度机制,督促地方“一源一策”实施县级以上饮用水源地整治,综合采取公开约谈、通报、曝光、督查、帮扶等措施,推动332个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到位。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每年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每月在生态环境厅网站上公开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扎实治污减排。全面落实法律规定的水污染防治措施,突出“两抓两强化”。“两抓”,一抓断面水质改善。将“断面长制”扩大到380个省考断面,由市县两级党政负责同志担任断面长,名单全部向社会公开。针对水质改善滞后地区,严格采取驻点帮扶、强化督查、强制减排、公开约谈、区域限批、百日攻坚等一系列“硬措施”,2016年以来,累计约谈66个县级“断面长”,对7个断面所在区域实行限批。二抓点源污染治理。深化工业、城镇生活、农业农村、船舶港口“四大领域”污染治理,累计完成火电、造纸、钢铁、水泥等18个行业3683张排污许可证核发,完成沿江港口码头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保专项行动,针对发现问题,第一时间督促整改,倒逼地方加快补齐城镇环境基础设施短板。“两强化”,一是强化长江保护修复。完成长江经济带“三线一单”编制工作,划定4431个管控单元。集中整治重污染主要入江支流,南京建立了党政主要领导挂钩包干制,啃下了“硬骨头”。2018年,长江干流水质总体为优,入江支流优Ⅲ比例同比上升4.4个百分点,今年一季度,入江支流全部消除劣Ⅴ类。二是强化太湖综合治理。落实修订后的太湖条例要求,出台主要水污染物减量替代办法,强化落实监测预警、蓝藻打捞、清淤疏浚、控源截污、生态修复等治理措施。太湖治理连续11年实现“两个确保”,安全度夏期间,蓝藻水华平均面积、最大面积同比减少35.3%、48.6%。
  四是严格监察执法。扎实推进中央环保督察整改,积极配合开展“回头看”,完成第三批省级环保督察,压紧压实生态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开展沿江八市“共抓大保护”联合执法、太湖安全度夏交叉执法等专项行动,会同省公安厅建立“2+N”重大环境案件联合调查处理机制,依法严厉查处了 “灌河口案”“辉丰案”等一批典型违法案件,全年涉水行政处罚案件3356件、罚款金额6.2亿元。认真梳理2018-2020年突出环境问题清单、长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逐一明确整治目标、具体举措、时间节点、责任单位。指导沿江八市建立环境应急联动协作机制,做好信息共享、预警发布、联合应对等工作。组织开展长江水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切实提升应急实战能力。依法妥善处置泗洪受上游泄洪污染事件。
  五是深化制度创新。把法治化原则和市场化原则结合起来,充分发挥经济杠杆作用,扎实推动水环境质量改善。全面推行水环境区域“双向”补偿,组织各设区市签订跨市生态补偿协议,2018年全省补偿资金约3.4亿元,筑牢了水质改善的经济“闸门”。积极协调推进苏皖跨界水环境补偿试点。完善与污染物排放总量挂钩的财政政策,提高污染物排放统筹标准,落实生态环境质量达标奖励制度。积极参与长三角水污染防治协作,增强治污合力,指导加强太浦河、石臼湖、高邮湖跨界污染联防联控。
  虽然全省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我们也十分清醒地认识到,江苏有着经济体量大、人口密度大、能源消耗大、开发强度大、产业结构偏重的特殊省情,严格对照法律法规要求和“十三五”目标任务,很多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全省水环境质量不高,在长三角地区处于靠后位置,截至去年年底,还有10条入江入海河流劣Ⅴ类,太湖湖体总磷浓度高位波动,蓝藻防控形势依然严峻。污染治理能力仍是突出短板,与治理需求还有不小差距。部分企业法律意识淡薄,违法排污行为还不同程度存在。少数地区领导干部绿色发展理念不牢、战略定力不足,经济发展遇到困难的时候,还有铺摊子上项目的念头。
  下一步,我厅将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部署要求,重点抓好两件事:一是精心准备迎接全国人大常委会实地检查。牢牢抓住此次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契机,加强宣传发动,完善资料台账,细致梳理问题,督促加快整改。关于现场考察点位,建议以长江保护修复为重点,饮用水源地整治、入江支流整治、沿江生态修复等正面典型为主,兼顾整改进展滞后的负面典型,既反映点上整治情况,也反映面上工作情况。二是全力打好碧水保卫战。紧盯年度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以及长江保护修复、太湖综合治理、饮用水源地保护等重点任务,确保各项工作有条不紊推进,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严防水质异常波动。提前排查化解涉水环境矛盾纠纷,以环境和谐促进社会和谐,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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