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人大网 > 专题 > 砥砺奋进的五年 > 盘点代表工作 > 建议办理 > 正文
省检察院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2017-11-24 15:35:00    来源:江苏人大网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我院共收到代表提交的建议5件,其中主办件1件,会办件4件,均在规定期限内办结,并按照要求及时答复代表或将会办意见函告主办单位。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切实强化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办理工作 

  办理代表的建议,是检察机关保障代表行使权利、履行职责的重要体现,是检察机关践行群众路线,接受社会监督的有效途径。为此,省检察院把代表建议办理摆在十分重要的位置,努力增强办理合力和成效。 

  一是高度重视办理工作。根据《关于办理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和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提案的具体要求》,在接到省人大常委会交办的5件建议后,我院高度重视,刘华检察长要求认真研究办理,进一步完善建议办理工作机制,抓好办理意见的转化运用。为统一思想认识,有效推动建议办理的效果和质量,328日,我院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代表建议交办会,由院党组副书记主持会议,在全院建立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层层落实的责任体系,下发了《2017年省检察院办理代表建议任务分解书》,确保建议办理的质量和效果。 

  二是明确办理工作责任。由于今年代表建议中联名建议多、涉及范围广、会办部门多,我院在收到交办的代表建议后,迅速对照建议内容和部门职能进行梳理,根据职能分工进一步明确建议办理的承办部门和协办部门,细化办理工作要求。各分管院领导切实发挥组织把关作用,及时过问办理工作,亲自研究落实措施;各承办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办理工作责任人,将代表建议作为调研、落实工作的重要课题,认真研究建议所反映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办理方案;多个部门共同办理的,牵头部门切实承担好牵头、主办的职责,会同协助部门共同做好办理工作。同时,也加强与主办单位、会办单位的协调配合,形成办理工作合力。 

  三是完善办理工作流程。在办理建议中,我院坚持开门办理,切实将与代表的联系沟通作为办理工作的必需环节,不断完善办理流程,努力提高建议办成率和代表满意率加强办理前联系,由办公室配合承办部门主动与代表取得联系,了解代表提出建议的想法和背景,以及期望达到的办理效果。加强办理中沟通,我院积极主动向代表介绍办理工作进展,通报拟答复意见内容,并根据代表的意见建议进行修改完善。代表对答复不满意的,承办部门必须重新研究,在收到反馈意见后的一个月内会同办公室与代表再次沟通并作进一步答复。加强办理后回访,在办理工作结束后,组织各承办部门对办理工作进行回头看,抓好跟踪落实,及时向代表反馈办理结果和成效。 

  四是增强办理工作实效。我院坚持严格把好建议答复的质量关,力求通过办理工作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增强办理实效。所有的拟答复意见都经过各部门严格把关,办公室对针对性不强、不符合要求的答复意见退回重新办理,再次提出答复意见,并报院领导审签;明确时限要求,及时将主办件、会办件的答复意见送达代表、主办单位并抄送交办机关和省人大常委会,按时完成网上提交工作;进一步完善公开机制,对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办理结果,都通过正式发文等方式全文公开,并做好解读、回应和舆论引导工作。 

  二、认真落实代表建议,积极推动落地见效 

  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中,我院认真对照建议内容和检察职能,深入查找检察工作薄弱环节,积极研究采纳合理建议,强化工作措施,着力推动建议转化运用和落地见效。 

  (一)主办件办理答复情况 

  今年,我院收到主办件1件,即姜滢代表关于加大反渎职工作力度的建议。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继续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和高检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大反渎职侵权工作力度。省检察院党组专门组织召开了全省检察机关侦防工作会议,刘华检察长对全省侦防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确保今年工作力度不减、节奏不松,推动反渎职侵权工作取得新的成效。2017110月立案侦查渎职案件350488人,人数同比增加19.6%一是进一步强化线索排查。省院分管副检察长、反渎局负责人分别带队对各地贯彻侦防会议及办案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省院反渎局建立和落实局负责人挂钩联系单位制度,带队分赴13个设区市院研究摸排案件线索,推动案件查处。二是积极组织开展专项查办推动案件办理。在工业和信息化转型升级专项引导资金发放、长江采砂领域开展专项行动,查处了一批农业综合开发、体育产业引导、民政、交通物流基地建设投资等专项资金渎职案件。三是继续规范司法行为。通过开展回头看等活动,着力解决司法不规范的常见病、反复病等问题,努力使规范真正成为习惯,确保办案不出事、队伍不出事、安全不出事。四是建立健全反渎职侵权工作机制。坚持党的领导,主动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的沟通联系,健全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相衔接机制。强化对行政执法活动的司法监督机制,完善检察机关参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和重大工程建设中发生案件的调查机制。五是着力加强反渎职检察专门队伍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推进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充实反渎职检察部门办案力量,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和针对性的分类培训。加强现代化侦查装备建设,依靠科技提高执法办案能力。 

  (二)会办件办理答复情况 

  今年我院共收到会办件4件,建议内容涉及到省委政法委、省政府金融办、省法院、省公安厅、省安监局、省环保厅、省交通运输厅、省银监局等多个单位,建议内容的法律性、政策性比较强。我院切实加强与各分办单位和代表本人的联系沟通,立足检察职能认真研究吸纳代表建议,推动检察工作开展。 

  关于范建芳等10名代表提出的切实加强金融监管,保护好老百姓钱袋子的建议一是依法打击非法集资类犯罪,全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与社会和谐稳定。今年110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非法集资类案件5471280人,移送审查起诉384819人。对在非法集资共同犯罪中起组织、策划作用的,严重破坏经济秩序、影响生产经营的,给被害人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或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从重处罚。对于重大非法集资类犯罪案件,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帮助公安机关明确侦查方向、把握证据标准。坚持宽严相济,正确把握罪与非罪界限,对于资金主要用于生产经营及相关活动、行为人有还款意愿、能够及时清退集资款项、社会危害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理。二是加强与执法办案机关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强与各级法院、公安部门的配合协调,就案件管辖、强制性措施适用、案件证明标准、案件线索移送等问题,及时通报相关信息,增强工作合力。加强社会风险评估,对重大、敏感问题及时向党委报告,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赃款追缴、矛盾化解和维稳工作。三是进一步增强宣传力度,引导群众提高鉴别力。通过举行新闻发布会、典型案例公告、制作专题宣传片等形式,切实加大宣传力度,主动向社会大众提示风险,引导人民群众远离非法集资犯罪,形成自觉抵制非法集资犯罪的社会氛围。 

  关于潘涛等10名代表提出的规范汽修行业及工业企业废矿物油处置的建议。一是加大对非法处置废矿物油等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今年110月,全省检察机关加大对非法处置废矿物油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打击力度,提起公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10842228人,其中污染环境犯罪案件191497人,所办理的非法处置废矿物油案件涉及废矿物油形成、处置的整个链条。二是加强机制建设,形成工作合力。结合办理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犯罪案件的工作情况,健全环保联动执法机制和内部工作机制,加强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建设,畅通案件移送渠道,推动涉嫌犯罪案件及时进入司法程序,提升司法保护效果。省检察院制定《关于建立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协调工作机制的意见》,拓展了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在规范废矿物油处置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三是全面推开公益诉讼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确定江苏省检察机关作为公益诉讼试点省份以来,共依法提起环境民事行政公益诉讼23件,支持有关组织提起环境公益诉讼17件,办理生态诉前程序案件295件。201771日,公益诉讼工作全面开展后,全省检察机关加强组织力度,4个月内办理生态诉前程序案件数202件,占两年试点期间诉前案件数68.5%,提起诉讼13四是认真开展检察建议、以案释法工作充分发挥检察建议作用,针对相关生产企业落实环境主体责任不到位,企业管理中存在的疏漏等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检察建议,推动相关单位建章立制。同时,结合办理的污染环境犯罪案件、环保公益诉讼案件,通过新闻发布会、热点案件解读、典型案例汇编等形式,进行法制宣传,提升民众环境保护意识。 

  关于杨中云代表提出的加强打防通讯网络诈骗犯罪工作的建议。一是依托检察职能,加大打击力度。今年110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通讯网络诈骗犯罪案件8531783人,审查起诉8301870人。二是进一步强化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的提前介入机制。对高检院、公安部督办通讯网络诈骗犯罪案件进行重点指导和督促办理,今年110月,全省检察机关指导、督促办理高检院、公安部重点督办的涉及江苏通讯网络诈骗犯罪案件2批次5件,审查起诉159名犯罪嫌疑人,及时有力地打击了犯罪。三是整体联动,形成打击合力。坚持重大、疑难案件请示、汇报制度,对重大有影响案件、办案中出现的新问题,省院及时予以指导、协调,必要时共同研究解决。在注重履行检察职能的同时,加强与行政执法、执纪、侦查机关的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四是加强宣传,提升电信网络诈骗防范能力。注重办案分析,及时编发专项简报,将检察机关办理通讯网络诈骗案件中发现的社会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将办案的打防效应最大化。通过举办讲座、宣讲进社区等形式开展法制宣讲活动,提升人民群众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防范能力。 

  关于庞余亮等2名代表提出的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尽职免责的建议。一是坚持罪刑法定原则。准确把握渎职犯罪的构成要件,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出台的《关于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改革创新担当作为的实施意见》。在此基础上,今年9月,省院出台《关于依法履行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改革创新的意见》,从依法保护改革创新者、宽容改革创新中的失误者、查处妨害改革的违法者三个层面服务保障改革创新和改革发展大局。二是突出查办重点案件。紧紧围绕全面推进江苏高水平小康社会建设,着力查办妨害江苏经济社会发展的渎职犯罪案件。严肃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失职渎职案件,对于造成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严重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责任事故、重特大群体性事件,坚决查处其背后的渎职犯罪案件。三是准确把握追究刑事责任的原则。坚持打击极少数、教育挽救大多数的原则,坚决杜绝凑数办案和选择性司法。对把握不准的疑难复杂案件,下级院在立案、侦查终结和起诉前必须报上一级院审查,综合考虑犯罪情节、社会危害、办案效果等因素后,再作出妥善的处理意见。四是加强安全生产领域渎职犯罪预防和宣传教育。加强与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联系沟通,结合查办安全生产领域典型渎职犯罪案件,以检察长宣讲团和预防职务犯罪进机关为载体,组织开展检察官以案释法活动,帮助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消除认识误区,厘清罪与非罪界限。根据发案情况,深入剖析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原因教训,及时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发案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 

  三、今后工作打算 

  办理和落实好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对推动检察工作、践行群众路线、接受社会监督具有重要意义,是检察机关的职责所系、使命所在。下一步,我们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抓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主动接受外部监督。 

  一是增强办理主动性。坚持将建议办理作为年度重要工作,做到有布置、有要求、有检查、有落实、有结果。通过交办动员、过程跟进、督促检查等多种方式,切实增强各职能部门办理建议的主动性。通过层层落实办理责任,进一步细化院领导、各部门负责人、承办人的办理职责和要求,让每件建议办理都落实到位,对一些涉及面广、办理难度大的建议,明确部门负责人要具体参与研究办理,重要情况及时向分管院领导请示汇报,确保办理责任和要求得到落实。 

  二是完善办理流程。立足工作实际,认真总结分析建议办理工作中的好做法,学习借鉴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法院办理建议的好经验,与相关单位建立联络机制,进一步完善办理程序,细化操作规范,切实做到办前有交待、办中有跟进、办后有讲评,特别是将与代表的联系沟通作为建议办理工作的必经步骤,不断完善办理流程,提高办理水平。 

  三是提升办理实效。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办理实效,整合建议办理资源,加强重点建议集中办理、跟踪办理,加强建议办理成果转化运用,把研究吸纳建议内容、推动问题解决放在办理工作首要位置,努力在提高建议办成率、代表满意率上下功夫,积极争取代表对检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不断改进检察工作。 

  四是健全联络机制。坚持深化检务公开,建立健全各项联络工作机制,注重专题性、常态化开展代表联络活动,通过电话、走访、座谈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意见建议,同时有针对性地邀请组织建议人参与相关视察调研活动,展示检察机关落实建议的具体成效,把建议的办理过程当作进一步密切与代表联络的过程,不断增进相互之间的了解和共识,努力让代表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